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47407403 上传时间:2023-07-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9.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规名称】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1990-03-14【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办事细则第 1 条本细则依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职业训练中心组织通则第十四条规定订定之。第 2 条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掌训练局北区职业训练中心 (以下简称本中心) 处理事务,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办理。第 3 条本中心主任综理中心业务,并设左列各课 (室) :一教务课。二辅导课。三行政课。四人事室。五会计室。第 4 条教务课职掌如左:一关于教务规章之研拟事项。二关于训练计划之拟订及执行事项。三关于学员之招训、考核及

2、结训事项。四关于外界委讬训练、合作训练暨技术服务事项。五关于学员在训资料之建立及管理事项。六关于训练用品、材料及机具之申请、会商验收、使用、维护及报损事项。七关于训练教材之研究发展及编订事项。八关于训练方法、课程、教具等之研究发展事项。九关于授课时数之核算事项。十关于实习工场安全卫生及教室环境之布置及维护事项。十一关于生产实习之实施事项。十二关于技能竞赛及技能检定之协办事项。十三关于本中心各教室之调配使用事项。十四其他有关教务事项及交办事项。第 5 条辅导课职掌如左:一关于学员品德陶冶与精神教育事项。二关于学员生活辅导与考核事项。三关于学员团体纪律维护与管理事项。四关于学员就业辅导及追踪服务事

3、项。五关于学员劳工保险事项。六关于学员寝室分配与管理事项。七关于学员操行成绩评定与考核事项。八关于学员课外活动督办事项。九关于学员奖惩、请假之核转、登记事项。十关于学员兵役暂缓召集之申请事项。十一关于学员自治组织之规划与干部遴派事项。十二关于学员急救医疗之辅导服务事项。十三关于学员辅导工作研究改进事项。十四关于退训学员训练费之追偿事项。十五其他有关学员辅导及交办事项。第 6 条行政课职掌如左:一关于公文收发、缮校及档案管理事项。二关于印信典守事项。三关于公文之列管查催事项。四关于财物购置、管理与维护事项。五关于款项出纳、票据保管及表册缮造事项。六关于员工劳保事项。七关于公共膳食管理事项。八关于

4、警卫、消防等安全管理事项。九关于各种会议会场布置、管理及业务会报之记录事项。十关于办公场所之分配管理及公共环境之维护与清洁事项。十一关于警卫、技工、工友之训练管理事项。十二关于营缮工程发包及公共设施、教学场所、水电修理维护事项。十三关于车辆调派、管理、维护事项。十四关于学员伙食费之收缴事项。十五其他不属各课 (室) 事项及交办事项。第 7 条人事室职掌如左:一人事管理:(一) 关于组织编制、职位分类管理事项。(二) 关于权责划分、分层负责事项。(三) 关于职员派免、迁调、任用、铨审事项。(四) 关于职业训练师甄选、聘任、资格审查事项。(五) 关于教职员训练进修、差假管理、考核奖惩事项。(六)

5、关于教职员待遇、福利、保险、退休、抚恤事项。(七) 关于人事规章之拟订事项。(八) 关于教职员人事资料登记,保管及分析运用事项。(九) 其他有关人事管理服务及上级交办事项。二人事查核:(一) 关于人事查核工作策划、执行事项。(二) 关于忠诚调查业务处理事项。(三) 关于政风调查、安全防护之策划、执行及教育宣导事项。(四) 关于公务机密维护及保防教育策划、推行事项。(五) 关于违法失职,泄密事件调查处理事项。(六) 其他有关人事查核事项。第 8 条会计室职掌如左:一关于年度岁入、出预 (概) 算、决算之拟编事项。二关于预算之分配、控制、执行与经费之流用事项。三关于收支凭证之查核事项。四关于记帐凭

6、证之编制事项。五关于付款凭单之编制及库款对帐单之核对事项。六关于会计簿籍之登记、会计报表之编报及会计凭证之送审事项。七关于营缮工程、购置、定制、变卖财物之监标、监验与合约之会签事项。八关于财务上增进效能及减少不经济支出之建议事项。九关于暂收、代收、暂付、代付之登记与整理事项。十其他有关内部审核事项。十一关于训练成本之分析与建议事项。十二关于统计资料之搜集、整理、分析、编报事项。十三其他有关会计、统计之交办事项。第 9 条本中心各课得分股办事。第 10 条主任综理中心业务,其权责如左:一上级政策之执行。二本中心工作计划之策订。三机密及重要文稿之批阅与核判。四概算编制与预算分配之决定。五对所属各单

7、位及人员工作之指挥、监督及考核。六本中心人员派免、迁调、考核、奖惩之核定或核转。七重要会议之主持与参加,对外并代表中心参与各项公务。八局长交办事项。九其他有关本中心之公务处理。第 11 条技正襄助主任处理本中心技术性业务,其权责如左:一襄助主任执行上级政策及研拟督导本中心工作计划。二关于工作简化及人力规画工作之督行。三出席与主持各种技术性会议。四文稿之核阅及依授权代判文稿。五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第 12 条秘书襄助主任处理本中心行政业务,其权责如左:一关于国家赔偿案件之处理事项。二关于公共关系之联系事项。三关于研究发展之执行事项。四出席与主持各种行政会议。五协助督导重要行政工作事项。六各项文稿核

8、阅及依授权代判文稿。七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第 13 条课长、室主任承主任之命,处理本课、室事务,其权责如左:一主管案件之分配、拟办及文稿之初核事项。二主管业务之策划、执行与监督。三例行文稿之代判。四主管范围内各种计划报告编拟及资料之搜集。五主管范围内有关规章之草拟及解释。六主任交办事项。第 14 条股长承课长之命,处理本股事务,其权责如左:一主管案件之分配、拟办及文稿之初核事项。二主管业务之筹划及执行。三主管范围内各种计划报告编拟及资料之搜集。四其他交办事项。第 15 条各单位人员各承长官之命,处理公务。第 16 条本中心公务处理分层负责明细表由本中心订定之。第 17 条本中心设主管会报,每月举行一次,由主任主持,必要时得临时召开之,其出席人员如左:一主任、技正、秘书。二课长、室主任、股长。三主任指定之人员。第 18 条本中心每年召开业务检讨会一次,于年终举行,必要时得召集临时检讨会。第 19 条本细则经报事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