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仰天岗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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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XHG(36)-H202300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新余仰天岗 220 千伏变电站 110 千伏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新余供电分公司编制日期: 二零二三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 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5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2七、结论 55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56一、总则 57二、电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60三、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2四、防治措施 69五、专题报告结论 70附图 1、本工程地

2、理位置图 71附图 2、本工程线路路径图 72附图 3、本工程塔型图 73附图 4、本工程与新余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 74附图 5、本工程土地利用现状图 75附图 6、本工程所在地水系图 76附图 7、本工程与新余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77附图 8、本工程临时施工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措施设计示意图 78附图 9、本工程沉砂池、挖土场、牵张场、电缆开挖等临时占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示意图 80附件 1、本工程委托书 81附件 2、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19-2024 年)的通知(部分) 82附件 3、本工程项目执行标准函 87附件 4-1、北湖变电站、仙岭湖

3、 110kV 线路、新岭湖 110kV 线路环评批复 89附件 4-2、北湖变电站、仙岭湖 110kV 线路、新岭湖 110kV 线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92附件 5、110kV 泉岭变电站环境现状评估备案意见 99附件 6、220kV 仰天岗变电站委托书 106附件 7、本工程输电线路路径协议 107附件 8、本工程监测报告 117附件 9、类比监测报告 125附件 10、本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 134附件 11、本工程监测仪器校准、检定证书 1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余仰天岗 220 千伏变电站 110 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

4、点输电线路全线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境内。仰天岗-北湖 I 回 110kV 线路工程,起点为拟建 220kV 仰天岗变电站,终 点为现有新岭湖线电缆 T 接点;仰天岗-北湖 II 回 110kV 线路工程,起 点为拟建 220kV 仰天岗变电站,终点为现有仙岭湖线#37 杆大号侧;仰 天岗-岭泉 110kV 线路工程,起点为拟建 220kV 仰天岗变电站,终点为现 有新岭湖线电缆 T 接点附近;仙岭湖、新岭湖 T 接点改造工程,起点为新岭湖 T 接头附近,终点为天麓咏荷院小区北湖西路北侧附近。地理坐标仰天岗-北湖 I 回 11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东经 1145140.411 ,北纬

5、274823.973;线路终点:东经 1145301.256 ,北纬 274933.041;仰天岗-北湖 II 回 11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东经 1145140.546 ,北纬 274823.769;线路终点:东经 1145302.461 ,北纬 274929.941;仰天岗-岭泉 11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东经 1145140.643 ,北纬 274823.572;线路终点:东经 1145203.076 ,北纬 274837.049;仙岭湖、新岭湖 T 接点改造工程:线路起点:东经 1145258.516 ,北纬 274930.293;线路终点:东经 1145300.038 ,

6、北纬 274930.75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 (m2 )/长度(km)14m2(塔基永久用地)4.57km(输电线路长度)16830m2(临时用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093.0环保投资(万元)65.0环保投资占比(%)0.8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及建设项目环境 影

7、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 本报告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本工程属于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19-2024 年)中的项目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一)生态保护红线输电线路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袁河街道境内。根据新余市自然资源局的路径意见复函 (见附件 6),可知本工程线路不涉及生态红线(见图 3-5)及其他生态敏感区。新余市 自然资源局原则上同意线路路径,项目周边无其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 自然遗产地以及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敏感区。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生

8、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二)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数据分析可知,本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 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章节和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分析结论,工程所在区域施工 期和运营期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废水、扬尘、固体废弃物等通过相应处理措施后, 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电磁环境、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功能,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三)资源利用上线本工程输电线路占地类型主要为绿化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及未利用地等。施工临

9、时占 地在施工活动结束后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功能,不影响土地的利用,项目利用的土地资源总量小;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的水、电资源很少,因此工程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2025 号)及新余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1.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22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6 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0. 1%, 主要分布在新余市分宜县大岗山、仙女湖区、孔目江上游、北面和南面低山丘陵森林生态 屏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 环境敏感区面

10、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10 个,约占全市国 土面积的 33.9%,主要分布在新余市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化区域,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 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需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6 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36.0%。22.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 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 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

11、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本工程与新余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1- 1。表 1-1 与新余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

12、项目,现有产业改、 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 工艺。本工程不属于 限制类和淘汰 类项目。符合限制开发建设 活动的要求在绿色农(副)产品基地、有机农(副)产 品基地、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基 本农田保护区周边 5 公里范围内、国家、省 法律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文化遗产地、历史文物所 在地、重要渔业水域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 价值的保护区禁止新建或改扩建钢铁(铁合 金)、电石、水泥、造纸(制浆)、农药(原 药生产)、电镀、皮革、焦化、有色金属冶 炼、化工、印染、陶瓷、化纤(黏胶)、医 药原料药等高能耗、高排放建

13、设项目。本工程不属于 高能耗、高排放 建设项目。符合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 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 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 境风险的项目。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冶 金、纺织印染、危险化学品仓储等项目环境 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 等设施。本工程不涉及。符合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 区域、土壤事故频发区域新建、改建、扩建 增加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本工程不涉及。符合3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 向,以城镇中心为界限,向外延伸 5 公里内, 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 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 污染型项目。本工程不涉及。符合新余市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砂。本工程不涉及。符合空间布局约束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 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 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 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 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 停。本工程不涉及。符合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的现有企业。本工程不涉及。符合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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