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车管理制度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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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车管理制度9篇【第1篇】炼铁厂喷煤车间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 点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行三大规程和四项制度。 2. 点检人员要按“四定”(定日期、定路线、定设备、定项目)和“喷煤车间设备点检流程图”对所辖区域设备进行巡检,并如实、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设备档案、检修记录和润滑记录。 3. 点检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各种计划。 4. 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5. 点检人员要主动做好设备改造与更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6. 点检人员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7. 每周五、每月底每人提交一份设备缺陷整改项目。 8. 点检人员要求参加每天的早调会和早例会以及16:00的点检工作汇报会。 9

2、. 点检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讲机、手电和测温枪。 10. 点检人员负责对检修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问题与检修方面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技术指导。 11.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点检人员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设备部区管员,请求技术支援。 12. 点检人员按照设备abc分级定期分批分点进行巡检。 13. 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4.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5.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集团安环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示管理工作,特制定

3、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我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管理。 一、组织实施 喷煤车间根据本制度制定本车间职业卫生警示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警示标识的设置由车间安全科具体负责。 二、实施要求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4、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 喷煤车间 2022年1月1日 【第3篇】h矿备煤车间管理制度 1、上下班按时点名考勤,违者罚款 元,旷工罚款 元。 2、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执行,现场交接,交接中要认真、清楚,不准无理取闹,违者罚款元。 3、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违者罚款 元。 4、根据生产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 5、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6、班中对产生的意见和矛盾上报值班领导,不许吵架、打架。 7、上班期间不准串岗、离岗、睡岗、洗澡、出厂吃饭等。 8、人为损坏公司公共财产、按价

5、赔偿。 9、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不准迟报,更不准隐瞒不报。 10、禁止钻、坐、跨越皮带,违者 元。 11、上班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违者罚款元。 12、料仓库入口应保持畅通,发现煤中杂物和雷管,应及时捡出。 13、开机前、必须和前后各岗位联系好,并确定无人在皮带和设备上后方可开车。 14、接班后必须清理粉碎机内四周余煤,每班最少清理两次,严禁在设备运转中清扫。 15、保证生产区域内设备及环境卫生,违者 元。 16、完成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第4篇】喷煤车间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1. 点检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行三大规程和四项制度。 2. 点检人员要按“四定”(定日期、定路线、定设备

6、、定项目)和“喷煤车间设备点检流程图”对所辖区域设备进行巡检,并如实、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设备档案、检修记录和润滑记录。 3. 点检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各种计划。 4. 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5. 点检人员要主动做好设备改造与更新和技术进步工作。 6. 点检人员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7. 每周五、每月底每人提交一份设备缺陷整改项目。 8. 点检人员要求参加每天的早调会和早例会以及16:00的点检工作汇报会。 9. 点检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讲机、手电和测温枪。 10. 点检人员负责对检修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问题与检修方面协商解决,必要时给予技术指导。 11.

7、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点检人员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设备部区管员,请求技术支援。 12. 点检人员按照设备abc分级定期分批分点进行巡检。 13. 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4.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第5篇】洗煤车间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要求,为切实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规范全员安全行为,实现安全行为“零违章”,安全操作“零失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煤厂安全规程及上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全员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

8、效执行,全面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结合全员安全行为管理过程中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其他管理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分类、范围及奖罚办法,实现全员安全行为精细化管理。 二、成立车间安全委员会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主任助理 成 员:车间技术员、生产一班班长、生产二班班长、机修班长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办公室,安全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管理流程 (一)不安全行为确认 1、发生“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认定为不安全行为。 2、全厂所有人员制止、举报出的“三违”现象。 3、车间安全委员会确认的“三违”行为。 (二)不安全行为分类及处理 1、

