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7433563 上传时间:2024-03-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4.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气照明施工方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1 电气照明施工方案1.1.1 编制说明根据工程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情况, 以及其它工程经验而编制的。电气照明施工是电气施工中重要施工程序之一。为保证施工安装质量,确保施工控制点按期到达,特编制此方案.1.1.2 编制依据工程招标文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国家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1.1.3 施工程序 仓库产品检验支架安装照明箱(板)插座箱安装不合格品标识、隔离照明配管灯具安装穿线(电缆)电缆(线)校、接线绝缘电阻测量记录灯具试亮1.

2、1.4 施工方法与技术要求1.1.4.1 设备材料出库1) 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设备材料表认真核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外 进无缺、材质证、合格证等产品文件应齐全.合格产品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合格产品应做标识,隔离存放,统一退库。2) 电缆(线)应做好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规范规定值,当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其规定。1.1.4.2 支架制作安装1) 制作支架时应先将材料矫正、平直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制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尺寸准确。2) 制作好的支架应把焊渣除净,并做除锈、防腐处理,支架刷漆应均匀完整。3)

3、 支架应用机械钻孔,严禁用电、气焊开孔.4) 照明电缆(线)保护管支架尺寸规格应根据保护管直径、排列根数,合理选择角钢规格. 5) 支架钻孔间距均匀,支架长度应考虑建筑物、管道、设备以及保温层、防水层等因素影响,适当增减支架长度.6) 安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金属构件上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预埋件上,应采用焊接固定。b、混凝土上,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c、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管道上,宜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也可以加抱箍固定。d、在允许焊接支架的金属设备、管道上可采用焊接固定,当设备、管道与支架不是同一种材质或需要增加强度时,应预先焊接一块与设备、管道材质相同的加强板后,再在其上面焊接支架

4、。e、支架应固定牢固、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在同一直线段上的支架间距应均匀。f、支架安装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构架上时,其安装坡度应与电缆沟或建筑构架的坡度相同;安装在有弧度的设备或构架上时,其安装弧度应与设备或构架的弧度相同.g、支架不应安装在具有较大震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宜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设备、管道以及可移动的构筑物上。1.1.4.3 爆炸危险场所中的照明线路A、一般规定1)照明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照明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b、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

5、,照明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照明线路应在较低处或电缆沟敷设。C、当照明线路沿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照明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照明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正下方的两侧。2) 敷设照明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3)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照明电缆和电线,其额定电压必须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电气照明中性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在或钢管内敷设。4)照明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

6、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选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5)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得绕接。铝芯与电气照明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一铝过渡接头等措施。6)爆炸危险环境中照明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B、爆炸危险场所中的照明电缆线路1) 照明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在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2) 照明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必须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a。 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b

7、.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同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堵塞严密.c。 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密封胶泥,密封胶泥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3) 防爆电气照明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电缆外护套必须穿过弹性密封圈或密封填料时,必须被弹性密封图挤紧或被密封填料封固。b、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电缆,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c、电缆引入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装置内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被

8、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弹性密封自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为lmm。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被挤紧。d、有电缆头腔或密封盒的电气照明设备进线口,电缆引入后应浇灌固化的密封填料,填塞深度不应小于引入口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40mm.e、电缆与电气照明设备连接时,应选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引入装置,当选用到电气照明设备的引入装置与电缆的外径不相适应时,应采用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连接。4) 电缆配线引入防爆照明设备时,可采用挠性连接管,其与防爆照明设备接线盒之间,应按防爆要求加以配合,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应采用不同材质

9、的挠性连接管。5) 电缆采用金属密封环式引入时,贯通引入装置的电缆表面,应清洁干燥;对涂有防腐层,应清除干净后再敷设.6) 在室外和易进水的地方,与设备引入装置相连接的电缆保护管的管口,应严密封堵。C、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钢管配线1)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2)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照明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b、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小于5扣;管径

10、为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小于6扣。C、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或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d、在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和11区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不应小于 5扣。e、外露丝扣不应过长。f、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3) 电气照明线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密贴。4)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1O区的照明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式的隔离密封件。a、电气照明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b、管路通过与其它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c、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它任何场

11、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d、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入的接线箱450mm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一隔离密封件.e、易积冷凝水的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式密封件用排水口应置于下方。5) 隔离密封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隔离密封件的内壁,应无锈蚀、灰尘、油渍.b、导线在密封件内不得有接头,且导线之间及与密封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均匀。c、管路通过墙、楼板或地面时,密封件与墙面、楼板或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mm,且此段和中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d、密封件内必须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e、粉剂密封填料的包装必须密封。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12、浇灌时间严禁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足。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光滑,并可自行排水。6)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连接管:a、钢管与电气照明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b、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7) 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挠性连接管。b、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8) 电气照明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离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1.1.4.4 爆炸危险

13、场所中的照明设备、灯具安装A、一般规定1) 防爆照明设备、灯具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2) 防爆照明设备、灯具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照明设备、灯具的类型、级别、组别的标志的铭牌,并在铭牌上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3) 防爆照明设备、灯具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4) 防爆照明设备、灯具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应小于国家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5) 防爆照明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应能可靠地接线和密封,多余的进线口其弹性密封垫和金属

14、垫片应齐全,应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金属垫片的厚度不得小于2mm。6) 防爆照明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温度组别T1T2T3T4T5T6最高温度()150300200135100857) 塑料制造的透明件或其它部件,不得采用溶剂擦洗,可采用家用洗涤剂擦洗。8) 防爆灯具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b、螺旋式灯泡应旋紧,接触良好,不得松动.C、灯具外罩应齐全,螺栓应紧固。B、隔爆型照明设备、灯具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设备、灯具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铭牌及防爆标志应正确、清晰。设备、灯具的外壳

15、应无裂纹、损伤。隔爆结构及间隙应符合要求。接合面的紧固螺栓应齐全,弹簧垫圈等防松设施应齐全完好,弹簧垫因应压平。密封衬垫应齐全完好,无老化变形,并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透明件应光洁无损伤。运动部件应无碰撞和摩擦。接线板及绝缘件应无碎裂,接线盒盖应紧固,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要求。接地标志及接地螺钉应完好。C、隔爆插销的检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插头插入前,接地或接零触头应先接通;插头拔出时,主触头应先分断。开关应在插头插入后才能,闭合,开关在分断位置时,插头应插入或拔脱。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应完好可靠,不得松脱。1.1.5 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A、施工技术措施工程施工前,工号工程师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交底,没有参加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参与施工。参加施工人员,要全面详细的熟悉设计施工图纸,并核对相关专业设备、管线的现场布置位置,尽量把问题发现在施工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和协商解决,避免出现返工现象。设备、材料到货后,要详细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对其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生/硕士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