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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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信任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看法一样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肯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担保合同 篇1甲方(出借人):xxxxxx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xxxxxx身份证号:丙方(担保人):xxxxxx身份证号:乙方向甲方提出借款,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的借款供应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三方经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xxxx元(¥xxxx),借款利息为月息xx,并计算至全额还清之日。二、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付

2、款方式为以下第xx种:1、现金支付;2、银行汇款或转账支付,乙方账号为:xxxxxxxx三、借款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四、借款还款责任:乙方应按时还款,如到期未还,乙方除按月息xx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xx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罚息,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并担当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五、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供应的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后两年内。丙方自愿与乙方连带偿还借款本息、违约责任、一切追偿损失包括而不限于甲方为追尝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律师费为借款总额的5%)。六、如三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约定由xxxx法院

3、管辖。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担保合同 篇21、谁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担保人不肯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2、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担保?以下财产可以用于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运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立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不得抵押的财产:(一)土地全部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

4、地、自留山等集体全部的土地运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全部权、运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提示留意:对于可以抵押的财产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立的建筑物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四、六、五中正在建立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哪些人不行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5、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供应保证。4、定金条款:a、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说明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见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

6、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担保在银行借贷、商品交易、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对担保法缺乏了解,常常导致纠纷案件的发生。担保合同 篇3出租人(以下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称乙方):担保人(以下称丙方):一、房屋概况: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二、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三、租金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

7、每次提前 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四、承租房屋用途: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赔偿损失。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运

8、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状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运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需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担当。6.6 乙方有义务平安运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

9、设施,如因乙方担心全运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6.7 乙方须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七、丙方的义务: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晰,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样,自愿以个人全部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供应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状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担当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

10、证范围内担当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假如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状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7.3丙方供应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八、违约责任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担当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担当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担当保证责任。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运用的。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11、损害公共利益的。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急品的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结构的。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运用的。8.3 违约金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丙方担当保

12、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根据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担当赔偿责任。丙方担当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担当责任,赔偿损失。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担当。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甲方: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4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保证

14、。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担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法其次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其次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15、责任。担保法说明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起先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担当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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