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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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孔乙己孔乙己孔乙己1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假设隐假设现。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仁慈,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然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渐渐的死去。也许,在刚开场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幽默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

2、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如今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_,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如今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辉。而如今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时机?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

3、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孔乙己2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译文描绘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时常来咸亨酒店喝酒,在旁人看来是非常无用的知识他却把它看作是一种本领、特长还感到很满足却也因此遭到其别人的嘲笑。孔乙己也最终因为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而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住打断了双腿,在极度的饥寒交迫的困苦环境中痛苦地死去。鲁迅先生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因此而穷困潦倒的下层读书人孔乙己,而只有少数的读书人可以通过困难重重的科举考试爬上他们梦寐以求的统治

4、阶级地位。然而孔乙己“身材高大”,他完全有才能放弃科举另谋出路,有才能去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好高骛远不愿意去脚踏实地地一步一步干起,从苦活累活干起,他把所有的当官希望全部寄托于科举考试,可是他并不知道科举考试也是相当严苛的,范进几十年如一日参加科举考试直至54岁中进士,自己却被过度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疯子半疯半癫”的人。况且孔乙己也是一个“穿长衫的人”,他可以开一个私塾,“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教教孩子们读书也可以养活自己,这一形象刻画出他是一位“读书人”,虽然贫穷但是放不下“读书人”身份的架子,不愿和底层工人为伍,他看不起那些底层工人,但是他也无法往上

5、攀登,形成了“高不成低不就”的为难场面。也因此以“孔乙己”为代表的“中层”读书人成为了中国古代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文中提到孔乙己兴致勃勃的给“我”讲授“回”的第四种用法,虽然“我”不以为然但是他却讲的津津有味,从如今的角度来对待,这也是非常可笑的,一个十足的书呆子,如今谁还需要知道“回”的第四种用法呢?真是太可笑了。孔乙己的下场是悲惨的:他名落孙山并未考中最低级的秀才,连替别人“抄书”的工作他也放弃了,日子过的是一天不如一天,最终迫不得已去丁举人家里偷书被抓打断了腿,死在饥寒交迫与痛苦之中,这也看出当时的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是多么冷漠,“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

6、形的牢笼,一座恐惧的集中营,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只有死亡可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同时他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古代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它使一个高大的男人迂腐可笑沦为了一个不会营生、好吃懒做的读书人,封建专制的迂腐和可笑也通过孔乙己的不幸表达得淋漓尽致。孔乙己3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感觉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

7、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挖苦!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根底,与其他的劳动苦

8、工不同,以此来假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提醒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提醒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提醒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仁慈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目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

9、,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根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入的主题。孔乙己4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孔乙己确实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场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而当时人心真的非常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

10、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疑心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议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_,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全文采用比照的手法,前半局部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局部那么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孔乙己5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计“我”在一个酒店所遇到的一些有关孔乙己的故事。有趣的是,鲁迅在他的多篇小说中提到咸

11、亨酒店,而今这家酒店在鲁迅的故土浙江已是非常有名了,是该省非常著名的老酒店了,许多人说去绍兴就一定要在这家酒店住一住,中国人中读过书的几乎没有不知道这个酒店的,可谁知它今天竟开展到如此地步了,也许多半是沾了鲁迅的仙气吧!假如我工作后有时间是一定要去这家酒店住一宿的,也许能体味到一点鲁迅的气息。读书年代,学了这篇文章,记得的只有一句可笑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那时候在下课的空闲时间里,我和同学经常喜欢拿这句话来互相开一些玩笑。我想当时我没能从文章里学到些有价值的东西,却熟能生巧地把这句经典的话沿用了十几年了。如今重读后,感触很深。我想鲁迅的文章中有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看不透,而这篇孔乙

12、己算是非常好懂的了,作者的写作意图比拟单纯,没有很深很复杂的内涵藏在文中。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人物,一方面对孔乙己这种思想腐朽而且潦倒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加以批判,一方面通过对冷漠麻木人们的挖苦来挖苦批判腐朽的封建社会。孔乙己的特征主要有:1性格上,好面子,庸懒,思想腐朽。从文中几处可以看到,如酒店的其他客人说他偷了何家的书时,他辩驳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窃书和偷书本质上是一回事,可到了他那里,倒还分出这种可笑的差异来,实在是腐朽至极。还有,别人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他又立即加以辩驳,而且每次都满口之乎者也,文绉绉的,但他的这些话并没有让客人们手到丝毫困窘,

13、反而成了他们的笑柄,一齐“哄笑起来”,于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2生活上,贫困潦倒。“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居然一件长衫穿了有“十多年”,而且脏了不洗,破了不补,冷天里也是那么一件薄薄的长衫,且不说衣服要怎么质量好、怎么华美,且不说别人有多懒,他竟然没有钱去买一件换洗的或御寒的衣服,他一旦有了钱,就来咸亨酒店喝酒了,而且时常要欠着酒钱,实在令人感到可悲。从文中看,孔乙己是没有什么经济来的,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又经常因为去偷被发现而遭打,屡偷屡发现屡打,偷技未免也太差了,从这也看出他这人也是比拟愚蠢的。没有正经的固定的工作,不认真地去想法谋生,却低贱

14、地充当一个小偷,品性差而又没有志气,根本不值得可怜。这一出出不仅是人生悲,家庭悲剧还是社会悲剧,这些悲剧的罪魁祸首使我们不完善高考,其实像美国,_,澳大利亚他们的教育制度就做的很好。对于大学他们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这样一来不仅能学子们得大学梦,还能让学子们能学到更有实际意义的知识。孔乙己本身被赋予了一种悲剧的命运,最终也只有一个悲剧的结局。孔乙己6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

15、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_也不会怎么为难他。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假设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

16、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大开、_。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翻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读书人的“摇身一变”,在科举的时代是屡见不鲜。甚至在今天,这种现象仍远未绝灭。令人愤怒的“变异”意味着读书人很多书是白读了,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深思孔乙己7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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