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年产1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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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六、结论 54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项 目投资备案证附件 3 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4 房屋租赁合同及土地证附件 5 去除效率类比监测报告附件 6 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物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 7 审核跟踪进度单附件 8 技术服务合同附图附图 1 项 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 目区水系图附图 3 项 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 目区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5 引用大气监测点位图一、建设项 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2、目名称年产 100 吨塑料制品建设项 目项 目代码2205-532524-04-01-56289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南庄镇南庄铺村委会和源农业物流中心地理坐标(102 度 50 分 45.402 秒,23 度 43 分 26.59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 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 目行业类别第二十六项“ 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 第 53 条“ 塑料制 品业 292 中的“其他( 年用非溶剂 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建设项 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 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目 重大

3、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 目审批( 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元)30.75( 项 目原总 投资为 20 万元, 整改后项 目总投资为 30.75 万元)环保投资( 万元)12.05环保投资 占比(%)39.2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于 2021 年9 月开工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2)8002021 年 10 月 建设完成,为补办环评 。 目前正在1办理环保行政处罚事宜。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4、表,本项 目为泡沫塑料制造 项 目,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改),不属于名录所列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 目,为允许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资料、生产设备清单和 原辅材料耗用情况,项 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原辅材料及 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本项 目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备案证(2205-532524-04-01-562895 )。二、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通 2019125 号)符合性分析

5、本项 目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 125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表 1-1 项 目与云环通 2019125 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云环通 2019 125 号要求本项 目情况符合性2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 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 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 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 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 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本项

6、 目原料主要为聚乙 烯、滑石粉、单双甘油脂 肪酸脂、色母粒,不具有 挥发性,仅生产中产生少 量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 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 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 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 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 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 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 放。”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 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提高废气收集率。本项 目原料、产品均为固 态,常温状态下不产生

7、 VOCs ,只有在生产加热 过程中会产生。本次评价 要求在发泡挤出机出口 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 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达标后排放。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低浓 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垫吸附、 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派缩技术,提 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采用一次性 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 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实 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 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 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 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 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 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 制,

8、去除效率不低于 80% ;采用的原 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 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 目 DA001 排气筒有 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初 始排放速率小于 3kg/h , 本项 目采用集气罩+活 性炭吸附装置的工艺进 行收集处理,活性炭定期 更换后,暂存于危险废物 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 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符合综上,本项 目符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通 2019125 号)的相关要求。三、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气十条第一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中指出“加强工业企

9、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工程建设,到 2017 年,3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 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 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 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本项 目供热采用电供热,项 目运营期间不使用燃煤,符合“气十条”规定。四、“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发2021 12 号),项 目“

10、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2 项 目与红政发202112 号的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内 容红政发202112号要求本项 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和 一 般 生 态 空 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 32号),将未 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 自然保护 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风景 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 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划入一般生态空间。项 目位于建水县南庄镇南 庄铺村委会和源农业物流 中心,和源农业物流中心 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 项 目用地不属于风景名胜 区、 自

11、然保护区、水源保 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 的区域内,不涉及基本农 田,项 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 境 质 量 底 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 2025年,全州水环境质 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 统功能初步恢复,纳入 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 水监测断面水质优 良率 稳步提升,重点区域、 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 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 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水质巩固改善。到2035 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明 显改善,地表水体水质 优 良率全面提升,各监 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根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 彝族 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检 测报告( 红环监( 例行) 字【2020 】002号)可知, 泸江河燕子

12、洞监测断面水 质达到类水质,满足水 环境功能区域规划的类 标准要求。且本项 目生产 废水循环使用,无生活污 水产生,对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4功能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水质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蒙 自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到2035年,各县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 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根据红河州2020年度环 境质量状况可知,建水 县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要求。且本项 目排放大气 污染物非

13、甲烷总烃经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能够达 标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 线。到2025年,全州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 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 高。到2035年,全州土 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均达到95% 以上,农用 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 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 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 目的循环水池及危废暂存间均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可避免废水渗出液下 渗污染土壤。符合资 源 利 用 上 线水资源利用上线。2025年,全州年总用水量控制在20.23亿立方 米以内。本项 目用水量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当地水资源利用影响不明显,能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土地资源利用上线。2020年,全 州耕地保有量稳定在63.7333万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0783 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0.6509万公顷。本项 目租用和源农业物流中心行政办公大楼地下室(地上一层)部分场地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能源利用上线。2021年全州万元 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 降3.3%;2021年全州能源消费总 量只减不增;2020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量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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