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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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征求意见稿)二二年十二月目 录一、区划范围1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1(一)0 类声环境功能区1(二)1 类声环境功能区1(三)2 类声环境功能区2(四)3 类声环境功能区2(五)4 类声环境功能区2三、划分依据3(一)法律法规规章3(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3(三)相关规划3四、划分概况4五、执行标准5六、区划说明6附件 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7(一)源城区(含高新区) 7(二)江东新区7(三)东源县县城区域8(四)和平县县城区域8(五)龙川县县城区域9(六)紫金县县城区域9(七)连平县县城区域9附件 2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10(一)4a 类声环境功能区101

2、.4a 类交通干线102.4a 类交通服务区域12(二)4b 类声环境功能区121.4b 类交通干线122.4b 类交通服务区域13附件 3 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4(一)源城区(含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4(二)江东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5(三)东源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6(四)和平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7(五)龙川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8(六)紫金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9(七)连平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20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河源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 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3、 15190-2014)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区划。一、区划范围本区划范围包括河源市源城区(包括高新区)、江东新区及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的县城区域,面积共 1267.33 平方公里。(1)源城区(包括高新区)区划范围面积为 338.96 平方公里(其中高新区 35.6 平方公里)。(2)江东新区区划范围面积为 434 平方公里。(3)东源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 150.37 平方公里。 (4)和平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 83.52 平方公里。 (5)龙川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 109.71 平方公里。 (6)紫金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 100.68 平方公

4、里。(7)连平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 50.09 平方公里。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一)0 类声环境功能区0 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二)1 类声环境功能区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 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型城市公园等群众游览休憩的场所。1(三)2 类声环境功能区2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四)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五)4

5、类声环境功能区(1)4 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 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其中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两侧区域为 4a 类,铁路干线(铁路专用线除外)两侧区域为 4b 类;公路 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划为 4a 类,铁路干线站场、机务段等划为 4b 类。(2)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边界线: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 次干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机动车道边线或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中心线 30 米处;交通服务区用地红线。(3

6、)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两侧距离:当交通干线两侧分别与 1 类区、 2 类区、3 类区相邻时,4 类区范围是以交通干线边界线为起点,分别向道路两侧纵深 55 米、40 米、25 米的区域范围;交通服务区不考虑纵深范围。(4)临街建筑:当 4a 类交通干线纵深范围内的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 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2(5)4a 类与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划分为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6)本区划实施以后,新建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按照以上条款执行。三、划分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7、12 月 2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9 月 24 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 年 11 月 29 日修正);(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5)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 号)。(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

8、范(1)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90);(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三)相关规划(1)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3年 3 月);(2)河源市江东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 年 7 月);(3)东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东源县人民政府,2015年 1 月);(4)和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和平县人民政府,20

9、11年 1 月);(5)广东省龙川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5)(龙川县人民政府,2019 年);(6)紫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紫金县人民政府,2018 年 12 月);(7)连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连平县人民政府,2009年 12 月);(8)河源市铁路网规划(河源市人民政府,2013 年 5 月);(9)河源市公路运输站场规划(2008-2030)(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10 年 12 月);(10)河源市公路网规划(2013-2030)(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 1 月)。四、划分概况河源市 1 、2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 12

10、32.2 平方公里,未划分 0 类 声环境功能区。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水域水面、道路路面)约 35.13平方公里。各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 1。44 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 通服务区域,详见附件 2 。划定 4 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共 215 条, 其中包括 4a 类交通干线 204 条和 4b 类交通干线 11 条;交通服务区域 30个,其中包括 4a 类交通服务区 21 个和 4b 类交通服务区 9 个。五、执行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表 2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

11、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1 类55452 类60503 类65554 类4a 类70554b 类7060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 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 环

12、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 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 70dB(A)、夜间 55dB(A)执行。5六、区划说明(一)本区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市之前相关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或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与本区划不一致的,以本区划为准。(二)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定界依据。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三)本区划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附件:1.各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2.4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3.河源市各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6附件 1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源城区(含高新区)表 1 源城区声环

13、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编号声环境 功能区 类别区划单元名称区划单元边界区划单 元面积 (km2)YCQ01011 类区广东河源大桂 山省级自然保 护区片区埔前镇林场、桂山林场、湖羊角(塔 坑)林场及粤赣高速以西的黄子洞村 除 4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104YCQ02012 类区源城区 2 类区源城区区划范围内除 1 、3 、4 类声环 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154YCQ03013 类区明珠工业园片 区北至迎客大道,南至白田路,西至京 九铁路,东至东江;7.72YCQ03023 类区深河产业城 A 区片区深河产业城 A 区规划用地范围,东至 粤赣高速公路,南至力王大道,西至 桂山山脉,北至新丰江大坝南侧山岭;4.9YCQ03033 类区高新区-龙岭 工业园片区北至东环路南段,南至高新区边界- 埔前大道(规划道路),西至粤赣高 速-高埔九路(规划道路)-龙滨大道 (规划道路),东至东江;39.64YCQ03043 类区农夫山泉片区西至西环路,东至京九铁路线,北至 农夫山泉北侧边界,南至农夫山泉南 侧边界;0.33YCQ03053 类区河源电厂-低 碳产业园片区河源电厂和低碳产业园规划用地范 围;1.8YCQ03063 类区高塘百子园片 区北至源城区区划范围边界,南至万绿 湖大道,西至粤赣高速,东至京九铁 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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