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讲读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47512178 上传时间:2024-01-0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语讲读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论语讲读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论语讲读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论语讲读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论语讲读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语讲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语讲读(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無適無莫語出里仁篇。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本章爭議之點在“適”、“莫”二字,歷來有三種說法。(一)“敵慕”說。此說源出於鄭玄。經典釋文:“適,鄭本作敵。莫,鄭音慕,無所贪慕也。” 經典釋文卷二十四,第346頁。卜天素本論語鄭氏注存鄭注較完整:“適,疋也。莫,無也。君子志平於天下,無常疋偶,無所貪慕,唯義所在。” 見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34頁。皇疏存何解略同,但劉寶楠疑其為“妄人所增” 劉寶楠:論語正義卷五,中華書局1990年,頁一四八。不論何解,則鄭氏以下,罕有從者。至清代漢學大成,學者多好鄭注,惠棟、陳鳣、劉寶楠、俞樾俱從此

2、說。惠棟舉出秦漢文獻中多處“適”、“敵”相通之例 見惠棟:九經古義卷十六,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頁五三五三一。;俞樾以為“此章大旨鄭讀得之”,并據方言辨得“觸忤貪慕”之義 見俞樾:群經平議卷三十,清光緒春在堂全書本。今人李澤厚承其說。(二)“厚薄”說。此說源出於范寧。皇疏引范寧云:“適莫,猶厚薄也。比,親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惟仁義是親也” 論語集解義疏卷二,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本,1937年,頁四八。,釋“適莫”為“厚薄”;邢疏進一步分釋二詞,“適,厚也。莫,薄也” 論語注疏,第50頁。,與鄭說在感情色彩上正相反。邢疏繼云“言君子於天下之人,無擇于富厚與窮薄者,但有義者,則與之相親也”

3、論語注疏,第50頁。,將“厚薄”的語義指向由自身情感轉為他人財力,不免失之淺陋。毛奇齡論語稽求篇采“厚薄”說,廣引漢魏文獻證明此乃“字義之有據者” 見經稗卷十一,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春在堂隨筆亦引佛典證明“適莫為親疏,古來相傳之說” 俞樾:春在堂隨筆卷一,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頁。大抵宋以前此說最著。(三)“可不可”說。此說源出於韓愈。論語筆解韓曰:“無適,無可也。無莫,無不可也。惟有義者與相親比爾” 韓愈、李翺:論語筆解卷一,清藝海珠塵本。,以微子篇“無可無不可”解里仁篇“無適無莫”,頗具說服力。“無可無不可”之義在宋明理學中佔有重要地位,故韓愈此解經過理學家的發揮在後世影響最大。朱注引謝氏

4、曰:“適,可也。莫,不可也。聖人於無可無不可之間有義存焉。” 四書章句集注,第71頁。朱熹進一步訓“適”為“專主”,“莫”為“不肯”,今人楊樹達、楊伯峻、錢穆、李零、牛澤群均服膺朱注。在“無可無不可”的詮釋話語下,“無適無莫”被提升爲主體心性修養的重要方法,這是目前對此章最主流的訓解。二賢賢易色語出學而篇。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此章涉及儒家學說中最為核心的倫理思想,其疑義集中於第一句“賢賢易色”,進而影響到對全章經義的理解。除第二個“賢”字之外,其他三字皆有異解,其中又以“易”字爭議最多,關係亦最大。何解引孔曰:“易

5、色,言以好色之心好賢則善也” 論語注疏,第8頁。,串講文意,對“易”字沒有直接解釋。皇疏、邢疏皆訓“易”為“改”,謂改易好色之心以好賢也,朱注沿之,成為最流行的解釋,今人錢穆、李澤厚、李零、日本竹添光鴻承其說。而王念孫廣雅疏證本廣雅釋言訓“易”為“如”,并以子罕篇“好德如好色”證之。此二解大同小異,皆與何解不悖。然若徵之孟子“食、色,性也”之語,則後者稍勝。漢書李尋傳引“賢賢易色”,顏師古注云:“易色,輕略女色,不貴之也” 漢書卷七十五,頁三一八。,訓“易”為“輕”,清以前多不采此說。以上皆訓“色”為“女色”,除此亦有他解。皇疏又一通云:“言若欲尊重此賢人,則當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莊敬之容也。

