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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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重点研究基地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产出创新成果,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促进科研体制改革,带动广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发展,成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任务:)务(一) 科学研究:围绕国家特别是广东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

2、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争取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重点研究基地。 (二) 人才培养:通过科学研究,凝聚和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起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科研创新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成为全省以至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训基地。 (三)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建设:通过参与制定全国性和

3、全省性研究发展规划、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图书资料和专业化信息网站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和全省性学术活动,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广东高校该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基地。 (四)咨询服务:通过主动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吸收实际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成为全省以至全国知名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五)深化科研体制改革:通过建立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

4、争创新、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在高校人文社科科研体制改革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各重点研究基地要坚持良好学风,恪守学术规范,强化质量意识,注重成果转化,全面落实上述五项任务,充分发挥“思想库”、“人才库”和“信息库” 的作用。各依托高校应以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龙头和契机,推动广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和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管理体制(一)重点研究基地由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建、以高校建设为主,鼓励与地方政府部门共建,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达标递补”的动态管理模式。在开展年度检查和四年达标评估的基础上,使基地建设通过不合格淘汰、竞争递补的方式,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

5、。 (二)省教育厅在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组织重点研究基地的申报、专家评审和检查评估; 3、对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专项经费资助。 (三) 高校在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组织本单位科研体制改革和重点研究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2、负责检查、落实重点研究基地的具体建设计划; 3、为重点研究基地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配备数量充足的科研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4、支持重点研究基地的重大学术活动; 5、向教育厅报告重点研究基地工作。,点2组织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及其他基地建

6、设费用。基地依托学(四) 重点研究基地应是学校直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能够自主安排科研工作、聘任专兼职人员、制定内部分配制度,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五) 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所长)由依托高校校长聘任。双方须签订责权利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受聘人的目标责任、管理权限、奖惩措施和业绩考核标准。受聘者任期不少于4年,连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3届。受聘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高校解聘或变更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所长)应与教育厅协商。 (六) 重点研究基地实行主任(所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全面实施教育厅制定的基地建设任务;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

7、度; 2、负责聘任副主任(副所长)、专兼职研究人员及管理人员; 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措和批准使用经费;4、负责向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主管校领导及教育厅汇报工作。 (七) 重点研究基地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和工作程序如下: 1、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 2、学术委员会成员应是校内外同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组成人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学者不应超过三分之一,主任委员经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并由依托高校聘任。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报教育厅备案。 3、学术委员每届任期四年,每次换届更换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

8、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办法以及换届、增补、主任人选、民主表决程序等事项,应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应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教育厅备案。 三、人员管理(一) 重点研究基地专兼职人员均须打破终身制,由主任(所长)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要求聘任,签订责权利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专兼职研究人员的聘任合同至少包括:研究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聘任时间、专职或兼职;办公室、计算机设备使用及其他保障条件;研究成果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等。 (二) 为保证基地的稳定性和开放性,校内专职研究人员一般不应少于5人,校外专兼职

9、人员不少于3人。 (三) 各重点研究基地应聘任12名专职管理人员,协助主任(所长)处理日常管理工作。四、项目管理(一)重点研究基地应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具有创新性和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作为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应主动从有关部门承揽其他重要研究项目。 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实行“公开竞争、公开招标,择优支持”的原则。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 各重点研究基地应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以及全面落实五项任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主动承担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积极争取国际和港

10、澳台地区的合作研究项目。五、成果管理(一) 由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署名单位应为相应的基地(如XX大学XX研究中心)名称,或标注得到相应的基地(如XX大学XX研究中心)的经费资助。(二) 基地重大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注明者,一律不予结项。 (三)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其著作权由资助方、基地和作者三方共同享有。 (四) 重大项目研究成果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按广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

11、行。 六、学术交流管理(一) 各重点研究基地12年须召开一次及以上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以此为平台,组织科研队伍、研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更好地发挥重点研究基地作为全国性或全省性专业研究学术交流中心的作用。会议结束后,基地应及时向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包括:会议论文或论文集,会议纪要,会议正式通知,会议代表通讯录等。 (二) 高校应为重点研究基地优先提供出国访问学者名额,并为国内外学者来访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 七、经费管理(一)教育厅负责对基地建设投入必要的经费,用于项目研究、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和组织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及其他基地建设费用。基地依托高校每年须投入不少于30万元配套经费和5万

12、元的日常办公经费,并将其列入高校年度经费预算。 (二) 由教育厅和高校配套的基地建设经费须专款专用。其中,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不得少于1/2,其余部分用于条件建设和学术交流等。(三) 高校财务管理部门须为基地全部经费使用情况单独建帐,并在每年年终向教育厅报送教育厅投入经费的决算。 (四) 各重点研究基地应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短期培训,广开经费筹措渠道。 八、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管理(一) 重点研究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研办公用房不得少于120平方米。 2、拥有必要的办公、实验室用房及设备。3、具有充足的专业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 (二) 高校图书馆应优先满足基地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

13、图书资料的定购需要,并提供有关资料编目、信息查询服务。 (三) 重点研究基地要加强网站建设,建设本学科领域的中外文专业性网站,做到内容丰富并及时更新。九、档案管理 各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完备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科研人员档案,如聘任合同书、出国学术交流证明等;科研项目档案,如立项通知书、委托研究合同书等;科研成果档案,如研究成果正本、奖励证书等;学术会议档案,如会议通知、会议论文、会议纪要等;科研经费档案,如纵向、横向经费情况等;工作报告档案,如工作简报、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本、基地大事记等;其他档案。 十、报告制度各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工作简报

14、制度。简报内容包括:重大学术活动报告,如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学术会议纪要、高校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科研成果报告;(4)提交有关部门的咨询报告;(5)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报告;(6)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各重点研究基地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网上报送。工作简报的内容将列入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十一、检查评估(一) 为了促使重点研究基地尽快达到建设目标;,高校每学期应检查一次基地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育厅每年组织一次年度检查。(二) 教育厅每四年组织一次基地评估,同时受理新的同类基地的竞争申报。在开展年度检查和四年达标评估的基础上,使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通过不合格淘汰、竞争递补的方式,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评估的重点、主要内容和办法是: 1、评估重点:以科研质量为导向,重点考察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基地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术队伍和整体运作。对基础研究类的成果侧重评价原创性和学术性,对应用研究类的成果侧重评价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各重点研究基地要逐渐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强调拔尖人才培养,强调标志性的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成果的产出。2、评估内容:(1)重点研究基地完成五项建设任务的情况; (2)高校在科研体制改革以及设施、经费、政策等方面支持基地建设的措施落实情况。 3、评估办法:评估(竞评)工作采取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被评估基地的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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