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压风系统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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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上下压风系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压风系统管理,建设节约型矿井,堵塞漏洞、精细管理、合理经济供风,确保安全生产,特对井上下压风区域风包管理规定如下。 一、责任划分1.矿井压风管路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责任”的原则进行区域划分并挂牌管理;2.机电科是矿井压风系统的主管部门,对全矿井上下压风管路进行全面管理,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它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所辖区域压风管路的日常监督检查;3.地面压风机房内,新老副井、新主井井筒内的压风管路由机电队负责管理;4.井上下主干管由安装队负责管理(以阀门为界,阀门在主干管上由安装队负责;阀门在支干管上由使用单位负责);5.其余支干管谁使用、谁管理、谁

2、负安全责任。 二、检查标准1.机电科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各施工单位供用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各业务科室对支干管的使用负直接管理责任,每月组织使用单位定期对所辖区域压风管路进行检查维护;3.压风管路属于压力容器的范畴,必须严格管理,定期进行防腐处理,并制定有其它防止意外损坏管线的措施。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对管路刷黄色油漆;4.压风管路中各阀门必须开闭可靠,手把转动灵活;5.管线上各法兰连接螺栓及密封件必须齐全,保证连接可靠;6.风管吊挂高度必须距离底板300mm以上,且每隔68m安装一个托管架,风管上不得吊挂缆线、开关等其它设备、杂物;7.采面机、风巷压风管路支管末端距离工作面不大于

3、50m,开掘头面压风管路末端距离迎头不大于100m,并采用高压软管接入采掘工作面内。 三、管理规定1.总办室在设计新开工作面时,对压风系统按规程规定进行设计;2.严禁在压风管路上私自开口,若施工需要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机电科审核批准后方准开口;3.各用风单位要加强对供风管路检查,发现有跑、漏风现象,要及时查找原因,更换风管或闸门;4.对投入年限较长的锈蚀管路应提前报计划分批更换;5.严禁用压风作为现场乘凉或其它通风工具使用(事故状态下除外);6.运输大巷、采区轨道下山、材料道或其它车场等有车辆通过的地点,压风管路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及行车高度,严禁车辆撞坏管路现象;7.使用软管接压风时,压

4、风接口必须安排专人扎紧并卡接牢靠。 四、责任追究1.井上下主压风管路每发现一处跑风、漏风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不按时处理加倍处罚。2. 井上下各分支压风管路每发现一处跑风、漏风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不按时处理加倍处罚。3.违反供用风使用管理规定,在压风管路上擅自开口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4.违反供用风使用管理规定,用压风作为乘凉或其它工具使用的,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5.巷道维修或其它施工地点,停用压风时,施工单位必须做到阀门随停随关。违反规定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6.对损坏压风管路的按责任事故进行追查处理,根据造成损失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机电科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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