6、” 論語集解義疏卷一,頁七。“易”仍訓“改易”,而“色”訓為“容色”。今人亦有訓“禮貌”、“溫恭之色”等,皆本此。單就此四字言之,則以上諸說皆可通。但連屬全章,則文意不類。清代學者因主首句為明夫婦之倫,與後之父母、君臣、朋友之倫並為“四行”。持此說者有梅沖、趙紹祖、程廷祚、宋翔鳳、梁章钜、劉逢祿等,并引毛詩序“憂在進賢,不淫其色”為證 如程廷祚:論語說,清道光十七年東山草堂刻本。(朱注亦云“四者皆人倫之大者” 四書章句集注,第50頁。,然並未落實到夫婦之倫。)楊伯峻譯注本此,譯為“對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 論語譯注,第5頁。如此限定論述對象之後,則“賢”、“色”皆有實指,訓“易”為“輕”,

7、而全章貫通。另外,“賢賢”一般看作是和“尊尊”、“親親”相同的結構,意為“尊重賢者”,此外也有釋為“見到賢人”、“親近賢人”的,殆皆不可取。三無友不如己者語出學而篇。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此章除最後一句外皆頗存疑義,“無友不如己者”句更是聚訟無數,至今不絕。毛奇齡論語稽求篇認為“主忠信”三句為子罕篇複簡,子罕篇作“毋友不如己者”。論語中多處論及交友之道,此章不明則夫子之交友觀亦難詳知。宋以前舊注不涉形式邏輯,何解無注,皇、邢二疏皆讀“無”為“毋”,“友”作動詞,與“見賢思齊”相發明,本無疑義。朱注亦承其說,曰:“無、毋通,禁止辭也。友所以輔仁

8、,不如己者則無益而有損。” 四書章句集注,第50頁。劉寶楠正義并引呂氏春秋觀世、中論貴驗、韓詩外傳中類似語以證之 論語正義卷一,頁二二二三。魯迅、錢穆、李零皆主此說。最早對此提出質疑的是蘇軾。朱熹四書或問引東坡云:“世之陋者,樂以不己若者為友,則自足而日損,故以此戒之。如必勝己而後友,則勝己者亦不與吾友矣。” 朱熹:四書或問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第121頁。從邏輯角度攻破舊說,影響甚大。元陳天祥復辨之曰:“如,似也。南北廣韻、中原韻略如又訓均。如己者德同道合,自然相友。”并舉孟子“一鄉之善士,斯友一鄉之善士”之語為證 陳天祥:四書辨疑卷二,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訓“如”為“似”,繞出了上下相友的

9、悖論,後世認同此說者較多。另一方面,主第一說者也試圖對原有解釋做出修補,以彌合其邏輯缺口。如朱熹曰:“夫所謂無友者,特不就而求之為友耳” 四書章句集注,第50頁。;楊樹達論語疏證云:“至不如我者以我為勝彼而求與我為交,則義不得拒也。” 楊樹達:論語疏證,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2頁。上述二說分歧在“如”字,另外“無”字也有異解,即不通“毋”,當“沒有”講,“友”作名詞。全句釋為“沒有不如自己的朋友”,作自己應看到別人的長處解。李澤厚、南懷瑾主此說。如此雖亦可通,然不免牽強,與全章語氣不侔。按:論語本為日常口語之記錄,且各有語境,不可俱視為一般準則。此章針對之人不明,或為某弟子,或為某群體,故不能任

10、意擴大其範圍而以邏輯不周攻之。後人多有迴護聖人而妄為之說者,實則去夫子本意愈遠。宋以前此句之不存疑義,亦非無因。東坡雖指出其悖謬,然去形達神,分析夫子教訓之所由發,深中肯綮。後儒強易訓釋,非知者也。句解多歧之外,本章語義結構也有數種異說。汪淳論語疑義探釋認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二句間脫“則”字,全章由四個“因果句”構成,本句意謂“弟子如能親近忠信之士,則所交之人,自無不如己者之友也” 汪淳:論語疑義探釋,文史哲出版社,6061頁。,可備一說。四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語出為政篇。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本章疑義集中於“攻”、“已”二字及“異端”的內涵。“異端”與“正學”的鬥爭消長,是中國學

