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玉米补助工作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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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麦玉米补助工作指导意见为帮助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单位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工作部署,以保障农业生产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基本原则。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

2、本原则。二、主要内容试点面积和区域1.小麦: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小麦保险试点,试点面积50万亩。2.玉米:20XX年全市政策性玉米保险试点面积40万亩,在陈仓区、凤翔县、眉县、陇县、千阳县五县区开展,其中陈仓区10万亩,凤翔县10万亩,眉县5万亩,陇县10万亩,千阳县5万亩。财政补贴资金安排1.小麦:20XX年政策性小麦保险执行财政与农户共同负担保费的原则。其中:政策性小麦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每亩保费15元,按照财政补贴75%,农户承担25%的规定执行,每亩农户缴纳元,财政补贴元。2.玉米:20XX年政策性玉米保险执行财政与农户共同负担保费的原则。其中:政策性玉米保险每亩保险

3、金额280元,每亩保费元,按照财政补贴75%,农户承担25%的规定执行,每亩农户缴纳元,财政补贴元。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承保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实际承保情况由市县财政一次性补贴到位。时间安排农业保险工作应按照试点品种的相应农时提前安排。玉米保险6月30日前结束,小麦保险10月10日前结束。承办机构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牵头承办。三、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试点县政府要明确工作责任,迅速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各县财政局、农业局、人保财险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

4、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保财险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小麦、玉米保险的补贴政策,保证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农业局负责做好试点工作的小麦、玉米面积落实,协助做好小麦、玉米保险的承保查勘定损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要从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承保、理赔各环节的服务工作,主动与试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的试点工作,确保六月底前完成全市40万亩玉米保险承保任务,十月十日前完成全市50万亩小麦保险承保任务。落实资金,确保服务。各试点县财

5、政局要将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人保财险公司在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当年确定的试点面积承保;要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防灾防损、理赔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加强宣传,严格考核。市金融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小麦、玉米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对各试点县的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市保险协会负责农业保险运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沟通相关信息。小麦玉米补助工作指导意见

6、为帮助农户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单位20XX年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有关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农业工作部署,以保障农业生产为目的,以农户自愿为前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基本原则。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二、主要内容试点

7、面积和区域1.小麦: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小麦保险试点,试点面积50万亩。2.玉米:20XX年全市政策性玉米保险试点面积40万亩,在陈仓区、凤翔县、眉县、陇县、千阳县五县区开展,其中陈仓区10万亩,凤翔县10万亩,眉县5万亩,陇县10万亩,千阳县5万亩。财政补贴资金安排1.小麦:20XX年政策性小麦保险执行财政与农户共同负担保费的原则。其中:政策性小麦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每亩保费15元,按照财政补贴75%,农户承担25%的规定执行,每亩农户缴纳元,财政补贴元。2.玉米:20XX年政策性玉米保险执行财政与农户共同负担保费的原则。其中:政策性玉米保险每亩保险金额280元,每亩保费元

8、,按照财政补贴75%,农户承担25%的规定执行,每亩农户缴纳元,财政补贴元。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承保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实际承保情况由市县财政一次性补贴到位。时间安排农业保险工作应按照试点品种的相应农时提前安排。玉米保险6月30日前结束,小麦保险10月10日前结束。承办机构20XX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牵头承办。三、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试点县政府要明确工作责任,迅速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各县财政局、农业局、人保财险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9、设在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保财险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好小麦、玉米保险的补贴政策,保证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农业局负责做好试点工作的小麦、玉米面积落实,协助做好小麦、玉米保险的承保查勘定损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要从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承保、理赔各环节的服务工作,主动与试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的试点工作,确保六月底前完成全市40万亩玉米保险承保任务,十月十日前完成全市50万亩小麦保险承保任务。落实资金,确保服务。各试点县财政局要将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门科目,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人保财险公司在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当年确定的试点面积承保;要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防灾防损、理赔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加强宣传,严格考核。市金融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小麦、玉米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强对各试点县的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市保险协会负责农业保险运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沟通相关信息。小麦玉米补助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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