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课堂守则.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46665178 上传时间:2023-04-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学院课堂守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法学院课堂守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法学院课堂守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法学院课堂守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学院课堂守则.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法学院课堂守则 课堂秩序是学校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是广大学生、教师和辅导员的共同职责,各方应严格遵守以下课堂纪律和规则。一、学生课堂规范(一) 学生是课堂秩序建设的主体,广大学生应自觉维护课堂秩序,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及以下相关规则规定:1.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请假应按学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2.不在上课期间吃东西;3.不在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或使用视听和数码设备做与课堂无关的事;4.不在上课期间未经授课教师许可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学时段进出其他课堂;5.不在上课期间阅读与课堂内容无关的读物; 6.不穿着包括拖鞋、时装拖鞋、背心、短裤进入教室,保持仪容整洁大方;7.

2、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保持教室清洁,不在教学区吸烟;8.不在教室门窗、桌椅、墙壁涂写刻画,爱护公共财物;9.不在上课期间私下开小会、聊天,不在走廊大声喧哗; 10.不擅自动用、损坏教学设备;(二)授课教师应在学期初第一节课向上课同学宣读以上规定,学生违反以上之任何一项规定者,授课教师有权根据情节给予口头警告、当众批评、扣除平时成绩等,并告知辅导员,辅导员有权且应当在评优、评先进、评定奖学金等之中作为条件之一。 (三)学生在遵守以上规定的同时,倡导并鼓励以下行为:1.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应随手关灯;2.主动帮助教师擦黑板;3.课堂上积极发言,主动与老师沟通交流教学内容;4.协助或配合授课教

3、师管理好课堂秩序;二、教师课堂规范(一)教师是课堂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应模范遵守课堂秩序规定,主动抓好授课的课堂秩序,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辅导员进行沟通,并遵守以下规则规定:1.在每学期初的第一节课时,将本守则中学生应遵守的规则向学生予以宣布;2.教学方案中结合本规定,将违反本规定在平时成绩计算中的影响和计算方法予以明确并在第一节课时向学生予以公布;3.不迟到,不提前下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向学生予以说明;4.不在教室里食用食物;5.不在上课期间使用手机进行通讯;6.不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出教室,不得做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向学生说明情况;7.善于调动学生的课堂气氛,积极与学生沟通,主动听

4、取学生意见,对于学生提出的客观意见要正确对待,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8.行为举止要文明,对学生进行批评时不得使用悔辱或有损学生自尊的言语;9.不得在教学区内抽烟;10.穿着端庄,仪态大方。 (二)教师遵守以上规则规定的情况,在评优、评定先进时将作为条件之一予以考虑,课堂秩序管理较好的教师将在期末予以表彰。 三、辅导员规范辅导员是学生思想工作者,负有对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秩序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应自觉、主动做好学生遵守课堂秩序的思想工作,并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管理工作:1. 每学期对每一个教学班听课一次,主动了解情况,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2.主动与任课教师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沟通和交流;3.建立并抓好课堂秩序和学风建设的骨干队伍,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4.将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进或评定奖学金的条件之一;5.对违反课堂秩序的学生做好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工作;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正式施行。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2006年4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