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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开展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毒品。根据市局、县禁毒办的统一部署,*县开展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现将整治行动总结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药品安全承诺书,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及时修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
2、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销售和使用行动,防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在全面加强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按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有无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有无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
3、登记,登记内容是否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有无在店堂内悬挂张贴有关提醒标识、标语。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26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6家次。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及时修订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制作了有关提示标语,并悬挂于店堂,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专账登记,单次销售不超过两个最小包装。一家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未核实并登记购买者身份证,或者登记的身份证不实;一家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药,三是部门联合,加强培训。多次与公安局缉毒大队联系,提供涉药单位名单,协助公安局制定备案表格,帮助公
4、安发放宣传材料。并于10月份召集药店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参加我局和县公安局联合举办的含麻黄碱类药品管理的培训。四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微博、短信、报纸、QQ互动群等多种媒体,多渠道宣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新规定,向老百姓普及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需凭身份证,单次购买不超过2盒等知识。同时拓宽群众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加强社会举报投诉工作。扩展阅读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和市禁毒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
5、12月,在全市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其流入非法渠道用于毒品,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高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的专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数据库,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两个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水平。二、目标任务积极配合整治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
6、专项斗争,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清理核查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促进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有序、安全发展。三、工作步骤与措施(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9月25日前)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制定具体措施,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准备。(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11月)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自查为主,主要任务是认真排查核实在辖区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数量,主要监控产品的产量及流向,特别是无仓储经营企业和重点监控产品的情
7、况,做到账目清晰,心中有数。二是安监局严格备案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凡是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备案证明,无备案证明一律立即停业,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查,坚决消除监管空白。三是做好与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了解有无监管的死角,杜绝无证企业非法生产和经营。四是安监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开展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重点监控产品(醋酸酐、邻氯苯基环戎酮、羟亚胺)的专项检查。五是要对被检查企业情况登记造册,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之内,并关注这些产品的用途和流向,确保用量、用途合理,帐目清晰,制度健全,可倒追溯。六是对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摸排,以便
8、对其监管。(三)市安监局督查阶段(11月12月)市安监局将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查。主要检查1、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部署情况;2、各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问题整改情况;3、专项检查和档案建立情况。(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活动的各项工作,对不足之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于201*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安监局危化股。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必须充分认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执行不得力,以及生产、储存设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推动我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再上新台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