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46579548 上传时间:2023-11-12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332.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处置原则21.5与其他预案的关系22风险与资源分析32.1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32.2 应急资源分析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44 组织机构及职责54.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54.2 指挥机构的职责75预防与预警85.1预警分级85.2预警监测85.3预警发布及行动95.4预警调整与解除116 应急响应与处置126.1应急响应分级126.2 信息报告136.3响应程序156.4 应急结束206.5 信息发布206.6后期处置206.7 总结及改进207 应急保障217.1应急队伍217.2应急物资与装备217.3通信

2、与信息217.4 经费217.5其他228 附则228.1预案备案228.2 维护和更新228.3制定与解释228.4实施时间228.5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229 附件22附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通报单23附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发布单24附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单25附件4:相关人员、单位事故应急联系电话30II供电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轻、避免和消除电网公司供电局(以下简称本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员工健

3、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根据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预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Q/CSG210003-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与演练管理办法(Q/CSG21

4、0002-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Q/CSG4.10.00-2014-3)电网公司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2-2014)电网公司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3-2014)电网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4-2014)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局发生的达到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本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启动本预案。1.4 处置原则本局在日常应急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

5、全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应急力。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类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下,各应急力量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1.4.3 加强合作,科学救援。各有关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应急方案科学救援,及时救治、转移病人。对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疾病时,应设立隔离区。1.5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5.1与局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

6、本预案是局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之一,在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事件发生或处置过程中,参照本预案应为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本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置,配合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行动。本预案可能配合的局级专项应急预案如下:电网公司供电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电网公司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5.2与政府预案的关系1.5.2.1 当本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级应急响应,由事件发生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事件发生地的市(县)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1.5.2.2当本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由电网公司突发公共

7、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配合省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1.5.3与上下级预案的关系1.5.3.1 当本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级应急响应,由电网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与事件发生单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联合处置,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接受南方电网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1.5.3.2 当本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级应急响应,由电网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南方电网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与事件发生单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联合处置,本预案负责

8、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接受南方电网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2风险与资源分析2.1 风险分析2.1.1传染病疫情在本局范围内爆发以下3类国家法定传染病:a)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b)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

9、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2.1.2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局系统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2.1.3 食物中毒本局内员工在集体食堂食用了被细菌性或化学性毒物污染的食物,或误食了本身有毒的食物而引起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2.1.4 急性职业中毒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

10、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人群中毒。2.2 资源分析2.2.1应急力量2.2.1.1 本局可用的内部应急力量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安监部、工会、物流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2.2.1.2本局可用的外部应急力量主要有政府卫生管理部门、政府疾病防控中心、120、医院、110。2.2.2物资和装备资源供电局及局属各单位的通讯设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防护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置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本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一般(级)突发公共卫生

11、事件四个级别。3.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在本局有2人以上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b)本局发生的10人以上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鼠疫、霍乱、肺炭疽等传染病疫情;c)本局发生的100人以上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d)本局发生的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的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3.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在公司系统有5人以上10人以下发病,或者甲类传染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12、下同)在本局有2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b)本局发生的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c)本局发生的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3.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a)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在本局有2人以上5人以下发病的,并有扩散趋势;b)本局发生的10人以上50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c)本局发生的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3.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a)中华人民共

13、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按甲类预防、控制的乙类传染病,下同)在本局有2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b)本局发生的10人以下发病,并有扩散趋势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c)本局发生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的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4 组织机构及职责4.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体系本预案的指挥机构由局应急办公室负责组建,即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局应急办公室组建本预案的指挥机构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当本预案停止后,解散本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如下(如图1所示):总指挥副总指挥

14、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组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图1 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结构图(1)总指挥:局长或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2)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3)通信联络工作组组长:副总指挥指定 组员:办公室、人事部、工会、信息中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新闻中心信息处理工作组 组员:办公室、人事部、工会、信息中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新闻中心 (4)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副总指挥指定 组员: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工会及物流中心(6)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由总指挥根据应急需要决定本工作组的成立,工作组组长和组员由总指挥指定。(7)调查与善

15、后处理工作组组长:副总指挥指定组员:办公室、安全监管部、人事部、政治工作部、工会、4.2 指挥机构的职责4.2.1 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职责负责按照本预案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局属各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和局应急办公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启动政府应急预案时,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2.2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1)通信联络工作组职责负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发现场和事发单位建立通信联络,掌握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负责与指挥部其他各工作组建立通信联络;负责按需要联系政府疾病防控中心、120、110、有关医疗机构等;负责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各项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