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47623793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5.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图书质量管理细则.docx(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图书质量管理细那么 川文艺出版社图书编校质量管理细那么 一、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标准图书出版,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细那么。 二、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不符合者为不合格。 四、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过失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过失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的判定以国家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国家

2、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的计算按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计算方法执行。 五、我社图书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行编校质量检查,使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对社内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费的实际金额扣罚相关责任人。对省出版局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 1费的2倍额度扣罚相关责任人,该书折半计算造货码洋。对总署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费的2倍额度扣罚相关责任人,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不管图书产品编校质量过失率是否超过万分之一,书中如有政治性、导向性过失并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按照该书编校费3倍额度及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罚

3、直接责任人,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并视具体情况对其实行停止本职工作三个月至一年的处分;特别严重者调离编辑工作岗位。不管图书产品编校质量过失率是否超过万分之一,因书中重大知识性过失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该书编校费三倍额度及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罚直接责任者,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 2、每个校次的校对人员需严格填写“校对记录表单,记录原稿及各校次编校硬伤。一校发现原稿硬伤超过万分之三,每一处错误,得到责任编辑确认,扣罚责任编辑一元; 二、三校发现硬伤超过前一校次30%以上,每一处错误,得到责任编辑认可,扣罚前一校次校对人员一元。社内首次校对均视同为一校,参照一校扣罚标准。 校对统计半年核算一次,过失扣罚在

4、工资中扣减。 总署、省出版局质量抽检过失率在万分之零点五以内的图书,每种一次性奖励500元。 3、校对人员发现书稿政治性、导向性过失,扣罚责任编辑300元、复审300元、终审300元,扣罚金额用于奖励相关校对人员。 4、实行图书印前抽查,抽查字数为书稿的30%。经责编认定后,如抽查局部过失率超过万分之一,即为不合格。印前检查不合格者, 2由责任编辑承担20元/万字的检查费用。 5、图书初版后,责任编辑应通读样书,进行编校质量自查,填写并上交自查表。无自查表,该书不得重印、再版。 6、一年内三种以上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者,提交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5、,三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六、本细那么解释权归社长办公会。 第二篇:公司图书管理细那么公司图书借阅管理细那么(试行) 一、目的 为营造良好学习气氛,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公司特建立图书角,以满足员工的学习需求。为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项规定。 二、图书类目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心理学、金融经济、商务礼仪等各类书籍资料(类目暂定后期根据员工需求丰富图书类目) 三、图书借阅方式及规定 (一)借阅范围 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 (二)借阅/还书 借阅时间:每周工作日时间(2023:0017:00)为借阅/还书时间。 借阅数量。每人/次不超过2本。 借

6、阅期限。2周。到还书日期应及时归还(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及时登记归还。如假设书籍未读完,请提前告知图书管理员办理续借手续。书籍到期未办理还书登记、续借手续的予以警告一次,取消当月借阅资格。 借阅登记。员工在行政部图书管理员一登记前方可借阅。图书的借阅、归还、续借都需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未经图书管理员同 1 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书籍。 (三)借阅规定 图书借阅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到还书日期由借阅人本人归还,不得让他人代借、还图书。 读者要保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图书假设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人应按照原价赔偿。员工离职时需归还书籍,办理还书手续。 为

7、了能更好的建设公司图书库,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开拓自身视野,公司提倡鼓励员工进行书籍分享,员工捐献书籍或短期共享,行政部将进行出处详细登记。 四、“阅读分享员工生日会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公司追求卓越、学习分享的工作作风,鼓励员工通过学习丰富人文底蕴及专业知识,养成良好的读书和分享习惯。同时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和关心,使广阔员工融入到公司大家庭当中,进而保持更好的工作心态,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开展。特组织此活动。 (二)活动形式活动对象:全体员工活动时间:每季度/次活动内容:阅读分享会 2 根据本部门统一推荐的当期必读书籍,进行读书心得分享交流。将自己的对书籍内容的理解、认识介绍给大

8、家,畅谈体会。员工生日活动 当季度过生日的员工,以在行政部备案的身份证生日为准。活动概要:由领导致辞、集体分享生日蛋糕、合影留念。 五、附那么 1.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3 第三篇: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26号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2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4次署务会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署长石宗源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标准图书出版秩序,促进图书出版业的

9、繁荣和开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的质量管理。 出版时间超过2023年且无再版或者重印的图书,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内容、编校、设计、印制4项中有1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 第四条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 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不合格。 第五条过失率不超过1/2023000

1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 过失率超过1/2023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的判定以国家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计算方法执行。 第六条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包括封 一、封 二、封 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设计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属合格。 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包括封 一、封 二、封 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设计中有1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其设计质量属不合格。 第七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

11、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那么(cy/t21999)规定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属合格。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那么(cy/t21999)规定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属不合格。 第八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条图书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应当履行其主办、主管职能,尽其责任,协助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管理,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图书出版单位应当设立图书

12、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图书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图书质量实施的检查包括:图书的正文、封面(包括封 一、封 二、封 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版权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其文字说明等。正文局部的抽查必须内容(或页码)连续且不少于2023万字,全书字数缺乏2023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 第十三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记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第十四条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

13、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五条对图书内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二十七条规定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实施处分。 第十六条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可以根据情节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过失率在1/2023000以上5/2023000以下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 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过失率在5/2023000以上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 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继续发行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

14、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印制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 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继续发行印制质量不合格图书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新闻出版署于1997年3月3日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计算方法 图书编校质量过失率计算方法 一、图书编校过失率 图书编校过失率,是指一本图书的编校过失数占全书总字数的比率,用万分比表示。实际鉴定时,可以依据抽查结果对全书进行认定。如检查的总字数为2023万,检查后发现2个过失,那么其过失率为0.2/2023000。 二、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 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书的版面字数为准,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