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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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二二二年一月II目 录1 概述11.1 论证工作由来11.2 论证依据3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51.4 论证重点6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7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7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与尺度10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22.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252.5 项目用海必要性26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313.1 自然环境概况313.2 海洋生态概况413.3 自然资源概况433.4 开发利用现状444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524.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524.2 项目用海生态

2、影响分析574.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634.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63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695.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695.2 利益相关者界定74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775.4 项目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78I6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79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796.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80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83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83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9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92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988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99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998.2

3、开发协调对策措施99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100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1068.5 生态用海措施1079 结论与建议1119.1 结论1119.2 建议115II1 概述1.1 论证工作由来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 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未来要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 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这一区域, 充满活力的大型城市群正在不断崛起,2020 年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 38701 亿元, 位列全国第 1 位,苏州、杭州、南京等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 20171 亿元、16106 亿元、14818 亿

4、元,宁波市国内生产总值为 12409 亿元,居全国第 12 位。早在 2003 年,浙江省提出了“培育发展环杭州湾产业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环杭州湾地区成为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大战略举措,主动接轨 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并编制了浙江省环杭州湾产业带 发展规划以指导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建设。目前,杭州湾南北两岸的上海综合工 业区、上海化学工业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区、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区、宁波 化工园区等产业区已形成一定规模,环杭州湾地区已经成为浙江、上海乃至长三 角地区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2018 年 5 月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统筹推 进大湾

5、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力争到 2035 年, 将杭州湾大湾区打造成为“绿色智慧和谐美丽的世界级现代化大湾区”,成为“全 国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交通是大湾区的基础骨架与补充,根据规划,杭州湾大湾区将构建“三个 1 小时交通圈”省域 1 小时交通圈、市域 1 小时交通圈和城区 1 小时交通圈, 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大湾区的建设离不开交通的支撑,目前,杭州湾 跨海大桥已建成通车,沪杭甬高速公路已基本拓宽为八车道,舟山大陆连岛工程 甬舟高速已经建成通车,嘉绍大桥已经建成通车;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已步入快 速发展阶段;杭甬城际

6、客运专线、沪杭城际高速铁路和宁杭城际铁路已经建成通 车,环杭州湾地区综合性的立体交通网络正在逐步完善。12013 年 6 月 20 日,交通运输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公 布了国家公路网规划 (2013-2030 年),在该规划中,将杭州湾地区环线编号 定为 G92,其并行线 G9221 路线起讫点分别是杭州和宁波。拟建项目为 G9221 中 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互通至柴桥枢纽段。2013 年 6 月 26 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厅规划字2013 165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公路网线位规划的 通知”,要求开展国家公路网的线位方案的研究工作。本报告工程方案的研究基 于

7、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编订的“杭绍甬高速公路工程线位方案”和浙江省 交通运输厅上报的规划线位方案确定的,并与批准的线位规划基本一致。G9221 (杭甬高速复线) 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宁波市 高速公路规划 (2021-2035 年)“五向十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拟建项目为 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 其建设对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完善宁波舟山港集疏运网络,促进浙江大湾 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促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国家战略实 施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 年),拟建项目威海

8、互通以东至镇 海港区北侧海堤段属海域管理范围;根据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 例;跨甬江段属河道管理范围;其余区段属于土地管理范围。鉴于威海互通东 侧段建设需占用一定的海域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 关规定,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需取得海域使用权。 为此,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以下简 称海洋二所) 进行 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海 域使用论证工作。我单位接到任务后,对项目所在及附近海域进行了实地踏勘,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籍调查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组织技术

9、人员编制了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送审稿)。2图 1.1-1 G9221 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地理位置图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 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5)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年);(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

10、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务院,2002 年)(7)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7 年);(8)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7 年);3(9)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2008 年);(10)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面落实海域物权制度的通 知 (国家海洋局,2007 年);(11)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12)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13)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5 年);(14)围填海管控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 年);(15)海岸线保护与利

11、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2017 年) 等。1.2.2 标准、规范依据(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2)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3)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4)海藉调查规范(HY/T 124-2009);(5)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6)海滨观察规范(GB14914-2007);(7)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国家海洋局,HY070-2003);(8)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9)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10)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

12、);(12)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13)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14)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国海规范20162 号) 等。41.2.3 区划和规划(1)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2015 年);(2)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务院,2011 年);(3)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 年)(国务院,2012 年);(4)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 (2013-2020 年)(浙江省政府,2017 年);(5)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政府,2017 年);(6)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浙江省政府,2

13、016 年);(7)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6 年) 等。1.2.3 基础资料本论证报告书在编写过程中,引用的基础资料见表 1.2- 1。表 1.2- 1 基础资料统计序号名称完成单位备注1G9221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 限公司,2018. 122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21(杭甬高速 复线)宁波威海互通至柴桥枢纽段数值模 拟专题报告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 所,2018. 113G9221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三期工程 (威海路至柴桥段)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 题报告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2019.

14、24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21 杭甬高速 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书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 所,2018.9报批稿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1.3.1 论证工作等级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实行等级划分制度,按项目的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 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本项目涉海工程用海方式属于构筑物 ( 一级方式) 中的跨海桥梁 (二级方式) 和透水构筑物 (二级方式)。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 据:跨海桥梁当长度2000m 时所有海域的论证等级为一级;单跨跨海桥梁在所5有海域论证等级为三级。其他透水构筑物用海构筑物总长度2000m;用海总面积30 公顷时所有海域的论证等级为一级;当构筑物总长度 (4002000) m;用 海总面积 (1030) 公顷时,敏感海域的论证等级为一级,其他海域的论证等级 为二级;当构筑物总长度400m;用海总面积10 公顷时所有海域的论证等级 为三级。本项目威海互通以东段跨海桥梁全长 253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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