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哪时候选择免(征)税申报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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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出口企业哪时候选择免(征)税申报方式何谓“免抵退”税和免(征)税?这两者有何区别?“免抵退”税指对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在生产销售环节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先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给予退税。具体地讲,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免”税,指对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抵”税指对生产企业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已纳税款,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指生产企业应抵扣的税额而未抵顶完时,对未抵顶完的税款部分予以退税。而免(征)税,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内销产品征税。两种办法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即出口销售环节均免征增值税。不同之处在于

2、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处理不同。“免抵退”税办法在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准予抵顶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的同时,对在当月内抵顶不完的部分予以退税,而免(征)税办法对出口货物不考虑进项税额,即出口环节免税,对出口产品进项税额也不予退税。企业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选择免(征)税的方式?本文从辖区内一家出口企业提出放弃其原来“免抵退”出口退税方式而选择免(征)税的案例中,对该企业近期生产经营现状和两种申报方式进行了比较,发现免(征)税对企业有较大优势。下面以具体案例来说明。原“免抵退”税方式的纳税申报及退免税情况a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销售的生产型出口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实

3、行“免抵退”出口退税方式,退税率5%。2013年申报纳税及退免税情况如下:a公司201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格内容详见报纸)1.增值税申报缴纳情况。销项税额为4634117%+804%pide;2(简易征收办法计税)=7880(万元)。进项税额为6316-3772(进项税额转出)=2544(万元)。其中,进项税额转出含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征退税之差)=31165(17%-5%退税率)=3740(万元),其他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进项税额转出32万元。应纳税额为7880-2544=5336(万元)。2.“免抵退”税情况。“免抵退”税额为311655%(退税率)=1558(万元),因为应纳税额5

4、336万元大于0,无可退进项税额,因此退税额为0,1558万元为免抵税额。3.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为(5336+1558)10%(地方各税附征率)=689(万元)。4.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657万元,企业所得税为165715%(高新技术企业)=249(万元)。5.总计申报缴纳税额为5336(增值税)+689(地方税)+249(企业所得税)=6274(万元)。实行免(征)税办法下的税额变化假设以2013年企业申报数据为参数,在实行免(征)税办法下进行分析比较。1.增值税应申报缴纳情况。销项税额为4634117%+804%pide;2(简易征收办法

5、计税)=7880(万元)。进项税额。出口免税部分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内销应分摊予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应分摊进项税额为631646341(内销销售额)pide;77491(总销售额)=3777(万元)。其他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进项税额转出32万元,进项税额为3777-32=3745(万元)。应纳税额为7880-3745=4135(万元)。2.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为413510%=414(万元)。3.企业所得税应申报缴纳情况。在免(征)税方式下,成本会发生以下变化:免税分摊的不予抵扣进项税应增加成本为6316(进项税额)-3777(分摊的进项税额)=2529(万元)。在原“免抵退”

6、税方式下无此项成本。原“免抵退”税方式下的转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征退税之差)应减少成本3740万元。在“免(征)税”办法下无此项成本,而在原“免抵退”税方式下可列入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免(征)税办法,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740-2529=1211(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657+1211)15%(高新技术企业)=430(万元)。4.总计应申报缴纳税额为4135(增值税)+414(地方税)+430(企业所得税)=4979(万元)。两种退税方式下的税负分析经过以上计算结果对比分析,在实行免(征)税申报方式下,该企业在缴纳税收总额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减少应纳税额为6274-4979

7、=1295(万元)。从该企业2012年2013年退免税情况来看,2012年退税额1438.53万元,2013年无退税额,免抵税额分别为1751万元、1558万元。经对企业了解,由于产品外销的价格低于内销价格,因此企业减少了外销而转为内销,内销的增多,内销销项税额抵消了进项税额,以致2013年无退税额。如果按免(征)税办法,将少缴相关税费1295万元,该企业预计2014年及以后3年内销比例会逐步增加。最终,企业选择了免(征)税申报方式。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出口企业在选择哪一类退免税申报方式时,主要是以退税额与相关应纳税额进行对比考虑的。一般来讲,在“免抵退”退税方式下,一是对于内销较多的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大于0且无退税额;二是退税额小于免(征)税方式下应减少税额的出口企业。此时,建议企业选择免(征)税方式申报,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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