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公寓建设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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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学院公寓建设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商学院公寓建立学生宿舍节水节电制度 一、治理规定 l、学生宿舍建立相应的水电治理小组,在各学生宿舍楼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用水、用电治理网,详细负责落实水、电规划指标,核有用水用电量,留意用水用电设施更新改造,准时实行先进的节水、节电技术,保证水电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 2、坚持常常性的宣传教育,利用播送、板报、校刊等形式,宣传水电在国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节省用水用电的重要意义,制作醒目的宣传标志牌,在学生中树立节水节电荣耀、铺张可耻的好风气。 3、依据季节和学生上课时间等不同规律,实行相应的供水供电时间,并逐步建立健全水电表治理制度,每月抄报水电表一次

2、,掌握和把握用水用电状况。 4、学生宿舍实行定额定时供电,超额根据规定收取电费。 5、广阔学生和治理效劳人员,要自觉爱惜水电设施,养成节省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的现象,严禁私自拆卸电器配件、各种洁具及阀门。 6、学生宿舍楼的厕所、洗刷间、走廊等处的公共水电设施,由值班员及卫生员严格治理,杜绝跑、冒、滴、漏水现象,要把握节水节电的根本学问,学会应急处理,避开损失,并准时报修。 7、学生宿舍除允许安装台灯(不超过40瓦)或日光灯外,不允许任何人私自拉线安装,严禁用一切电热器具做饭、烧水、取暖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还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赐予罚款处理。造成事故者,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赔偿

3、,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8、冬季取暖期间,发觉故障找修理人员排解,严禁擅自拆卸部件和关闭阀门,严禁私自使用暖气用水。违者赐予罚款。 二、治理措施 l、各宿舍每月用电指标为25度,在规定的用电指标内不收费,超过用电指标,每度按0.50元收费。 2、寒暑假期间,各宿舍根据实际用量到动力科自行买电。 3、凡从公共局部另接线者;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炉、电暖器者,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有以下状况者,赐予当事人严峻警告处分: 有意破坏公共用电设施者。; 不服治理、有意顶撞,谩骂工作人员者; 因违章用电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判者; 拒交违章罚款者。 5、以上人员情节严峻者,将上报院里,赐予记过处

4、分。 物业经理人:.pmceO.com 篇2:科技学院学生公寓治理规定 科技学院学生公寓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公寓治理,培育学生文明、卫生、守纪的行为习惯;树立爱集体,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省,爱惜公物,遵守秩序的道德风气,依据一般高等学校学生治理规定和一般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学生在公寓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制定的有关规章,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敬重公寓治理人员的劳动,听从治理,协作工作,制造干净、美丽、宁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其次章 学生公寓治理机构 第三条 总务处全

5、面负责校园内各学生公寓楼的卫生保洁,家具、水电、消防等设施治理和文明公寓建立,根据“6S”标准,每学期评定一批“优秀文明宿舍”。 第四条 保卫处负责布置、监视和检查学生公寓的治安工作。做好治安、消防及安全防范教育;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进展调查;帮助公安机关做好学生公寓内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第五条 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检查各系学生的思政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工作;协作保卫处对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进展处理。 第六条 各系部负责学生的思政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工作;协作总务处开展文明公寓创立工作;指导、催促辅导员深入公寓,了解学生状况;协作相关部门开展本系学生的遵纪守法和治安、消防安全

6、的教育与治理;帮助学生处、保卫到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做好处理后的引导与教育工作。 第七条 公寓辅导员带着公寓治理员做好公寓楼内的卫生、治安、秩序、文化建立和文明寝室创立工作,监视、指导和考评公寓治理员的日常业务;全面负责大学生自我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监视治理和学期考评工作,对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称职的楼层长和寝室长提出撤换意见。 第八条 公寓实行治理员负责制。公寓治理员负责公寓楼的治安治理、卫生清洁、秩序监视和每日查寝工作。 第九条 楼层实行楼层长负责制。楼层长在公寓辅导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作公寓治理员维护本楼层秩序,检查公寓文明建立,对不合格的宿舍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

7、寝室长在公寓辅导员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带着本宿舍人员根据“6S”标准,创立“优秀文明宿舍”;了解本宿舍人员的思想动态,报告夜不归宿学生的状况。 第三章 学生公寓治理制度 第一节 住宿治理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治理效劳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报到并办理完成全部手续后,到本专业辅导员处领取宿舍门卡,凭门卡进入指定宿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床铺根据先到先挑原则安排。 第十三条 转学、复学的学生凭教务处开具证明到学生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必需在接到离校通知单后三日内办理完退宿手续,离开公寓。 第十四条 宿舍门卡要妥当保管,门卡丧失要准时向学生公

