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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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目录一、基本规定 2二、强制性条文 3三、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要求 5四、建筑电气安装程序应符合以下要求 8五、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 12六、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 13七、电缆敷设 、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20八、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 24九、普通灯具安装 25十、专用灯具安装 27十一、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27十二、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9十三、接地装置安装 29十四、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 30十五、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 3132十六、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基本规定1、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

2、文件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等 进行施工, 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任何单位、 任何人不 得在设计单位未同意的情况下变更设计。2、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 施。3、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配件等必须提 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各 项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 CCC 认证)的产品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 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4、主要材料、设备器具等进场时应对 品种、规格、型号及外观等进行检查 验收,

3、并经现场监理人员核查确认。需要按照省、市规定进行试验检测的,必须 在现场监理人员的 见证下进行取样, 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进场检验 结论应有 记录,确认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才能在施工中使用。新型电气设备、 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时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场抽样检测:对于母线槽、导管、绝缘导线、电缆等,同厂家、同批 次、同型号、同规格的,每批至少应抽取 1 个样本;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 电器设备,同厂家、同材质、同类型的,应各抽检 3% ,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应按 5%抽检,且均不应少于 1 个(套)。(2)

4、因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而抽样检测: 对于母线槽、绝缘导线、电缆、 梯架、托盘、槽盒、导管、型钢、镀钵制品等,同厂家、 同批次、 不同种规格的, 应抽检 10% ,且不应少于 2 个规格; 对于灯具、插座、开关等电器设备,同厂 家、同材质、同类型的,数量 500 个(套)及以下时应抽检 2 个(套,但应 各不少于 1 个(套), 500 个(套)以上时应抽检 3 个(套)。(3)对于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建设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当使用同一 生产厂家、同材质、同批次、同类型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时,其抽 检比例宜合并计算。4) 当抽样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可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时,则

5、该批 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判定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5) 应有检测报告。5、主要设备和器具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调试等人员应 持证上岗;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7、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并形成隐 蔽验收记录。 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各类管线, 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前进行旁站监 理试验,合格后再进行隐蔽验收。 与土建工程同时施

6、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应与土建 工程的隐蔽验收一起进行,但须单独形成隐蔽验收记录。8、工程竣工后,应将暗敷的电气线路按户分别绘制成图,线路图应包括暗 敷在地面、墙面、顶棚的线路走向、相对位置等,以便竣工后交于住户识别。二、强制性条文1、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3、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 靠连接。4、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1)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

7、与保护导体可 靠连接不应少于 2 处;(2)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未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3)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5、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 应符合下列规定:梯架、托盘或槽盒全长不大于 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 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应增加一个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 应可靠接地;非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 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镀锌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两端不 应少于 2 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6钢导管不得采用

8、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7、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8、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 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9、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 导管内。10、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 内或装饰面内。11、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 塞或塑料塞固定;(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 5倍恒 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 1

9、5min。12、普通灯具的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 靠连接, 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 线截面积相同。13、专用灯具的 I 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 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 截面积相同。14、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 当无围拦防护时, 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2.5m;(2)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 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15、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单相两孔插座

10、,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 下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对于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应与相 线连接,左孔应与中性导体(N连接;(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 PE应接在 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 同一场所的三相 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3)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4)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16、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17、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 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三、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要求1、高压成套配电柜、

11、蓄电池柜、 UPS 柜、 EPS 柜、低压成套配 电柜(箱)、 控制柜(台、箱)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 柜、 EPS 柜等成套柜应有出厂试验报告;( 2) 核对产品型号、产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外观检查:设备应有铭牌,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设备 内元器件应完好无损、 接线无脱落脱焊,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应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应无泄漏。2、进场梯架、托盘和槽盒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齐全: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2)外观检

12、查:配件应齐全,表面应光滑、不变形;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 涂层应完整、无锈蚀;塑料槽盒应无破损、色泽均匀,对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 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铝合金梯架、 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 不应有 扭曲变形、压扁或表面划伤等现象。3、进场绝缘导线、电缆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合格证内容填写应齐全、完整;外观检查: 包装完好, 电缆端头应密封良好, 标识应齐全抽检的绝缘导线 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 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检测绝缘性能: 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或产品技术文 件规定;(4)检

13、查标称截面积和电阻值 : 绝缘导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 GB/T3956 的有关规定。当对 绝缘导线的电缆的导电性能、 绝缘性能、 绝缘厚度、 机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有 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检测项目和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产品标准的规定。4、进场导管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场导管应查验合格证:钢导管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塑料导管应有 合格证及相应检测报告;(2)钢导管外观应无压扁现象,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不应有锈蚀,油 漆应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塑料导管及配件不应碎裂, 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

14、造厂标;(3)应按批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产品标准的规定;(4)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电气安装用民管系统GB2004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5)对塑料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 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进场母线槽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安装技术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I)CCC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导体规格及相应温升值 应与 CCC 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导体规格一致,当对导体的载流能力有异议时,应 送有资质的试验室做极限温升试验,额定电流的温升应符合

15、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耐火母线槽除应通过 CCC 认证外,还应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耐火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3)保护接地导体(PE应与外壳有可靠的连接,其截面积应符合产品技术 文件规定;当外壳兼作保护接地导体(PE时,CCC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结构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 外观检查:防潮密封应良好, 各段编号应标志清晰, 附件应齐全、无缺损, 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 插接母线槽上的静触头应无缺损、 表面光滑、 镀层完整; 对有防护等级要求 的母 线槽尚应检查产品及附件的防护等级与设计的符合性,其标识应完整。6、进场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合格证齐全: 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 完整, 灯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随带技术文件; 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 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 极性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全, 并应符合设 计要求。(2)外观检查: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I 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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