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6670428 上传时间:2022-09-1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9.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个人建房安全合同书.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建房平安合同_个人建房平安合同书建房时一项工程,为了保障平安,需要签订平安合同,那么个人建房平安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办公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建房平安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个人建房平安合同范文篇一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计算),为明确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那么,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平安、优质、高效原那么,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施工平安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平安,杜绝一切平安事故,并承当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

2、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假设出现任何大小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当任何法律连带责任。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平安。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3、在施工前后时间里乙方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当任何法律连带责任。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联系 : 身份证号: 乙方: 联系 : 身份证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个人建房平安合同范文篇二发包方

3、(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那么,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平安、优质、高效、低耗原那么,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施工平安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平安,杜绝一切平安事故,并承当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平安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平安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平安、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

4、查和催促,确保平安和工程质量。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互相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束后,合同失效。甲方(手印):乙方(手印):年 月 日个人建房平安合同范文篇三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那么,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平安、优质、高效、低耗原那么,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5、。施工平安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平安,杜绝一切平安事故,并承当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平安教育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平安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平安、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催促,确保平安和工程质量。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必须互相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结束后,合同失效。甲方(手印):乙方(手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 :联系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