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生物南昌市东湖区综合细胞资源库及区域细胞制备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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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华域生物南昌市东湖区综合细胞资源库及区域细胞制备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8-360102-04-05-2347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9号赣昌大厦第一层地理坐标东经115度54分46.519秒,北纬28度42分43.1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实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的其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昌市东湖区发展

2、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60102-04-05-234776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8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审批机关:国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20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

3、区;依据南昌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划范围图,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2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报告,项目所在地达标。项目附近地表水水体为赣江,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江西省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6月南昌市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赣江南昌段干流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

4、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类标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可知项目周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类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 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来自市政管网,用电来源市政供电系统。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

5、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与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发20211号)和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洪环发202116号)符合性分析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中指出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个(其中2个环境管控单元属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分别是金桥乡沿赣新大道以东区域、儒乐湖核心区),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

6、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85%。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以及重点开发的城镇。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6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5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5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62%。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号),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

7、市东湖区富大有路9号赣昌大厦,根据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图判定本项目属于东湖区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10220001)。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单元特征:1、生态功能定位:南昌市郊生活环境与水质保护生态功能区。2、单元特能:位于城市中心区,城市生活区建成区和规划区,人口高度密度,对区域环境质量保护带来较大压力。位于赣江干流流域,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高污染染料禁燃区。内有滕王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项目与南昌

8、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1所示。表1-1 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纬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纬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性质为新建符合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符合产业规划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符合不得新建规模不符

9、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新建采用含泵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本项目不使用自制水煤气发生炉符合不得在赣江、抚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不得在赣江和抚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

10、符合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类高能耗 、高排放行业项目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且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符合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

11、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从事网箱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严格限制“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域内转移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

12、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 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不得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内设置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现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应逐步淘汰,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不得新建落后产能或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

13、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现有岸线内的非法采砂活动、非法码头应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规范采砂行为和码头经营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在重金属污染防控红线区域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总体规模,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投资项目。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 稳定达标区域,禁止新建相关项目。现有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严格执行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此

14、类项目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退出要求现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己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应逐步拆除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且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现有赣江和抚河南昌段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落后化工产能项目必须依法关闭退出,1公里范围 内风险突出、无法实现就地改造的化工企业必须完成搬迁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且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相关要求和不符合规划的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限期退出或依法关停本项目不在此范围内且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五河一湖”岸线延伸陆域 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督促已有化工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合规园区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

15、目符合深入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严格采砂管理,全面规范采砂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 、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现有主城区或规划为商住、文教的区域的工业企业限期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建材、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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