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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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金属管道的布置1.1 地上管道I 一般规定1.1.1 管道布置应符合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的要求。1.1.2 管道布置应满足便于施工安装、生产操作及检维修的要求。宜采用集中成排架空敷设,规划布局应整齐有序。B类流体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不宜埋地敷设。1.1.3 管道布置中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要求控制管道的振动。II 管道的净空高度及净距1.1.4 架空管道跨越道路、铁路及人行道等时,净空高度应符合表1.1.4的规定:表1.1.4 架空管道跨越道路、铁路及人行道净空 单位:m设施净空电力机车的铁路6.6厂内铁路5.5厂内消防道路5.0装置内道路4.5装置内管廊横梁4.0装置内管廊下面的通道

2、3.2道路旁的人行过道2.5装置小区内的人行过道2.0管道与高压电力线路间交叉处符合架空电力线路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1.1.5 在外管架(廊)上敷设管道时,管架边缘至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水平距离除按以下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管架支柱边缘与铁路、道路、人行道、围墙和外墙等设施水平净距符合表1.1.5的规定:表1.1.5 管架支柱边缘与铁路、道路、人行道、围墙和外墙等设施水平净距 单位:m设施净距铁路轨3.0道路1.0人行道0.5厂区围墙1.0有门窗的建筑物外墙3.0无门窗的建

3、筑物外墙1.51.1.6 布置管道时应合理规划操作人行通道及维修通道。操作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8m。1.1.7 两根平行布置的管道,任何突出部位至另一管子或突出部位或隔热层外壁的净距,不宜小于25mm。裸管的管壁与管壁间净距不宜小于50mm,在热(冷)位移后隔热层外壁不应相碰。III 一般布置要求1.1.8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离应满足管道安装要求。腐蚀性的液体管道应布置在管廊下层。高温管道不应布置在对电缆有热影响的下方位置。1.1.9 沿地面敷设的管道,不可避免穿越人行通道时,应备有跨越桥。1.1.10 在道路、铁路上方的管道不应安装阀门、法兰、螺纹接头及带有填料的补偿器等可能泄漏的组成件

4、。1.1.11 沿墙布置的管道,不应影响门窗的开闭。1.1.12 腐蚀性液体的管道,不宜布置在转动设备的上方。1.1.13 泵的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泵的入口管布置应满足净正吸入压头(气蚀余量)的要求;2 双吸离心泵的入口管应避免配管不当造成偏流;3 离心泵入口处水平的偏心异径管宜采用顶平布置,且宜靠近入口。1.1.14 与容器连接的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定型设备的管口方位,应结合设备内部结构及工艺要求进行布置;2 大型储罐至泵的管道,确定罐的管口标高及第一个支架位置时,该管道应能适应贮罐基础的沉降。3 卧式容器及换热器的固定支座位置应有利于主要管道的应力分析。1.1.15 布置

5、管道应留有转动设备维修、操作和设备内填充物装卸及消防车道等所需空间。1.1.16 管道不应布置在吊装孔区域、设备内件抽出区域及设备法兰拆卸区内。1.1.17 仪表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就地指示仪表接口的位置应设在操作人员看得清的高度;2 管道上的仪表接口应按仪表专业的要求设置,并应满足元件装卸所需的空间。3 设计压力不大于6.3MPa或设计温度不大于425的蒸汽管道,仪表接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DN15。大于上述条件及有振动的管道,仪表接口公称直径不应小于DN20,当主管公称直径小于DN20时,仪表接口不应小于主管径。1.1.18 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两条对接焊缝间的距离,不应小

6、于3倍焊件的厚度,需焊后热处理时,不宜小于6倍焊件的厚度。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公称直径小于DN50的管道,焊缝间距不宜小于50mm;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DN50的管道,焊缝间距不宜小于100mm。2 管道的环焊缝不宜在管托的范围内。需热处理的焊缝从外侧距支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焊缝宽度的5倍,且不应小于100mm。3 不宜在管道焊缝及边缘上开孔与接管。4 管道在现场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3.5倍管外径;焊缝距弯管的起弯点不宜小于100mm,且不应小于管外径。5 螺纹连接的管道,每个分支应在阀门等维修件附近设置一个活接头。但阀门采用法兰连接时,可不设活接头。6 除端部带直管的对焊管件外,不应将标

7、准的对焊管件与滑套法兰直连。1.1.19 蒸汽管道或可凝性气体管道的支管宜从主管的上方相接。蒸汽冷凝液支管应从收回总管的上方接入。1.1.20 管道布置时应留出试生产、施工、吹扫等所需的临时接口。1.1.21 管道穿过安全隔离墙时应加套管。在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子与套管间的间隙应以不燃烧的软质材料填满。IVB类流体管道布置要求1.1.22 B类流体的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内、室内的吊顶内及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1.1.23 密度比环境空气大的室外B类气体管道,当有法兰、螺纹连接或有填料结构的管道组成件时,不应紧靠有门窗的建筑物敷设,可按本规范第1.1.6条处理。1.1.24

