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大路镇迎宾大道老鸭山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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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松桃县大路镇迎宾大道老鸭山搅拌站 建设单位 (盖章) : 贵州万和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8六、结论 4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42附表附表 1 :施工期监理一览表附表 2 :环保措施一览表附表 3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表 4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附图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 :项目区

2、域水系图附图 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 5 :项目与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图附图 6 :项目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7 :项目污水排放路径图附图 8 :项目与铜仁市综合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发改立项文件附件 3 :营业执照附件 4 :厂房租赁合同附件 5 :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松桃县大路镇迎宾大道老鸭山搅拌站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 省 铜仁 市 松桃 县 (区) 大路镇田坝村老鸭山渡槽旁地理坐标( 108 度 57 分 22.07 秒, 28 度 7 分 49.91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21 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3、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 似 制品制造 302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 准/备案)部门(选 填)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 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207-520628-04-05- 180722总投资 (万元)2500环保投资 (万元)42环保投资占比(%)1.68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面积 (m2 )10000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4、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 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中,十二、建材,13 、储料区、主机搅拌 楼、物料输送系统等主要生产区域实现全封闭,并配置主动9式收尘、降尘设备, 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 凝土生产线;海洋工程用混凝土、轻质高强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混凝土自 修复材料的开发和应用”类别,为鼓励类项目。项目于2022年7月1日取得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 2207-520628-04-05- 180722 。且项

5、目采用设备均不属于部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 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年本) (工产业2010第122号) 中的淘汰 类设备。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新建,厂区布置较为简单,北侧为项目的进口,进出交通利用兰大路, 自西南往东北分布的有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和生产区,项目的总体布置简单且相 互协调,使生产线上运输端直、有效避免迂回和往返运输,且项目生产区与非生 产区之间互不干扰,且项目具备宽敞的消防通道及物流空地。项目区常年主导风 向为东北风,项目区主要废气产生点位于中部,项目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四周还设置绿化带,可以有效的减

6、少噪声、扬尘对环境的污 染。综上所述,项目区的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图见附图2。三、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铜仁市松桃县大路镇田坝村老鸭山渡槽旁,租赁松桃苗族自治县 大路强村富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场地进行建设 (附件4) ,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 利用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所在地常年盛行东北风,最近环境明感点为西南侧约 260米的田坝村居民点,通过采取污染防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环境敏 感点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选址较为合理。四、与铜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铜 府发2020 10号) 中分区管控要求

7、,铜仁市共划定160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3个,重点管控单元53个,一般管控单元14个。重点管控单元 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2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本项目位于铜仁市松桃县大路镇田坝村老鸭山渡槽旁,对比(铜府发2020 10 号)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红线;项 目建设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将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本项目 不属于重点行业,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

8、量各监测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1996) 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建成后,经采取 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 环境影响较小,在环境可承受范围内。项目区域交通便利,给水、排水等均由城 市道路市政给排水管接入和排出,供电配套设施齐全,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和环保 设施齐全。根据“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 设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第二章分则中所列出的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

9、境分区管 控的通知 (铜府发202010 号) 要求 (本项目与综合管控单元的叠图见附 图8) 。表 1 项目与“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类省市县重点管控单元ZH5206282000 2松桃苗族 自治县重 点管控单 元 2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项目管控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管控 要素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性空间 布局 约束严格限制电解锰企业独立新建渣场。执 行当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普适性要 求;严格限制电解锰企业独立新建渣场。 严格执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制度。严 格准入条件,凡涉锰涉汞企业落户铜仁 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从源 头上控

10、制和规范有色矿产资源开发和冶 炼。鼓励和引导汞锰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或对企业重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 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要 按期坚决予以淘汰。整合现有年产能 3本 项 目为 商混搅拌 站,本项目生产期无 污废水外排,大气排 放满足水泥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 B4915-2 013) 相 关标准符合3万吨电解锰以下的锰加工中小企业,优 化配置,关停小而散、附加值低、技术 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及生产线。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 求;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执行 省、市普适性总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 求。1.严格按照贵州省一般

11、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 要求建设及管理渣场地下水监测井。2. 全面完成无铬钝化升级改造,配套建设 氨氮脱氮设施。3.按要求对服务期满或因 故不再承担贮存、处置任务的锰渣进行 封场,并对封场后的锰渣场进行监督管 理,直至渣场稳定为止。3. 电解锰企业废 水总锰、氨氮必须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 不外排。4.木溪断面锰超标四倍以上时, 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该河段所有排 放锰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关停,直至排查 出主体责任。本 项 目为 商 品混凝 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不设置渣场,不排放 污废水,不在木溪断 面所在河段范围内。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土壤普适性管控 要求;2

12、.加快锰渣公共填埋场和标准化锰 渣库建设。2.加快锰渣公共填埋场和标准 化锰渣库建设。3. 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锰 渣库的整治方案,通过转运至标准渣场 或锰渣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措施 实施综合整治 4.对暂不搬迁的渣库,必 须建设完善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安装 视频监控设施,确保渣场渗滤液得到全 收集达标处理。5.推进电解锰生产企业清 洁生产和渣场的整治工作。6.在涉锰企业 或渣场受纳水体上下游断面安装在线监 控设备,对受纳水体水质进行实时水质 监测和视频监控本 项 目为 商混搅拌 站项目,土壤执行执 行贵州省及铜仁市 土壤普适性管控要 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202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

13、73 亿 m3 以 内,2030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1.78 亿 m3。2020 年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 年下降 2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6%。执行铜仁市能源 利用普适性要求 1.锰矿探矿权设置应符 合矿产资源规划,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 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开采采矿资源的地 区内开采矿产资源。2.开采矿产资源必须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必须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防止污染环境。3.按“以消定产、产 消一体”的原则,逐步实现锰生产企业的 生产能力与锰渣消纳能力对等,生产环本 项 目 不属于 资源 开发利用项目,项目 用水来源于自来水, 项目占地为荒地。符合4节和消纳环节一体化,实现锰渣变废为 宝、资源化利用。至 2020 年,全县人均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5 平方米 ,亿元 GDP 耗地量不高于 300 公顷/亿元,耕地 保有量不低于 67551ha,规划基本农田不 低于 58067ha ,建设用地总规模不高于 10661ha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高于 1814ha , 新 增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不 高 于 1280ha ,园地不低于 1590ha ,林地不低 于 153480ha ,牧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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