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商所市场巡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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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所市场巡查制度篇一: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为了全面施行商品买卖市场信誉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运营主体和商质量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买卖市场信誉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运营买卖秩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买卖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三、工商所应当对运营者的主体资历进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运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运营。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买卖市场创办者的责

2、任落实情况进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创办者内部质量治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运营者主体资历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运营户签订消防平安、商质量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运营者市场准入、档案治理、商品台账治理和检查、商品登记治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运营者信誉奖惩等制度。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买卖市场运营者经销的商品和运营行为进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消费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

3、量、消费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明显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表达的内容进展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运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买卖市场运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展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本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七、片区责任人应当按照市场信誉分类监管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实际、季节特点、社会热点和重点征询题、市场专项整治部署等,对市场进展定期或

4、不定期巡查检查。八、定期巡查,应当按照市场的信誉级别施行分类监管:A类市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B类市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C类市场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D类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九、不定期巡查,应当按照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对特定的商品买卖市场进展检查,并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十、巡查检查过程中,觉察场内运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展查处;关于市场创办者,应当依其信誉级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十一、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巡查档案,详细记录对辖区商品买卖市场创办者、场内运营者的检查情况以及觉察征询题的处理情况。篇二:农贸市场监管巡查治理方法宝鸡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方法(草拟稿)(陈仓分局供

5、稿)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为实在履行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市场监管职能,标准市场行为,全面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视工作,促进农贸市场“综合监管、日常监管、有效监管落实到位,建立良好的市场买卖秩序,按照食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宝鸡市境内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运营场所,相应设备及治理效劳机构或人员,有假设干运营者入场,实行集中买卖的以农副产品为主的市场。第三条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是指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按照国务院给予的职能,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及派出机构(基层工商分局、工商所)按照食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巡查的方式对农贸市场创办单位、运营主体、场内各种买

6、卖行为进展巡回检查,标准买卖行为,及时觉察和处理违法运营行为的治理方式。第二章 职责第四条市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制度,催促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县(区)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1管工作的指导、催促、检查,适时组织效能督查。基层工商所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组织施行,承担监管责任。第三章 监管内容第五条 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第六条 农贸市场监管巡查事项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负责治理、查处的行为。详细包括: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运营者运营资历是否合法;2、市场内运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

7、运营、悬挂整齐;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运营者的资历,是否明确食品运营者平安治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4、市场内食品运营者进货时是否严把进货关,是否落实了“两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了“票证通及台账粘贴、记录制度。5、对初级农产品是否实行了备案登记制度。6、市场内食品运营者是否按食品平安法要求储存、销售食品;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8、市场内或食品包装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法及商标法等相关规定。9、 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210、 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11、其他法律、法规给予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事项。第七条农贸市场

8、监管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治理部门负责治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详细包括:1、 市场门前流淌摊点、占道运营治理;2、 市场设备平安治理;3、 市场消防平安治理;4、 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治理;5、 市场公平秤的设立与治理;6、 市场内计量器具及计量行为的治理;7、市场内农产质量量平安治理;8、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9、 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第八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应以监管事项为重点,巡查人员巡查时如觉察市场内存在监管事项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觉察存在抄告事项,那么应及时履行抄告义务,由监管巡查人员所在

9、县(区)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以市场监管抄告函的方式告知同级食品药品治理部门(食安委)。3第九条 监管 巡查人员监管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按程序执法。第十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按照、情节简单、细微的违法违章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第十一条市场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觉察的须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置。第四章 监管方式及范围第十二条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巡查应与商品买卖市场信誉分类监管相结合。各县(区)工商局应按照市场信誉等级和实际治理需要综合确定市场的监管巡查频率,原那么上A级市场一年不少于2次;B级市场一年不少于4次;C级市场一年不少于12次;D级市

10、场每周一次。市场监管巡查数据应在巡查后2个工作日录入监管网络系统。觉察征询题应生成行政提示书,送达市场主办单位。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觉察较大征询题或按照上级要求或指示,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第十四条对重点、热点、易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或连续两年信誉为D的农贸市场可施行重点监管,必要时可施行驻场治理。重、热点市场由市局认定。详细驻场治理方案由县(区)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制定,报市局备案。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运营者及市场内买卖行为。监管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创办者是市场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工4商行政治理机关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的治理责任,以巡

