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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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一、申请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该工程不符合XX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免除监管的条件)。应提交的资料: 1、设立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申请书; 2、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3、工程预算书; 4、工程总造价说明书; 5、设计合同; 6、监理合同; 7、施工合同。 二、增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应提供的资料: 1、增设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申请书; 2、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3、原监管银行同意的证明或原监管银行收到书面告知书的证明。 三、变更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应提供的资料: 1、变更

2、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申请书; 2、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3、原专用账户监管的终止协议; 4、原专用账户全部资金转入新专用帐户的证明。 四、撤销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应提供的资料: 1、撤销XX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申请书; 2、工程已验收合格的证明; 3、施工单位出具的未欠工程款的证明; 4、与监管银行就有关善后事项处理的协议。 第二篇: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编号:字号 xxx市房地产管理所监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监管方)乙方(开

3、发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那么,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建设 1、乙方_以方式取得位于土地证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为_至_。 3、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名称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号。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工程的如期完工,同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工程商品房预售款归集、使用进行管理。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工程的如期完工,同时

4、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工程商品房预售款归集、使用进行管理。 1、乙方在该工程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前,需到甲方开立商品房销售款专户,开户银行名称为:_账号:_,甲方协助乙方向人民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手续,并为乙方提供优质的结算效劳。 2、乙方销售该工程的商品房预售款必须全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销售专户中。 3、乙方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2023日内需向甲方提交商品房预售款报表,在甲方销售专户内存入商品房预售款额,同时向甲方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供甲方复核。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内容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投资方案、施工方案、用款方案、施工合同书等工

5、程资料。 2、乙方在甲方设立工程销售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甲方对乙方资金具有监控权,对单笔_万元(含_万元),每日累计_万元(含_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须经甲方专管员审核确认与该工程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约定付款方案相符并审批前方可支取。对符合条件的开支工程,甲方要予以及时审批支付,不得无故拖办。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时限从该开发工程预售的第一笔房款起至建设竣工时止。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所需资料。 1、乙方支用土建、施工工程款时,需提供有施工单位付款申请,监理公司同意支付意见,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2、乙方支用购建材或设备款时,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要有乙方采购材料的条款

6、,并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配套款付款通知、与工程进度实用数相符的采购材料清单,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3、乙方使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建费及缴纳税费时,支款凭 证中收款单位及用途必须与预售工程所支费用内容相符。 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本协议工程的预售款回笼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定期向甲方(每月)提供工程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最新投资方案情况;向甲方提供预售款收款凭证、预售款收支明细帐、银行帐等财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现场审查有关资料便利。 2、如出现向甲方提供虚假支款证明套取专户资金等情况,甲方有权提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甲方采取相应的法定行

7、政措施。 第七条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共_页,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证号: 联系 :法定代表人: 联系 :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指南一、XX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 第六条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六)已在工程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第三十条预售人在商品房工程所在地的银行设立

8、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款项,在工程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置工程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预售人有多个商品房预售工程的,应当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222353号) (九)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监管制度的地方,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方法。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工程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9、 三、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实施差异化管理的通知(东建房(2023)35号) 一、商品房预售款实施差异化管理。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预售人)的资质等级、诚信守法、在莞经营等情况,设定a、b、c三个监管等级。 (一)a级(信誉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a级监管。 1、本市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或由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主要股东(占50%以上股份)成立的工程公司(母公司同意担保的); 2、近两年,未发生因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引发工程合同纠纷、工人工资纠纷,造成已售商品房施工工期延误,或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楼; 3、积极协助配合相

10、关部门处理解决有关质量、经营投诉纠纷的。 (二)b级(常规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b级监管。 1、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资质)的; 2、近两年,未发生因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引发工程合同纠纷、工人工资纠纷,造成已售商品房施工工期延误,或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楼; 3、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解决有关质量、经营投诉纠纷的。 (三)c级(特别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近两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或降为c级监管。 1、发生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预售款的; 2、不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解决有关质量、经营投诉纠纷的; 3、发生因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拖欠工程款)引发工程合同纠纷、工人工资纠纷,造成已售商品房施工工期延误,或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延期交楼; a级(包括工程公司,及同意担保的母公司)、b级的企业发生上述行为,因工程公司被降低监管等级的,母公司及其担保的其他工程公司将全部降为同一监管等级。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住建局将暂停审核使用预售款申请: (一)经质量监督机构确定预售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二)开发企业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引发工程合同纠纷、工人工资纠纷,造成已售商品房施工工期延误、预售工程未按期交付使用的; (三)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规定的行为。 第四篇: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法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12、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工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市区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其预售款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遵循政府监管、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分类监管担保公司提供责任担保的方式实施的原那么。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购房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全部房价款。 本方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本方法所称购房人,是指购置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13、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监管分局共同制定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政策,并建立监管工作联动机制。 第六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会同人行对监管机构监管预售款和商业银行监管账户的设立与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行为。 监管部门根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的需要,可委托相关机构1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监管机构提供责任担保,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用可计入工程本钱。 第七条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方法规定,认真履行监管协议,积极做好金融效劳工作。 第八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期限自工程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工程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终止。 第九条市区建立统一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信息网络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按照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的原那么,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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