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47554079 上传时间:2023-04-07 格式:DOC 页数:86 大小:1,010.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6页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6页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黔南州及所辖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8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二一七年三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则2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主要任务2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3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4第四节 规划调整层级与范围、期限7第五节 规划调整数据来源7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8第一节 县域概况8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9第三节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11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和要点17第三章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1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目标21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调整23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任务25第四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28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调整35第六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3

2、8第四章 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及多规合一41第一节 园区土地利用调控思路41第二节 积极促进多规融合和多规合一44第五章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6第一节 规划任务和保护目标46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46第三节 加快推进土地整治49第四节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51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51第六章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53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53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53第三节 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制措施54第七章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56第一节 生态保护目标与任务56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56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的管控措施58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0附 表62

3、附表一 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62附表二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63附表三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4附表四 土地用途分区表65附表五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66附表六 荔波县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表67附表七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表68IIII前 言“十三五”期间,荔波县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紧紧围绕“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和文化经济,培植后发优势,奋力后发赶超,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它省份县市的发展新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同

4、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支持荔波县发展建设,并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与管理,亟需调整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荔波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和黔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黔南国土资函201562号)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围绕荔波县2015年至2020年建设目标及远景发展空间,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阐明了规划期间荔波县的

5、土地利用战略、政策导向和调控目标,坚持底线思维,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空间优化配置和用途管制,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持续发展。编制完成的调整方案由荔波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调整目的、主要任务一、调整目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可利用未利用地调查评价、建设用地批后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普查等成果基础上,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合一”更深入

6、、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等目标。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二、主要任务 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四个方面:1.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2.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3.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4.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

7、统一部署,优先划定“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在“三线”划定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确保州级调整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其他相关指标总体稳定、适度微调。二、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州级调整下达指标,适度调整建设用地指标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有序增长,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城乡统筹、盘活存量、内涵挖潜,解决发展用地指标的不足。保护优质农地资源和必要的生态空间,重点做好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调整,

8、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衔接全县城镇体系、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扶贫、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用地指标向全县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给予倾斜,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

9、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7、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8、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9、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技术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4-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4-2010);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

10、10);7、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三)相关文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11、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11、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273号);12、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13、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2、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16、黔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工作的通知(黔南国土资发201712号)(后附黔南州十二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分解12项指标);17、其他相关文件。(四)相关规划及成果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4、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5、贵州省

13、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6、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7、黔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8、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9、黔南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0、荔波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1、荔波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2、交通、水利、住建、环保、农业、林业、能源、旅游等相关规划;13、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贵州卷)、2011年耕地质量补充完善成果、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成果。14、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0年)第四节 规划调整层级与范围、期限一、规划调整

14、层级与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层级为现行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土地总面积241545.38公顷。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调整以现行规划实施评价为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第五节 规划调整数据来源一、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规划中期评估和规划调整完善以最新的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为基础数据,遵循统一的标准、时点、底图、用地分类和成果要求,保持规划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现势性。二、社会经济数据: 采用荔波县统计局正式发布的数据。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用现行荔波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1:1万数据库数据。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 县域概况荔波县地处黔南边陲,位于东经10737至10818,北纬257至259之间。东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县、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县、南丹县毗邻。西与独山县相连,北与三都水族自治县交界。总面积2415.45平方公里。荔波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温分布的总趋势是南高北低。地势每升高100米,气温大致下降0.55;河谷地带比同高度的山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