11、查促治理,建立“市场治理、部门监管、运营自律、社会监视的市场治理体系。第十六条农贸市场食品平安监管实行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到人,各工商所按照市场情况合理安排监管巡查人员,明确岗位和职责,监管巡查人员必须由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工商所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管巡查小组。各工商所长为落实市场监管巡查职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本分所辖区内农贸市场监管巡查方案的制定、政策的宣传、工作的施行、情况的处置、汇总及上报等工作。岗区治理干部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食品监管巡查的直截了当责任人,在所长或分管所长的指导下开展监管巡查工作。第十七条全市实行监管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监管巡查人员照片、

12、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络、监视等内容。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监管巡查实行痕迹治理。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好巡查记录,落实“双签字,觉察征询题可按照情况向市场创办者及运营户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当场处分或立案查处。第十九条 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必须由两人以上正式巡查人员担任,巡查记录由所长或分管所长补签确认。第二十条 所长应定期对市场创办者、食品运营户及监管巡查人员进展检查。第五章 责任追查第二十一条 各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应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巡查的督查,严明5篇三:XX县工商行政治理系统市场巡查制度XX县工商行政治理系统市场巡查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促进XX工商系统职能到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工商

13、行政治理执法权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工商局关于在综合执法中全省基层工商所施行巡查制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市场巡查制度。第二条 市场巡查制是指以工商所为根本单位,按照工商行政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管辖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运营行为(包括消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效劳)进展全方位、综合型、不连续的日常监管方式。第三条 市场巡查应当按照巡查“四定 (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奖惩)的要求,采取分阶段、有主题、有目的、有时限、有效果的方式,按照工商行政治理所条例所给予的职责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依托经济户口治理和网络信息化等手段来组织施行。工商所要按照实际情况对管辖区域和目的

14、任务实行分片、包干到人,落实目的责任制。定区域指按照工商所的管辖范围,可按照街道、集中买卖区、地理方位等将管辖区域划分为假设干巡查片区;定人员指按照工商所的实际情况将治理人员划分为假设干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不得少于2名干部,并将每个巡查组落实到不同片区,负责对各片区的巡查任务;定任务指在定区域和定人员的根底上,将工商所确定的巡查任务明确到各个巡查组,分解到每一名巡查人员,由巡查组和巡查人员来详细完成;定奖惩指按照绩效考评的相关规定,对每一个巡查组和巡查人员的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进展量化,确定奖罚标准。第四条 市场巡查的主要手段是宣传、指导标准和施行行政处分等。第五条 市场巡查要做到任务明确。任务

15、明确是指每一次巡查都必需要有明确的目的、内容、时限及到达的效果等要求,防止用方式上的主动来掩盖内容上的盲目和被动,最大化地发挥监管效能。工商所的日常监管工作都可纳入巡查内容。工商所在市场巡查时要做到思路明晰、目的明确、内容详细、工作流程科学、工作安排合理、工作效果明显。第六条 县工商局执法监视股负责对各工商所按管辖区域分别负责辖区内市场巡查的组织、调度、协调、指挥、督察,各工商所必须服从县局的统一调度,各巡查小组必须服从工商所的统一安排,做到互联互动。对县局的指令,各工商所应立即组织巡查人员落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局。第七条 市场巡查原那么上应当坚持属地巡查的原那么,非因上级指令,各工商所不得跨越管辖区域开展市场巡查。第二章 巡查规程第八条 巡查组巡查的频次由各工商所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但原那么上每月每组应不少于2次。第九条 上岗预备:1、 所领导布置巡查任务;2、 按着装规定整理仪表风纪;3、预备必要的检查证件、工具、票据及有关登记簿、表。第十条 上岗巡查:1、巡查组按照规定的巡查区域和道路,按照确定的巡查任务,进展检查。2、巡查时,要携带巡查情况登记表(附后)、回访复查表以及需要使用的各种规书,认真履行职责,巡查中的情况随时进展记录,严峻征询题及时请示汇报。第十一条 表格填写:1、每项巡查任务一经确定,由所长填写市场巡查任务安排及完成情况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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