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改造安全用电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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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改造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向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纳的措施;二是为了确保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纳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 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入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因此这种保

2、护方式只适用于TT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确保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本工程采纳TN-S系统 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

3、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TN-C-S供电系统。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必需采纳专用保护线PE时,

4、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供电系统。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必必需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同意对一部分设备采纳接地,对另一部分采纳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纳接地,有的设备采纳接零,则当采纳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1) 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

5、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 开关箱中必必需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必需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纳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

6、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国标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纳了超过24V时,必必需采纳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以下特别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合格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 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执行分级配电 (2

7、) 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 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 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激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

8、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四周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修理的物品。 (6)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纳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7)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纳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必需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必需排列整齐,绑

10、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卷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必需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出线应采纳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9) 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凹凸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 (2)

11、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必需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不得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4)关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必需采纳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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