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制度》doc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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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 药剂科科室制度一、药剂科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事管理的有关法规、条例、规章制度,遵守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接受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物价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工作检查。2、根据医疗和科研需要,按照省卫生厅药招办公布的挂网候选药品清单制定渭南市中心医院实用药品名录,严格遵守医院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药品采购制度及相关规定,坚持从药品中标企业采购药品,严禁采购“四无”(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无生产厂家)药品,确保药品贡量。3、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建设健全药品质量监察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5、严格执行毒、麻、精神

2、药品、放射药品的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药品出入库验收、检查制度,坚持药品在库保养检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执行药品库存盘点制度。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药品调剂、定放、双签字、核对制度及药品拆零分装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调剂差错事件。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不合格处方。7、加强与临床各科的联系,介绍药品供应情况(尤其是新药介绍),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合理用药、科学用药,严防滥用和浪费。8、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包括体内药物浓度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学情报的收集及用药咨询工作,积极将药剂科工作向药学监护转型。9、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和交班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不合格处方登记本及交接班本制

3、度。1 0、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认真执行相关物价政策。11、做好医(药)学院校大中专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保证实习教学计划完成。1 2、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尤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做好防火、防虫、防潮、防鼠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人。1 3、组织进行职业道德教育。1 4、根据本单位药品需求,及时作好中标药品、备案采购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等药品的采购计划和审批及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上报工作。l 5、负责本单位药库、药房、制剂室的规范化管理;负责核定、公示本单位申购药品价格。二、药剂科质控管理制度l、为了保证药品质量,药剂科成立药品质量安全控制领导小组,各班

4、组指定专人担任质量管理员,负责本班组的药品质量。质控小组每月定期检查,登记备案。2、采购药品按计划执行,坚持从省、市医药药材公司进药,确保药品质量,禁止从个人手中进药,无批准文号的药品不得购进。3、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中药材必须鉴别真伪,饮片必须合乎质量要求,发现可疑,不得入库。4、定期深入库房,对库存药品进行抽查,发现可疑情况可送药检所进行鉴定。5、经常深入临床、各个药房了解药品质量情况,对临床反应的药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及时处理。需要招回的,必须按照药品招回制度处理。6、霉烂变质失效药品,坚决禁止进入临床使用,注明标记分开存放,及时登记造册上报处理销毁。7、各个药房绝

5、对禁止以药换药,坚决杜绝伪冒假劣药品流入医院,坑害病人。三、药剂科质量安全控制实施方案根据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控制制度,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特制定本方案。1、检查科室各班组任务完成情况及增减内容;2、检查药品的分类摆放是否规范及养护纪录;3、检查药品有效期的管理情况;4、检查麻醉药品、精神通药品的管理情况;5、检查抢救药品储备情况;6、每月抽查调剂窗口个2 OO张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7、每月抽查药库中西药针剂、片剂各l O种,检查其入库登记及账物相符性;8、检查制剂室制剂配制是否按照医院制剂管理规范执行;9、每季度下病区检查麻醉药品、急救药品管理情况是否规范;1 O、检查科

6、室各部门卫生情况。药剂科质量安全控制小组人员名单组长:孙小静成员:曹玉芳 张渭临 卫 佳 申秋萍 李艳四、药剂科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流通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办法。一、组建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组长:孙小静,负责全科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品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成员:曹玉芳负责科室药品质量工作开展、监督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申秋萍,负责药库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张渭临,负责住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卫佳,负责门诊西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李艳,负责中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一、具体措施: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药品管理制度,制定科室工作制度,操作

7、技术规程,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记录应认真完整。2、严格药品购进、入库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库存控制、制剂配制、药品质量检验工作。做好药品调剂发药服务,临床药学服务、药物咨询等工作。3、指控小组定期评估、监督指导药品质量管理和药事活动。解决工作中药品质量管理问题,处理药品质量事件。4、定期召开药品质量管理小组成员会议,反馈药品质量管理问题,探讨解决办法,完善药品质控方案。5、工作中未履行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和纠纷,对责任人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处罚。五、药剂科医疗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防范,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医疗

8、安全意识,防范医疗隐患,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发展,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办法。一、组建医疗安全小组:组长:孙小静,负责全科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医疗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成员:曹玉芳,负责科室医疗安全工作开展、监督以及精、麻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申秋萍,负责药库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张渭临,负责住院药房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卫 佳,负责门诊西药房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李 艳,负责中药房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二、具体措施:1、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防范,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强化医疗安全工作意识,严格制度管理,严格加快操作规程,工作重在落实,避免差错事故发生。2、认真审查药品企业资质,

9、执行药品采购制度规定,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认真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依照药品储存条件要求,按规定分类存放药品,药品养护符合规定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专全。3、收集医疗安全信息,吸取经验教训,借鉴好的医疗安全管理方法,注重医患沟通,防范医疗隐患。4、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小组会议,探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完善医疗安全管理方案。5、工作中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医疗安全纠纷,对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六、药剂科工作督办制度为了解决院科两级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会议决定及有关要求在科内的实施,促进药剂科各班组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1、督办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2

10、、督办工作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院科质量安全会议的决定进行。3、督办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督办工作程序,即:需要督办科室相关班组的工作,由科主任通知班组长,限期完成督办工作。工作完成后,相关班组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凡事关全科的重要问题在实施督办的过程中,要召开副主任及相关班组长会议研究,了解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七、药剂科防止医疗事故的重点措施为了进一步药品管理采购、保存、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经济、有效,药剂科采取了有力的措施。1、药剂科把业务学习提高作为重点措施。2、严格执行双人复核制度,包括生产安全和医疗安全。3、严

11、把药品资料关。4、认真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及设备的正常运行工作。5、认真执行特殊药品的保管及使用规定。6、认真做好药品报损事后处理的各项工作。7、认真做好本专业的安全、合理、有效、经济使用药物。8、加大安全、有效、合理、经济使用药物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医护人员及全民的科学用药水平。9、各部门认真贯彻本部门的质量控制方案。八、药剂科医疗事故处置预案1报告程序: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或发生问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汇报。2抢救措施: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积极主动,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12、或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防止问题的扩大化。3整改措施: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生问题,要立即调查、核实,并认真总结经验,避免类似问题的重现,同时视当事人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科室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开展规范文明的医疗服务。九、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一、医疗事故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争议解决途径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

13、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2、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要求处理争议。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有权按规定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1、技术鉴定实行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的两级鉴定制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2、鉴定受理及期限(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

14、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2)鉴定一旦受理,当事人应按规定向医学会缴纳鉴定费。双方共同委托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交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支付。(3)医学会自受理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按规定提交鉴定所需材料。(4)当事人自受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l O日内提交有关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5)医学会在鉴定7日前将鉴定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及医学会随机抽取鉴定组专家。(6)医学会自接到双方

15、当事人提交有关鉴定材料、书面陈述、答辩之日起4 5日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7)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受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 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死者死亡之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断的,由拒绝或者拖延一方承担责任。十、药剂科廉政建设制度为了规范药剂科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药剂科廉政建设,根据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及国家和省市卫生部门规章、医院有关规定,结合药剂科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招标等采购政策和医院药品采购制度。工作人员要做到依法采购、入库验收和领取,依招标价格采购。不准采购人情药、关系药:不准无计划采购;不准越权擅自采购药品。二、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采购执行有影响的宴请。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接受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的宴请;不准参加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邀请的娱乐活动。三、严禁接受或索取不正当收入。做到六不准:不准接受或索取生产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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