8、B类流体的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1.1.25 B类流体的管道不应在高温管道两侧相邻布置,也不应布置在高温管道上方有热影响的位置。1.1.26 B类流体管道与仪表及电气的电缆相邻敷设时,平行净距不宜小于1m。电缆在下方敷设时,交叉净距不应小于0.5m。当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结构并无阀门时,其平行净距可取上述净距的50。1.1.27 B类液体排放应符合本标准有关章节的规定。含油的水应先排入油水分离装置。1.1.28 B类流体管道与氧气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500mm。交叉净距不应小于250mm。当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结构并无阀门时,其平行净距可取上述净距的50。V 阀门的布置1.1.29 阀门布置

9、应按照阀门的结构、工作原理、正确流向及制造厂的要求采用水平、直立或阀杆向上方倾斜等安装方式。1.1.30 安全阀、减压阀及控制阀的位置,应便于调整及维修,并留有抽出阀芯的空间,当操作位置过高时,应设置平台。手动阀门应布置在便于操作的高度范围内。1.1.31 阀门宜布置在热位移小的位置。1.1.32 换热器等设备的可拆端盖上,设有管口并需接阀门时,应备有可拆管段,并将切断阀布置在端盖拆卸区的外侧。1.1.33 除管道和仪表流程图要求外,对于紧急处理及防火需要开或关的阀门,应布置在安全和方便操作的地方。1.1.34 安全阀的管道布置应考虑开启时反力及其方向,其位置应便于出口管的支架设计。阀的接管承

10、受弯矩时,应有足够的强度。VI 高点排气及低点排液的设置1.1.35 管道的高点与低点均应分别备有排气口与排液口,并位于容易接近的地方。如该处(相同高度)有其他接口可利用时,可不另设排气口或排液口。除管廊上的管道外,对于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DN50的管道可省去排气口。对于蒸汽伴热管迂回时出现的低点处,可不设排液口。1.1.36 高点排气管的公称直径最小应为DN15;低点排液管的公称直径最小应为DN20。当主管公称直径为DN15时,可采用等径的排液口。1.1.37 气体管道的高点排气口可不设阀门,接管口应采用法兰盖或管帽等加以封闭。1.1.38 所有排液口最低点与地面或平台的距离不宜小于150mm

11、。1.1.39 饱和蒸汽管道的低点应设集液包及蒸汽疏水阀组。VII 放空口的位置1.1.40 B类气体的放空管管口及安全阀排放口与平台或建筑物的相对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的规定。1.1.41 放空口位置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的规定。1.2 沟内管道1.2.1 沟内管道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管道的布置应方便检修及更换管道组成件。为保证安全运行,沟内应有排水措施。对于地下水位高且沟内易积水的地区,地沟及管道又无可靠的防水措施时,不宜将管道布置在管沟内。2 沟与铁路、道路、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建

12、筑物基础的结构、路基、管道敷设的深度、管径、流体压力及管道井的结构等条件来决定,并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3 避免将管沟平行布置在主通道的下面。4 本规范第1.1节中有关管道排列、结构、排气、排液等条款也适用于沟内管道。1.2.2 可通行管沟的管道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在无可靠的通风条件及无安全措施时,不得在通行管沟内布置窒息性及B类流体的管道。2 沟内过道净宽不宜小于0.7m,净高不宜小于1.8m。3 对于长的管沟应设安全出入口,每隔100m应设有人孔及直梯,必要时设安装孔。1.2.3 不可通行管沟的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沟内布置经常操作的阀门时,阀门应布置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可

13、增设阀门伸长杆,将手轮引伸至靠近活动沟盖背面的高度处。2 B类流体的管道不宜设在密闭的沟内。在明沟中不宜敷设密度比环境空气大的B类气体管道。当不可避免时,管沟应有防止可燃气体积聚措施。1.3 埋地管道1.3.1 埋地管道与铁路、道路及建筑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表F的规定。1.3.2 管道与管道及电缆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1.3.3 大直径薄壁管道深埋时,应满足在土壤压力下的稳定性及刚度要求。1.3.4 从道路下面穿越的管道,其顶部至路面不宜小于0.7m。1.3.5 从铁路下面穿越的管道应设套管,套管顶至铁轨底的距离不应小于1

14、.2m。1.3.6 管道与电缆间交叉净距不应小于0.5m。电缆宜敷设在热管道下面,腐蚀性流体管道上面。1.3.7 B类流体、氧气和热力管道与其他管道的交叉净距不应小于0.25m;C类及D类流体管道间的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15m。1.3.8 管道埋深应在冰冻线以下。当无法实现时,应有可靠的防冻保护措施。1.3.9 设有补偿器、阀门及其他需维修的管道组成件时,应将其布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井室中,井内应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5m的维修空间。1.3.10 有加热保护的(如伴热)管道不应直接埋地。1.3.11 挖土共沟敷设管道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规定。1.3.12 带有隔热层及外护套的埋地管道,布置时应有足够柔性,并在外套内有内管热胀的余地。无补偿直埋方法,可用于温度小于或等于120的D类流体的管道,并应按国家现行直埋供热管道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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