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当涂网虹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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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当涂网虹城商业综合体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中度石化当涂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当涂网虹城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代码2112-340521-04-01-6964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江东大道与314 省道交叉口东北角地理坐标( 118 度 31 分 14 秒, 31 度 33 分 3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四、房地产业97 商业综合体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9加油站城市建成区新

2、建、扩建加油站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当涂县发改委项目审批文号当发改函2021466 号总投资 (万元)10000环保投资 (万元)227环保投资占比2.27%施工工期(月)8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m2 )12278.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 析1 、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和机动车燃油零售业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 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

3、条款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 1 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 政策。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 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 150 号) 要求切实加强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表 1-1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照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2018 年 6 月 27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安 徽

4、省生态保护红线 (皖政秘【2018】120 号) , 安徽省内的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 公园、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 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 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 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 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其 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项目所在 地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国 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设与安徽省生态 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是相符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 等资源,项目所在地水资源

5、利用源充足,生活用水 使用自来水,用水量较少;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 上线供电,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满足当涂县土地 利用规划的要求,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因此, 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符合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 域 环 境 噪 声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2 类标准。地表水均满足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相关标 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加油加气站地面清洗 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 1996)

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 管网,最后进入当涂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加油加气站设置油 气回收装置,回收效率约为 95% ,未收集的非甲烷 总烃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噪声经 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 标准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 目前项目选址区暂 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3、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 业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 (皖发201821 号) 的 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 业

7、优美丽长江 (安徽) 经济带的实施意见(1) 严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 自 2018 年 7 月起,长江干 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 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 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 众利益建设项目, 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 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已批未形式的 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 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2)严控 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 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

8、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 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 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 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 3 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3) 严管 1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 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 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 (改、扩) 建项目环评审 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 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 济带市场准入禁

9、止限制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 审批,未落实生态保护、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形式建设。本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距离长江岸线最近距离约为 5.9km, 距最近长江支流为姑溪河,直线距离约 2.3km。项目厂址不在长江干 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 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的 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符合要求,区域环境容量满足建设需要,符合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 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要求。4 、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马鞍山) 经济 带的实施方案 (中

10、共马鞍山市委,马发201817 号,2018 年 7 月 13 日)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 (马鞍山) 经济 带的实施方案 (中共马鞍山市委,马发201817 号,2018 年 7 月 13 日) ,其要求严控 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马鞍山段 岸线 5 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 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 以及质量 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本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距离长江岸线最近距离约为 5.9km, 距最近长江支流为姑溪河

11、,直线距离约 2.3km。项目厂址不在长江干 4 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 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的 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符合要求,区域环境容量满足建设需要,符合长江干流岸线 15 公里 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要求。5、与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 则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201864 号,2018 年 12 月 11 日)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 则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政201864 号,2018

12、年 12 月 11 日) ,马鞍山市将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区域产业调整,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强化“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建设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园区 用地规划要求;项目也非两高、高污染行业等,符合通知中相关要 求。6、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的通知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 89 号,2019 年 1 月 12 日) 的相符性分析表 1-2 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相

13、符性分析对照表内容符合性分析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 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 区及缓冲区范围内,符 合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 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 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 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要 求。 5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

14、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 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国 家湿地公园范围内,符 合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 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 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干 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本 项 目 不属 于 高污 染项 目,属于综合服务类项 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 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 符合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落后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 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符 合要求。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 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 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生产的产品属于市政建 设过程中的必要建设材 料,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的要求。7、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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