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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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银行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评级),根据xx银行内部评级工作管理办法、xx银行非零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微企业的具体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根据xx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应划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级客户。第二章评级方法第三条小微企业客户可采用“分池评级”或“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第四条分池评级分池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的债项特征,将客户划分到不同的“客户池”,根据“客户池”基准信用等级,结合评级推翻条件,确定最终信用等级的评级方式。分池评级适用于仅办理简式快速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客户。第五

2、条模型评级模型评级是指运用全行统一的内部评级模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测评得出客户的初始信用等级,再由评级人员对模型评级结果进行认定,得到客户最终信用等级的评级方式。对于已办理简式快速信贷业务,同时又办理除低风险信贷业务以外的其他信贷业务的客户,或未办理简式快速信贷业务的客户,须采用“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第三章评级调查第六条小微企业评级调查可与其他信贷业务一并进行。第七条小微企业的评级调查,应关注企业的“三品”和“三表”(即人品、产品、抵押品和水表、电表、税表(海关报表),结合财务报表,判断企业经营风险,解决经营信息不准确、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八条客户经理应根据小微企业具体特点,通过现

3、场访谈、走访上下游客户(朋友、员工)、调查有关部门、查阅相关文件、核对相关单证等措施,形成第一手调查资料。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了解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道德品行、从业经验、管理能力、商业口碑、诚信记录和社交范围等,判断企业主管理和运营企业的能力。(二)了解企业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可替代性,判断产品竞争力;了解企业设计产能及其利用情况、销售总量及其变化趋势,判断产品市场状况;了解原材料消耗和产成品库存,判断产销是否平衡;了解主要原材料的来源、质量、价格、运输和结算情况,判断企业原材料供应的保障状况以及成本的稳定性等;了解同类产品的性能、价格和产量,结合目前销售状况,判断产品发展前景。(三

4、)审核押品相关文件,判断押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核实押品的实际买价或建造成本,判断押品是否足值;考察押品位置、通用性和同类押品价格,判断押品的变现能力。第九条客户经理应现场查看小微企业的水表、电表,审阅缴费凭证和税表(或海关报表),判断企业生产、销售和盈利状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收集企业近年和近个月的单位产品电(水)耗、月均用电(水)总量等数据,判断企业生产、销售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二)查看纳税(或报关)单据,判断客户销售、盈利状况。第十条根据对小微企业“三品”、“三表”的调查情况,客户经理应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一)对于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小微企业,经核实,销售收入、利润、固

5、定资产等关键数据与其用电(水)量、纳税单据、建造成本(或购买价值)相吻合,财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客户部门行长同意后,可视同“已审计”,不受评级向下推翻条款的限制。(二)对于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且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客户经理可依据调查情况,对其财务报表进行修正,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客户部门行长同意后,用于客户评级。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修正执行如下规定:(一)销售收入可采用“增值税销项税票累加”,或“每月税收通用缴款书记载的销售收入累加”两种方案进行测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可进行修正。(二)利润总额可按照“所得税缴纳额所得税税率”进行测算,与财务报表

6、不一致的,可进行修正。(三)固定资产可按照“固定资产购买发票记载价值”或“建造成本实际结转额”测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可进行修正。(四)销售成本可按“增值税销项金额(可比同类型企业平均毛利率)”测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可进行修正。(五)存货价值可按照“年初存货(年度进项税票累计运输费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成本”进行测算,年初存货价值可通过查阅库存台账,结合产品(原材料)入、出库单据进行推算,与财务报表不一致的,可进行修正。第十二条根据对小微企业“三品”、“三表”的调查情况,客户经理可对其定性打分进行修正,并附上打分依据。第十三条小微企业定性打分修正执行如下规定:(一)单位水(电)耗基本稳定

7、,由于产能扩大,连续两年用电(水)量增长以上,或由于销售或利润总额提高,连续两年纳税额增长以上的,“发展前景”指标可打前两档。(二)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为当地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具备年(含)以上主业从业经验、商业信誉良好;或企业核心技术拥有者为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科技领军人才,或是正在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项目等国家级非基础类项目的技术带头人的,“股东背景”指标可打前两档。(三)连续两年没有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且连续两年销售利润率达到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标准行业“优秀值”的,“市场地位”指标可打前两档。(四)有四大

8、国有商业银行任何一家提供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抵押附带担保、连环担保除外),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融资能力”指标可打前两档。(五)拥有一名(含)以上会计师,实现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离,且销售收入、利润、总资产与“三表”相吻合的,“财务管理”指标可打前两档。第四章评级推翻第十四条对于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含)以上或资产总额万元(含)以上,采用“分池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的小微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上推翻级。(一)追加股东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且股东个人资产(不含持有该企业股权)超过受评企业在我行授信总额的,代偿能力较强的。(二)采用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没有被政府依法无偿收回的

9、风险,抵押率在(含)以下的。第十五条采用“分池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的小微企业,对于上一年度净利润为负或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超过的,须向下推翻级;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或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超过的,须向下推翻级。第十六条采用“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的小微企业,向上推翻评级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实际风险状况明显低于核心定义。(二)企业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实力较强。一般公司类客户上年度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至少一项为正(新建企业、专业贷款除外),且预计现金流状况向好。事业法人上年度经常性收支结余大于零且预计现金流状况向好。(三)企业经营依法合规,不存在影响生产、食

10、品、环境安全的隐患,无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第十七条采用“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的小微企业,对于追加股东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股东个人信誉高、代偿能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模型评级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向上推翻。(一)主要股东为我行私人银行客户(含正式客户和体验客户)的,可向上推翻级。(二)办理居住用房地产、商用房地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且抵押率在(含)以下,抵押品地段好,变现能力很强的,可向上推翻级。(三)仅办理保证担保,保证人为资产总额在亿元(含)以上的级以上(含)大中型法人客户,或为注册资本亿元(含)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担保公司的,可向上推翻级

11、。(四)办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担保的公司债券、开放式货币型或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对公理财产品、出口退税帐户、交易所托管的贵金属、标准仓单、低风险个人理财产品、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票据或承兑的汇票、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全额质押的,可向上推翻至级。第十八条采用“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的小微企业,对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须在模型评级结果的基础上向下推翻级。(一)主要股东近年在我行或他行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用电(水)量较上一年度下降以上的。(三)产品质量差、竞争力弱,订单大幅减少,销售前景不佳,纳税额或出口额较上一年

12、度下降以上的。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九条各一级分行对同一类客户不能选用两种评级方式进行评级。对满足“分池评级”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分池评级”,也可以选择“模型评级”方式进行评级,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若选用“模型评级”方式,一级分行应首先向总行(风险管理部)进行申请核准,且在获得批准后,不能再退回应用“分池评级”的方式。第二十条采用“分池评级”方式,对采用多种风险缓释方式的,若其中一种抵(质)押品或保证担保能完全覆盖风险的,以该种抵(质)押品或保证担保对应的评级为准;否则,以各种抵(质)押品或保证担保对应的最低评级为准。第二十一条采用“分池评级”方式,对于办理足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追加其他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视同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现行评级制度办法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现行评级制度办法与本规定不冲突的内容,继续有效。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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