8、寓治理效劳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丧失门卡未准时挂失补办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担当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学生必需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治理规定,听从公寓治理人员的治理,不得拒绝治理人员的检查,不得阻碍治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冬季熄灯制度。当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学生公寓于23:30-06:00熄灯,学生应自觉按时熄灯就寝。 第十七条 学生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状况下,严禁在校外租房住宿。 其次节 治安治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院在每栋公寓楼出口处设立值班室,实行公寓治理员24小时值班;公寓楼6:00开门,23:00锁门,节假日延长至24:00。 第十九条 学生在正常教学日期间,

9、晚间不回公寓住宿的或晚归的,须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将请假条送交公寓治理员值班室备案。 其次十条 学生因特别状况迟归的,必需说明缘由并进展学生证或身份证核实确认后,方可登记进入公寓,次日将迟归状况通报辅导员。对于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将根据非法闯入由保卫处保卫人员依规处理。 其次十一条 学生夜不归宿的,由各系部进展调查核实,确认后由学生处赐予相应纪律处分。 其次十二条 严禁男女生互串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批判教育或纪律处分。 其次十三条 住宿学生应妥当治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珍贵物品、现金及银行卡等。 其次十四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公寓内严禁携带、存放管制刀具、有毒

10、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其次十五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道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 其次十六条 严禁在公寓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制止在楼内或向窗外乱扔废纸、瓜果皮壳、玻璃瓶等杂物;严禁燃烧废纸(物)。 其次十七条 宿舍无人时须切断全部电器;不准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其次十八条 在学生公寓区内严禁学生经商,违者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在学生公寓区内经商的外来人员,除没收商品和一切所得外,送交保卫到处理。 其次十九条 学生公寓内严禁酗酒、吸烟、打架斗殴、赌博等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学生公寓内严禁上网扫瞄不安康网站、

11、收看传播反动书、画及音像制品;严禁搞迷信邪教活动。 第三十一条 制止高声播放收录机、演奏高分贝乐器、敲打器具等扰乱环境行为;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起哄。 第三十二条 不准损坏公寓楼道里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有意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十三条 携带大件珍贵物品(如电脑,家具等)离楼,携带者必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前方可带出。 第三十四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受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五条 住宿人员应积极协作做好安全和卫生检查。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赐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节 卫生治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学生公寓卫生要求 1、公用部位卫生保洁

12、。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杯瓶等杂物。不在墙体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宣传物等。 2、宿舍卫生要求。 (1)宿舍仔细执行卫生值日制度。每间宿舍须在门后张贴统一制式“值日生表”,值日人员由寝室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协商确定。 (2)宿舍内保持地面清洁、墙面干净、窗明几亮、室内无异味、空气清爽;公共财物无人为损毁现象,物品摆放整齐,床铺干净。 第三十八条 奖惩条例根据相关规定或通知执行。 第四节 水电治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公寓水电采纳定量供给,超量局部由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自购;提倡节省用电,人离灯熄;节省用水,随用随关。 第四十条 所使用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

13、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第四十一条 严禁私自拆动公寓内水电设施,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 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若经劝说不改,除没收灯具外,另赐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制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公寓功能不相适应、阻碍水电治理和环境卫生治理的电器。违者以违纪处理。 第四十四条 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的常规治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治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

14、期采纳各种形式对学生进展安全用电教育,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效劳的力量。 2、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由辅导员、公寓治理员和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共同治理,总务处、学生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公寓进展安全用电检查。 3、辅导员、公寓治理员和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应对违规电器仔细检查,一旦发觉,马上上报系部和学生处,进展相应纪律惩罚。 第四十五条 在公寓内发觉制止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总务处代管。 第五节 公寓门卡治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 新生入住公寓,须登记确认前方可领取临时门卡,同时每张门卡收取押金15元,由学生公寓治理效劳中心登记造册,学生在校园卡置换时,按规定退还押金。 第四十七条 如因修理需要使用备用门卡时,应由二人以上凭修理单到公寓治理员处领取备用门卡;修完后应准时锁门并归还门卡。 第四十八条 学生由于治理不善致门卡丧失,要尽快报学生公寓治理效劳中心备案;由学生公寓治理效劳中心核实信息重新发放门卡,遗失者须付本钱费15元,如遗失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遗失门卡者须担当全部损失;门卡只能借给本宿舍同学,不得外借他人。 第四十九条 无特别状况,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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