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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分析 及思考 我国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分析及思考 据最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污染物总超标率高达16.1%,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 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土壤修复工作势在必行,市场空间也十分巨大。 然而,商业模式不成熟长期以来依然是制约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今年5月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为阶段性土壤修复防治提出目标并指明方向,但依然未能解决土壤修复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境。 本文将对目前我国现有的土壤修复模式盈利的简要梳理和分析,同时结合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尝试指明解决这
2、一症结的几点方法及政策趋势。 1.污染方付费模式 污染方为治理责任人为土壤修复付费为土壤修复的主要原则。对于搬迁企业造成土壤污染的,由企业承担治污责任。“土十条”出台后,更是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 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图1:污染方付费模式 典型案例:南化公司搬迁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限制,南宁化工集团在年收到南宁市政府关于停
3、产搬迁的通知,要求其位于南宁市南建2013年公司对201626号的厂区实施政策性停产,并尽快开始搬迁工作。路立方米,其中股搬迁地块进行修复,涉及修复的总土方量约663072.5立方米。南363215299857.5份公司地块约立方米,集团公司地块约 2亿元。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承担修复费用近 :南化旧址2图 并非每一块受污染土地都像上述案例一样确认污染然而现实总是骨感,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许多造成土壤污染方且污染方有能力承担治污责任。的企业搬迁已久,一些企业甚至已经倒闭,污染责任人难以确认,受资 金限制一些受污染土地无法得到及时修复。 2.受益方付费模式对修复后土地部分具有商业用地价值的土地修复
4、采取受益方付费模式,该进行再利用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地方土地储备部门承担土壤修复费用。模式对于无法落实污染责任人的一二线城市工厂搬迁地块修复项目中修复后的土地作为商业用地具有较高具有普适性。由于城市地价较高,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土地储备部分可以直接从修复后的土地经济价值, 使用或流转中获得利润,可行性较高。 受益方付费模式分为两种:一是政府直接出让受污染土地给土地开发商,由土地开发商出资负责土壤修复,对修复后达标的土地进行再利用获得收益;二是由政府出资负责污染土地修复再将修复后达标的土地出 让给土地开发商,有关部门从土地流转中获益。 图3:受益方付费模式 典型案例: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土壤治理
5、项目修复场地位于亿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2.590原苏州市沧浪区(现苏州市姑苏区),按照苏州市在主城区对工业企业年整体搬迁,该地块2007退二进三”的政策要求,苏州溶剂厂于“用地长期从事化工产苏州溶剂厂建厂时间早,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接管。工厂对该地的土壤及地品的生产活动且当时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下水产生了一定的污染,需要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治理区域面积 25950m2,治理污染土方量约282418m3,总工期为550天。修复费用由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 图4:苏州黄金地段土壤受污染成的“毒地” 因负责土地修复的机构可以从修复后土地获益,该盈利模式较为成熟,由此可以使
6、用该模式修复的土地有望率先得到治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开发商负责的土壤修复工程可能会出现为了节省成本偷工减料致 使修复不达标的情况,对监管提出较高要求。 财政直接出资方式3.大量受污染土壤已经无法找到污染责任出于我国土壤修复的实际情况,许多缺乏收益机制的受污染人而治理土壤污染又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 土地的治理只能依靠政府资金。 图5:财政直接出资修复土壤 典型案例:长沙市望城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整区承包服务项目万元对长沙市望城区指定区7958.90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出资域进耕地修复。政府部门与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企业按由政府财政为土壤修复工照政府所提要求负责受污染耕地的修复任务
7、。 程买单。 :长沙市望城区耕地修复项目6图 模式)4.财政出资回购方式(BT转移)模式。该模式下,土壤(建设-BT部分金额较大的土地修复采取在建设期先行垫资对污染土地进行修修复公司通过投标方式取得项目,复,项目完成验收后一段时间内政府向企业支付合同款回购修复场地。 模式可缓解合同采购方资金压力。BT 模式修复土壤BT:7图 项目典型案例:清水塘大湖BT万元国资背景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批出资9725.48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土壤修复企业对项目进行回购。污水处理及含大量企业先行垫资完成清水塘大湖清淤,签订项目合同,重金属的底泥处置回填等多项工作,项目完成后采购方分期支
