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促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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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青岛设立00万元专项资金促节能减排 附件 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021-22年度) 根据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47号)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的工作要求,结合民航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发布本指南。本指南是行业各单位申请2-2021年度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后评估和资金审计工作的重要参照依据。 本指南优先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及节能减排效果可计量、可核证类项目;鼓励开展能源管控系统建设,并以能源管控系统为支撑推进能源管理智能化、可视化;鼓励各单位优先选择拥有

2、自主知识产权、成熟度高的技术和产品。 申报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分一年期和多年期项目。申请补贴资金上限按照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147号)有关规定执行。多年期项目,将根据年度预算申请及实际完成绩效情况逐年下达资金。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规划/方案,对项目目标、监测方法、具体措施、资金预算等予以说明。 一、民航节能技术改造类 1本类项目实施应符合我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运行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中所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程序和技术规范。 (一)飞机加(选)装翼尖小翼 内容。在机翼梢部安装一组小翼面,利用小翼增加机翼有效展弦比,减小机翼诱导阻力,提

3、高飞机经济性、降低燃油消耗。 要求。设备需为选/改装,不含飞机引进时的标准配置。投资回收期(装配小翼后,燃油节省成本偿还原始投资所需年限)应短于飞机在项目申报单位的剩余服务期。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0%。 (二)飞机减重降阻 内容:通过选装轻质座椅、餐厨用车(包括餐车,饮料车,垃圾车)、航空运输集装器、炭刹车系统、机身表面采用新型涂层等,实现在相同载运重量下,降低飞机对升力需求或 2减少飞行阻力,降低飞行油耗;或在相同飞行油耗下,增加业载重量,降低单位运输周转量(收入吨公里)油耗。 要求。对于选装新座椅的,单个经济舱座椅不超过13公斤;对于既有餐厨用车淘汰更新的,新购单辆同规格餐厨用车减重

4、不低于4%;对于既有航空运输集装器淘汰更新的,新购单个同规格航空运输集装器减重不低于40%。以上设备必须为选/改装,不包含飞机引进时的标准配置。 (三)飞机发动机清洁节油 内容。通过自主开发研制、购置或租赁先进的飞机发动机清洗设备/设施,定期或视情对飞机发动机气路进行清洗,提高飞机发动机排气温度裕度,恢复飞机发动机效率,减缓发动机性能衰减,达到节省燃油目的。要求。补贴针对发动机水洗设备的购置、升级、改造、租赁。须合理制定飞机发动机清洗计划,准确采集发动机清洗前后飞机运营油耗数据。 (四)机场地面电源/空调设备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运行 内容。年旅客吞吐量000万人次以上机场既有远机位安装地

5、面电源/空调设备(含供电改造和监测管理系统安装);对既有桥载地面电源/空调设备采取的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含供电改造和监测管理系统安装);年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以上机场既有在用廊桥加装地面电源空调设备(含供电改造和监测管理系统安装)。 要求。通过使用机场地面电源/空调设备包括00赫兹静变电源设备(电源机组)和地面空调设备(空调机组)替代飞机ap,实现利用电能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从而减少燃油消耗和排放(污染),降低行业整体运行成本。申报单位应按照民用机场桥载设备替代航空器辅助动力装置运行暂行管理办法(民航发20214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管理设备设施。 4二、民航管理节能类 (一)基于飞行数据的

6、机队节能管理应用 内容。将飞机快速存取记录器(qr)、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aar)等数据作为数据分析基础,以燃油消耗为主要分析对象,综合考虑机组操纵、发动机性能、航路条件以及飞机配载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算方法,形成节油运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飞行运行环节,作为飞行节油精细化管理基础工具,实现降低油耗目标。 要求。须根据需要制定总体规划,并据此开发建设软硬件系统,可分期实施,严禁重复建设;须涵盖项目申报单位单个机型机队90以上飞机,项目实施后的节油效果可量化,并应制定配套制度,确保实际应用。 (二)楼宇能源监控系统建设 内容。本项目中楼宇包括航站楼、办公楼、教学培训设施等建筑物以及能源供给

7、侧的能源中心(站)。通过楼宇能源管理系统(bems)的建设与使用,促进楼宇设施的能源管理和 控制,实现在不影响环境舒适性的前提下显著减少能源的消耗。主要包括:建立动态的能耗分析与能效评估系统,实时监控与分析各类能源的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影响因素,为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提供决策数据与措施建议;为提升工作效果、系统展示工作成效,开发面向公众的能耗数据可视化平台。 要求:项目实施后,应实现楼宇能源成本与能源效率的管控,包括:1)能耗关联数据自动采集;2)能耗数据统计、分析与报告;3)需求能耗与气候环境关联控制;)设备运行参数及能耗的实时监测及自动化控制等功能;5)建立公众友好型的能耗数据实时播报终端/平台。