11、術史的一條重要線索,對本章的不同解釋,代表了對異端的幾種不同的態度。“攻”有兩訓:一為治,二為伐。“已”亦有二解:一作語氣詞,二訓為“止”。治與伐,止與無義之虛詞,皆屬針鋒相對,因而生出異說四種,臚列如下:(一)訓“攻”為“治”,“已”作虛詞,意為“治異端之學,則有害。”何解、皇疏、邢疏、朱注皆同,是為經典訓解。戴震、錢穆皆承此說,但因為對“異端”的解釋略有不同,故其說側重點亦與前儒有別。經學卮言引戴震:“端,頭也。凡事有兩頭謂之異端。言業精于專,兼攻兩頭,則爲害耳。” 孔廣森:經學卮言卷四,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第102頁。錢穆譯本章為“專向反對的一端用力,那就有害了” 論語新解,第37頁。,

12、主張學問當求通其全體,否則道術將爲天下裂,爲害無窮。(二)訓“攻”為“伐”,訓“已”為“止”,意為“攻伐異端,則害可止。”宋孫奕示兒編:“攻如攻人之惡之攻,已如末之也已之已。已,止也。謂攻其異端,使吾道明,則異端之害人者自止。” 孫奕:新刊履齋示兒編卷四,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頁三三。李塨論語傳注引明太祖同此。錢大昕認為“此說勝於古注”,并指出前人(任昉)已有此說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三,上海書店出版社,第41頁。楊伯峻譯注從之。蕭民元論語辨惑認為這是對孔子本意的嚴重曲解,是宋明以後的迂儒觀念 蕭民元:論語辨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27頁。(三)訓“攻”為“治”,訓“已”為“止

13、”,意為“治異端之學,則害可止。”焦循引韓詩外傳“別殊類使不相害,序異端使不相悖” 韓詩外傳集釋卷六,中華書局1980年,第208頁。發明此章之義。認為“有以攻治之,所謂序異端也;斯害也已,所謂使不相悖也” 焦循:雕菰集卷九,清道光嶺南節署刻本。,主張研究異端之學,俾能舍短取長,融會貫通,化異為同,化害為利,與第一解相比不可不謂之卓識。李澤厚采此說,認為其體現了儒學不排斥異己的寬容精神。定州本“攻”作“功” 見論語定州漢墓竹簡,第12頁。,李氏認為更可證實此說。(四)訓“攻”為“伐”,“已”作虛詞,意為“攻伐異端,則有害。”王闿運論語訓云:“道不同不相為謀,若必攻去其異己者,既妨於學,又增敵忌

14、,故有害也。” 王闿運:論語訓,岳麓書社,第14頁。論語詳解云:“小人有才,小道可觀,用之則皆吾資,而攻之則皆吾敵矣” 郝敬:論語詳解卷二,明九部經解本。,并批評漢唐以下儒者動以攻異端為正學乃是經術不明引發的流弊。程樹德論語集釋認同此說。以上四說,從對異端的態度來看,可分為兩類。前兩說抵排異端,後二說則主張兼容異端。然態度相同者其語詞訓釋卻截然相反,所謂負負得正也。阮元論語注疏校勘記:“皇本、高麗本已下有矣字” 阮元:論語注疏校勘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十三經注疏本,頁二四六四。,則“也已矣”三字連文,皆語辭,與“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例同,可證“已”字不得訓“止”。相對於“已”,“攻”字

15、較難確詁,主訓“伐”者認為論語中凡用“攻”字均作“攻伐”解,此處亦不得例外。然論語除此章外,用“攻”字者不過兩章三處,不足為據,“攻”之訓“治”亦有所本,二說不可輕判高下。因此,單純考據不足以明之,必須探求義理,考“異端”之內涵,結合孔子思想體系以明此章之意。今人對“異端”的通常理解大抵來源於宋儒。朱熹集注:“異端非聖人之道,而別爲一端,如楊、墨是也佛氏之言害爲尤甚” 四書章句集注,第57頁。,即以“非聖人之道”為“異端”之內涵,以楊墨佛老為其外延。孫奕示兒編雖訓解立異,然云“孟子距楊墨,韓子辟佛老” 新刊履齋示兒編卷四,頁三三。,其對“異端”之闡釋實與朱熹相同。南懷瑾論語別裁謂“宋儒以後,異端專指佛道,宋以前沒有” 南懷瑾論語別裁,復旦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103頁。,言之綦當。何解、二疏訓“異端”內涵於朱熹略同,外延則有異。集解但云“異端不同歸也” 論語注疏,第20頁。,而二疏以諸子百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