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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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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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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切实提高研究生的 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条 例》、《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 金评审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 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生奖励3万元;硕士生每生奖励2万元;校长奖学金:博士生每生奖励1万元;硕士生每生奖励5千元注:同一评奖周期内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两个 奖项同时评定,根据分配的名额,依据评审会投票情况,优先评定国家奖学金, 其次评定校长奖学金二、 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每年9月份开始评名额直接按学校划拨名额,符合条件的各级博 士生在一起参评;硕士研究生必须定,学院学生工作组每年根据研究生院划拨名 额进行分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 职和档案未完整调入学校的除外),按三年级学术型、二年级学术型、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不限专业,不限定导师推荐名额。

校长奖学金评选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研究生院一次性下达年度博士研究 生校长奖学金评选指标,学院自行确定上下半年评奖指标的分配,符合条件的各 级博士生在一起参评;硕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按研究生院分配的上下半年名额进 行评选,硕士研究生必须为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职和档案未 完整调入学校的除外),按三年级学术型、二年级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不限专业,不限定导师推荐名额注:联合培养研究生,各研究所、中心按学科并入相关学院(部)统一评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不限制基本条件中有关学术科 研的条款学院学生工作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名额分配调整三、基本条件1.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职和档案未完整调入学校的除 外),在入学年满一年后均可申报博士一年级的硕博连读生按博士生身份参评, 考察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但其获奖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学院会做好获奖材料的登记 和存档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 校规章制度;3. 爱校爱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道 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各科考试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院内必修课单科不低于70分、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5. 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至少有l篇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或以上刊物 公开发表的文章,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篇以上SCI或CSSCI 文章,或者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具有同等贡献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读期间且以 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真 实有效,录用通知不予认证在研究生期间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 研究生,其获奖使用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6. 在社会实践、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评奖评优1. 有反动言论或行为,组织或参与违犯国家法律的活动的;2. 休学或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3. 评奖学年有不及格或补考记录的;4. 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的;5. 恶意拖欠学费和住宿费的;6. 评奖学年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年级会、集体劳动、学术报告、大 型活动等)达三次以上的;7. 评奖学年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以上,病假累计超过三周以上,无故不在校 累计一周以上的;8. 未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的;9. 违反学院其他规定的;10. 根据导师责任制相关规定导师一票否决的。

五、评选流程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但必须在截止日期前上交《研究 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审批表》和《东北师范大学研究 生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成绩 单、相关证书、证明等),逾期上交材料不予接收相关材料必须是原件(评选 结束后返回),复印件不予认证材料作假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并按学校规 定进行纪律处分2. 资格审核学院学生工作组集体审核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和相关材料, 并按照《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细则》,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学生工作组集体进行认定和核算,依据量化测评得分,确定进入学院评审环节的 候选人(根据学校学院分配名额,名额为1人按照300%确定候选人名额,2人及 以上的按200%确定候选人名额)3. 学院评审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 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员、部分研究 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坚持回避原则)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申请学生要 准备PPT并进行5-8分钟的汇报展示,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学生的量化测评得分 和现场展示两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名额投票选出年度国家奖学金和校长 奖学金获得者。

4. 学院公示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 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上交研究生院5. 申诉处理研究生如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 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答 疑和说明如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 究生院教育工作办公室)提请裁决6. 表彰奖励学校将按奖励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 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7. 汇报展示评选结束后,以获奖研究生报告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 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在读研究生勤 奋学习、专心科研、努力成才,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六、附则1. 本细则经征求意见和学院领导班子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2.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3.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7年5月9日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细则量化测评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20%;科研成果占30%;社会实践占 20%;竞赛获奖占20%;学术活动占10%其中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活动按 评奖学年认证;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可累积,但不能重复使用。

一、 学习成绩(满分100分,占20%)按照评奖学年成绩计算平均分,得出分之后乘20%计入量化测评总得分注:成绩单以研究生教务秘书打印为准二、 科研成果(满分100分,占30%)科研成果认定参考《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 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期刊认定范围》,参评科研 成果需与体育相关,必须是在读期间且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已正式 发表,录用通知书不予认证1. 论文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A类、 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基数100分;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C类期 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基数60分;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D类期 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基数20分;得分系数:A、B、C类期刊第一作者为1.0;第二作者为0.7;第三作者为 0.5;第四作者及以后无分值D类期刊只看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及以后无分值2. 项目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认定的 A类、B类项目,基数分为100分;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认定的 C类项目,基数分为60分;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认定的D类项目,基数分为40分;在《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奖励认定办法》中认定的 E类项目,基数分为20分;得分系数:主持人为1.0;学生第一参与者为0.5;第二参与者为0.4;第 三参与者为0.3,第四参与者及以后无分值。

3. 著作著作分为专著、编著、教材、译著、工具书、其他六类得分系数:主编(著)为100分;副主编(著)为30分;参编(著)10分三、 社会实践(满分100分,占20%)社会实践包括各类志愿者、裁判员、教练员等,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务必要 与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集体相关,并携带证书和秩序册由员及学生 工作组验证参加规模大、时间长、影响力大的大型活动每次为15分(由学院认定)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每次为10分(到场时间最少不得低于活 动时间的2/3);参加省、市级活动每次为6分(到场时间最少不得低于活动时间的2/3);组织校级活动每次为6分,参加校级活动每次为4分(到场时间最少不得低 于活动时间的2/3);组织院级活动每次为5分,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每次为3分(到场时间最少 不得低于活动时间的2/3);学生干部:校部长级及以上加6分,校副部长、院部长级加5分,院副部长、 年级部长级加4,年级副部长级加3分学院体育俱乐部会长和教练员加5分,参加体育俱乐部并完成俱乐部课程 2/3以上的加3分四、 竞赛获奖(满分100分,占20%)竞赛分类及级别认定参考《东北师范大学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认定及奖励暂 行办法》,参评的获奖成绩必须是以东北师范大学为代表单位,并且是研究生在 读期间所参加的竞赛成绩有效。

一)竞赛分类一类: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亚洲运动会、亚锦赛、亚洲杯赛二类: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综合或单项竞赛(全运会、全国 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单项竞赛、全国农运会、全国城运会、全国民运会、全国体 育大会、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等)三类:无四类:省级体育局等列入年度规划的竞赛二)级别认定A类:一类竞赛中进入前八名的体育项目;二类竞赛中取得决赛前三名的体 育项目B类:二类竞赛中进入前八名的体育项目;C类:四类竞赛中取得决赛前三名的体育项目;D类:市级体育竞赛第一名;A类分值为100分;B类分值为60分;C类分值为40分;D类分值为20分除以上4类级别外,参与国家级以上比赛、省级比赛4—8名、市级比赛2-3 名分值为10分参与校级比赛名次基数分为6分;参与院级比赛名次基数分为4分;得分系 数为第一名1;第二名0.8;第三名0.6;第四名及以后无分值未列入上述各级别的竞赛获奖,由学生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等级五、学术活动(满分100分,占10%)学术活动包括:会议或者培训班等参加国际学术活动加20分;参加国内学术活动加15分;(参加学术活动以 代表东北师范大学为准,并以通知或相关证书认证)参加学院组织的专家学术讲座每次为2分(认真填写《研究生学术记录册》)参加学院组织的其它类型学术讲座每场1分(硕博论坛、学术沙龙等)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组。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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