8、付回购 款。 :大湖重金属治理项目施工图8图 模式5.PPP、19.902016年间,中央财政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别为2014年至亿元。虽然土壤治理专项拨款金额翻倍增加,但仍然不90.8937.00和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土壤修能弥补我国土壤修复的资金缺口。PPP有助于解决我国土壤修复资金复项目是土壤修复盈利模式的积极尝试, 短缺的问题。 典型案例:岳塘模式湘潭参与各方从修复后土地增值收益中得到回报。土壤修复土地流转,平方公里,是湖南省乃至国家重1.74市岳塘区的竹埠港老工业区面积被湖南省政府列入湘江流域地区重金属治理工程金属污染治理重灾区, 之一。“污染源控制七大战区” ”岳塘模式“:9图
9、月,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湘潭发展年12014亿元组1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清环保大股东湖南永清环保集团共同出资公司以重金属污染综合。“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建了治理整治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为重点,实施区域内关停企业厂房拆除、遗留污染处理、污染场地修复、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竹埠年底前全部关闭。污染治理完成后,201428家企业于港老工业区内参与各方将从治理土地增值竹埠港老工业区将被整体开发为生态新城,以湘潭市竹埠港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为收益中获得回报。亩土地,以当地目亿元,工程结束后可释606例,项目总投资约7.98亿元的经济10.91万元/亩计算,
10、该修复地块可产生约前市场地价180 效益。亿元治理资金。资金来源95年内投入至计划在岳塘模式据悉,“”35包括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资 金,银行融资及企业注资等。 结论 目前我国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土壤修复项目以场地修复项目为主。位于城市的受污染场地获得修复后拥有高经济价值,修复资金来源除政府方 面外还包括土地开发商,盈利模式清晰,因此率先得到治理。耕地修复对人身健康拥有重要意义,但修复后的地块经济价值相对较低,修复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由于尚未解决耕地修复长效资金问题,耕地修复进展较为缓慢。土壤修复需分阶段进行,矿山修复尚未成为现阶段关注重点,“土十条”中未对
11、矿山治理做重点说明,目前仍以监管防治为主。 针对尚未妥善解决的耕地修复商业模式问题和土壤修复资金来源问题我们做了如下思考。 1、耕地修复商业模式的思考 “土十条”明确了2020年前完成1000万亩受污染耕地的修复目标。实现该目标任重道远,耕地修复商业模式需尽快得到解决。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耕地修复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当为现阶段解决耕地修复问题的主要方法。土壤修复公司可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合作单位负责耕地修复及后续农作物开发种植工作,在修复后的耕地上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获得收益。在耕地修复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壤进行改造提高农作物质量。目前,我国有土 壤修复企业正在尝试
12、在修复土壤中适当加入硒元素,生产富硒作物。 关于耕地修复成本控制可考虑集中修复。通过土地流转,受污染耕地集中至具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耕地集中修复降低修复成本。并且在修复受污染的耕地过程中国家应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从而降低修 复成本,促进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我国土壤修复基金来源的思考 参考美国和台湾地区等的成熟经验,我国大陆地区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和完善土壤修复基金,明确基金的管理机构、性质、来源及使用、适用范围及追偿等实际操作中的问题,为土壤修复提供稳定长效的资金来源。 回顾美国超级基金法和台湾地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设立土壤修复基金的来源,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对我国土
13、壤修复基金的来源进行了以下几种设想: 1)对石油行业、无机化学行业等容易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内的企业额外征收土壤污染防治税;2)对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进行罚款计入土壤修复基金;3)计提土地出让金。政府从土地出让的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作为土壤修复专项费用,补充土壤修复基金;4)接受社会捐款,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表彰。土壤防治方面的投入势必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费用,相关激励制度也应得到完善。政府可以通过政策优惠、税收减 免等对积极预防土壤污染、参与土壤修复的企业进行激励。 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道路,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是必经之路,建立和完善土壤修复专项基金是土壤治理的有效方法,解决基金来源是问题关键。近年来,我国多起由于土壤污染所引起 的恶性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政策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今年5月出台的“土十条”迈出了扎实一步。此外,预计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7年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的行政执法体系将为土壤修复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也将使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得到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相信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盈利模式会加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