8、项目申报单位须制定楼宇能源监控整体解决方案或总体规划,可分阶段实施。 三、节能产品及新能源应用类 项目申报单位应因地制宜地推广节能产品及应用新能源,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系统性、关联性,注重整体节能效果,鼓励与能源监控系统建设相结合,制定项目实施的总体规划。 (一)节能照明改造 内容:结合灯具使用区域实际情况,将现有传统低效照明灯具改造为高效节能灯具、利用自然光或对照明管控系统实施智能化改造,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改造: 、机场场区(航站楼、飞行区)照明改造 2、办公楼/生产用房照明改造 3、停车楼(场)/道路照明改造 4、教学、培训场所和设施照明改造 要求。改造区域年节电率(非光源本身的节电能力)不低

9、于50%,优先支持含照明管控系统智能化改造的综合项目。 (二)供热/制冷改造及管网敷设改造 内容。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改造,降低锅炉本体及烟气热损失,提高供热/制冷系统按需供能水平,加强供热供冷管道保温能力,降低输送环节热损失,进而降低系统总体能耗。 、高效锅炉改造 、变频泵节能应用 3、供热/供冷管道保温敷设改造 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明显提升系统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减少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成效可量化;本项目应优先选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中技术设备。 (三)供热/制冷新技术应用 内容:利用蓄热蓄冷、移峰填谷、热泵、热冷

10、电联供等技术和产品改造既有供热供冷设施,提高效率,降低能耗。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水(冰)蓄冷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规模不低于00冷吨) 2、地源热泵技术改造项目 、热电联供项目 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明显提升系统效率、减少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降低运营成本,成效可量化;本项目应优先选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中的技术设备。 (四)机场区域供电质量优化 内容。项目申请单位(机场)对其区域电网进行全面、系统测试,掌握用电设备产生谐波状况及谐波在电网中的分布规律,利用动态无功补偿及电网谐波治理技术及设备,解决机场区域电网功率因数

11、低、高次谐波污染等问题,降低能耗和能源浪费。 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明显提升机场区域电网平均功率因数,改善电能质量;节能效果可量化。 (五)建筑新材料、新技术节能应用 内容:对既有建筑物进行节能改造,降低建筑物围护结构 9因建筑材料传热系数大导致的热交换,减小因通风、采光导致的室内温度变化幅度,降低暖通空调系统的负荷,达到建筑节能目标。具体包括: 1、外墙、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及技术应用项目 2、节能型门窗应用项目 3、内/外遮阳项目 要求。应参照建筑所在地区相关绿色建筑节能(评价)标准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改造,做好项目改造前、后建筑物能耗情况统计和对比分析,项目改造后节能效果可量化。鼓励对

12、既有建筑进行整体系统节能改造。 (六)太阳能应用 内容。通过实施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或热能,减少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耗。 要求。项目建设与实施不得影响飞行安全与航空通信。项目应具备一定规模,装机容量不低于00千瓦;重点支持西 10部地区以及高原等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 (七)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试验推广 内容。以推动我国可持续航空生物燃料民航适航审定、经济可行性评估、供应安全性评估等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航空生物燃料适航验证和批准。 要求。项目实施应符合民航适航主管部门专项工作总体安排;实施后应向民航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和适航审定部门提交相关数据分析报告。 四、新能源及节能地面保障车辆购置

13、及改造类 本类项目中所涉及购置或改造车辆是指民航企事业单位用于保障航空运输生产、运营、服务、通勤或封闭场区内巡逻等的非道路或道路车辆。新购置或改造的“新能源”车辆须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电能驱动作业。在机场区域内运行的地面保障车辆和设备、设施,须符合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项目申报单位应制定“新能源车辆购置/改造 11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鼓励项目实施单位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政策,科学有序地推动项目开展。2021年之前只受理根据局发明电2210号所确定机场“油改电”试点单位的项目申请。 (一)新能源车辆购置及改造项目 内容。通过对车辆的动力改造及新能源车辆购

14、置(更新或新增),逐步增加航空运输生产、运营、服务、通勤、封闭场区巡逻等非道路和道路车辆中以电能为动力的车辆比重,减少相应区域的排放和污染。 要求。本项目中车辆主要是指在机场区域内运行的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升降平台车、行李拖车头、叉车、贵宾车等车辆和设备,以及民航企事业单位自有通勤车(7座以上)、封闭场区内巡逻车、摆渡车等非道路和道路车辆。项目申报单位需提前向民航局报送实施规划,需确保项目建设和实施中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12项目申报单位需承诺严格按照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前后节能效果、运维成本等进行量化跟踪。重点鼓励使用纯电动或依靠电能实现其主要地面

15、保障功能的车辆和设备。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创新融资模式开展车辆设备引进。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桩)建设项目 内容。本项目优先支持在机场空侧为电动车辆和设备提供充放电、插电及电池更换配套服务,购置和建设相关设备、设施(含供电改造和运行监测管理系统安装)。 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需提前向民航局报送实施规划和后期运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地确定电能供给方式,确保充电安全、便捷、高效;建设规模应与新能源车辆购置及改造规模相匹配,同时满足项目单位供电及安全保障要求。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采用“建设运营-转让”(bo)、“互联网充电设施”等新模式、新技术开展充电设施设备建设与运营。 3五、机场废弃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改造类 (一)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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