9、一般“三违” (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一般“三违”人员处罚200元/次。 (2)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需接受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填写安全帮教单。如果态度不端正,车间进行停工学习三天,并写出书面检讨方可上岗。 2、严重“三违” (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严重“三违”人员处罚300元/次。 (2)所在班组长在当班班前会上做检查。 (3)严重“三违”发生人员在车间学习五天,并由车间主任、安全副主任、当班班长以及家人进行安全帮教。 (4)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情节严重者上交厂部处理。 (三)复议 对于有争议的“三违”现象,当事人可在三日内向车间安全委会提出书面仲裁复议申请,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要

10、求复议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接受“三违”认定处理。 (四)考核 1、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班组长应承担30%的扣罚,副班长按班长的80%执行,当天班长(副班长)休班只处罚当班班长,互保联保人员承担10%的扣罚。 2、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扣除所在班组考核分,界定一般“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考核1分/(人次),界定严重“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考核2分/(人次). 3、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果当日连续出现多起不安全行为,逐项对照进行处理。 4、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资格。 5、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当月企业文化学习工资。 四、激励措施 (一)制止违章作业一

11、次,奖励50-100元。 (二)制止违章指挥一次,奖励100-200元。 (三)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一项,奖励50-200元。 (四)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的奖励,全额兑现给奖励人员。如果能与车间挣的荣誉,车间另行嘉奖。 (五)其他符合安全奖励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奖励。 (六)上级各类安全检查出现罚款,对等落实到责任班组,副班组长按正职80%处罚。 五、其他规定 (一)本制度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比照本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制度规定事项如与上级、厂其他安全奖罚标准发生冲突,按照奖罚最高标准执行。 (三)洗煤车间“三违”界定标准见附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洗煤车间“三违”界定标准 一、

12、一般“三违”界定标准 (一)未按规定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人员。 (二)未持证上岗人员。 (三)超负荷强行启动设备人员。 (四)用湿手接触电气控制按钮的操作人员。 (五)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操作者。 (六)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作业点不够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操作者。 (七)进入厂房不戴安全帽,长发不盘在帽内的人员。 (八)在厂区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人员。 (九)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取暖设施人员。 (十)厂房内脱帽休息的人员。 (十一)工作期间干私活、看无关书籍的人员。 (十二)不在规定时间离岗进行吃饭、洗澡等活动的人员。 (十三)生产过程玩手机、听mp3等

13、行为。 (十四)采用倒退方式清扫楼梯卫生。 (十五)未经批准,擅自带领厂外人员进入现场人员。 (十六)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操作。 (十七)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十八)开机期间在皮带内侧进行卫生清理作业的人员。(十九)班中出现坐岗的人员。 (二十)吃饭超出规定时间的人员。 (二十一)班中不请假私自早退的人员。 二、严重“三违”界定标准 (一)安全管理行为 1、安排见习期员工或无安全资格证员工独立上岗作业的班组长。 2、值班期间未能发现并制止员工酒后上岗的班组长及酒后进入现场人员。 3、不按请销假制度规定经批准擅自休班人员。 4、生产期间擅自脱岗以及班中睡岗人员。 5、隐瞒事故或不及时向调度、安检部

14、门、车间汇报的现场操作者。 6、现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不及时实施整改而继续指挥组织生产的班长以及其他人员。 7、无相关操作证,强行进行操作的人员。 8、违反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未按照措施作业的人员。 9、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人员以及资格证过期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班组长。 10、私自保管、转移或销毁工作中发现的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人员。 11、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三违”行为或现象继续发生的现场班组长。 (二)人员不安全操作行为 1、设备维护 (1)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汇报,造成设备带故障运行导致设备损坏的人员。 (2)设备发生故障,检修作业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及停电挂牌检修制度,并未在控制按钮上挂“停电牌”的检修(操作)人员。 (3)擅自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的人员。 (4)用水冲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 (5)乙炔瓶没有回火防止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而进行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 2、消防安全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无安全措施进行焊接、气割工作的指挥者和操作者。 (2)在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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