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46514047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基础强化试题及答案(4)1、谢某从某汽车4S店购置一汽车,价款20万元,双方商定谢某分五期支付该价金,谢某在支付了第一期、其次期价金后,由于债务问题,无力支付剩余价款。对此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4S店有权要求谢某担当违约责任B.4S店可以要求谢某支付全部价金C.4S店无权要求谢某支付使用费D.4S店可以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分期付款买卖。选项A说法正确。依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应当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担当违约责任。选项B、D说法正确。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到达

2、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选项C说法错误。合同法第167条第2款规定,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2、文博公司将一套周密加工设备租赁给新豪公司使用,其中该设备的操作系统由伟泽公司全部,伟泽公司许可文博公司使用,并商定文博公司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后来,新豪公司未经文博公司同意将该机器的操作系统拷贝出租给星野公司使用,获利5万元。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文博公司侵害了伟泽公司操作系统出租权B.新豪公司侵害了伟泽公司操作系统的出租权C.新豪公司侵害了文博公司操作系统的复制权D.星野公司侵害了伟泽公司操作系统的获得酬劳权【正确答

3、案】:B【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着作财产权。文博公司出租的主要标的物是设备,不是操作系统,故不构成侵权。新豪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伟泽公司操作系统的复制权、出租权、获得酬劳权等,应当担当侵权责任。但是星野公司并没有侵害伟泽公司操作系统的获得酬劳权,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3、以下哪些行为构成侵害专利权?()A.甲轮胎厂未获得乙汽配厂的专利许可,即生产制造了其专利产品投放市场B.甲计算机公司就其创造的一种操作系统申请了专利,在其申请日前乙厂已创造了该系统,后乙厂仅在原有的范围内使用该操作系统C.甲讨论所为设计开发一种电力自动爱护系统而使用了乙电力集团的一项外观设计D.临时通过中国领海的美国甲远洋

4、货轮,依照美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为货轮自身需要而在发动机上使用乙发动机制造厂的一项专利【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不视为侵害专利权的法定情形。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一样产品、使用一样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预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连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

5、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讨论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供应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特地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依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A为典型的专利侵权。选项B不视为专利侵权。选项C不构成专利侵权,使用创造、有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但使用外观设计不构成专利侵权。选项D为临时过境,不视为侵害专利权。4、达强公司于2002年3月为其生产的牛奶注册了“乐歪歪”商标,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2022年8月,同一地域销售酸奶的雄伟公司将“乐歪歪”登记为商号并突出宣传使用,简单使公众产生误

6、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雄伟公司只是将该商标作为商号使用,因此并未侵害达强公司的商标权B.即使“乐歪歪”不属于着名商标,雄伟公司的行为也侵害了达强公司的商标权C.雄伟公司可以在2022年9月以后在酸奶上申请或注册乐歪歪商标D.雄伟公司的商号已经合法登记,应受法律爱护【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商标侵权行为。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商标侵权行为包括:(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销售侵权的商标的商品;假造标识或销售假造的标识;擅自更换商标并将其商品投放市场;其他行为。(2)有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7、行为供应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在一样或相像的商品上将一样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装潢而误导的;(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一样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访用,简单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4)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着名商标或其主要局部在不一样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着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一样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展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简单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选项C错误。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

8、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据此可知,即便是达强公司在“乐歪歪”商标到期后不申请续展,雄伟公司也不能在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1年内提出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选项D错误。雄伟公司的商号侵害了达强公司的商标权,不能受到法律的爱护。5、以下哪一选项不构成无效婚姻?()A.马女18岁与王男24岁结婚所形成的婚姻B.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C.汤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孟某登记形成的婚姻D.童某与患有不相宜结婚疾病的郭某结婚所形成的婚姻【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D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制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选项B属于无效婚姻。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在上诉期内当事人另行结婚属于重婚,故也是无效婚姻。选项C的情形则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而非无效婚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