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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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二八年十月 / 责 任 表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管领导:韦彦斐(院长助理)环境咨询中心负责人:梁秋琍(主任)项目负责人:岳俊奎(工程师)课题组成员:姓 名职 称专 业分 工签名岳俊奎工程师化学工程与工艺项目负责人孟兵润工程师安全工程参与杨子峰硕士土壤安全与修复参与丁峰高级工程师有机化学审核审定:谭湘萍(教授级高工)协作单位:临海医化园区管委会目 录1 总则1.1.1

2、 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3.2 基本情况5.2.1 园区概况5.2.2 周边环境状况8.2.2.1 自然环境概况8.2.2.2社会环境概况11.2.3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12.2.3.1环境功能区划13.2.3.2环境质量标准13.2.3.3污染物排放标准17.3 保护目标21.4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22.4.1 危险目标的确定22.4.2 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6.4.2.1 危险目标的危险特性26.4.2.2 危险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33.5 组织机构和职责48.5.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50.5.2 信息管理中心52.5.3

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53.5.4应急咨询专家组55.6 应急设施(备)与物资56.6.1 应急设施和物资的配备56.6.2 应急和救护设备、器材的管理57.7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58.7.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58.7.2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58.7.3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内容58.7.4 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59.8 应急响应和措施61.8.1 事故分类61.8.1.1 A级一般环境污染事故63.8.1.2 B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63.8.1.3 C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64.8.1.4 D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65.8.2 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救援66.8.2.1 事故救援步骤66.8.2.

4、2 危险区的隔离69.8.2.3 危险区内人员避难方式70.8.3 应急处理一般处置措施71.8.3.1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72.8.3.2 化学品泄漏74.8.3.3 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处理77.8.4 大气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77.8.5 水体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80.8.6污染治理设施应急处理处置措施81.8.7 抢险、救援及控制一般措施83.8.7.1 抢险救援方式83.8.7.2 现场监护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84.8.7.3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85.8.7.4 人员防护85.8.8 应急设施(备)的启用程序86.9 应急监测87.9.1 点位布设、采样及样品的预处理87.9

5、.1.1 布点原则87.9.1.2 布点采样方法87.9.1.3 监测频次的确定88.9.2 监测项目和方法的选择89.9.3 实验室仪器与器材90.10 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91.10.1 疏散、撤离组织负责人91.10.2 撤离方式91.10.3 撤离路线确定91.10.4 周边企业人员的紧急疏散91.10.5其他人员的疏散92.11 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93.11.1 净化和恢复的方法93.11.2 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计划94.12 应急终止96.12.1应急终止的条件96.12.2 应急终止的程序96.12.3 应急终止评估与总结96.13 信息报告和发布98.13.1 环境污染事

6、故报告时限和程序98.13.2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98.13.3 信息发布99.14 应急保障100.14.1 资金保障100.14.2 装备保障100.14.3 生活保障100.14.4 通信保障100.14.5 人力资源保障101.15 应急培训和演习102.15.1 培训102.15.1.1 培训的内容和方式102.15.1.2 培训的要求103.15.2 演习103.15.2.1 演习的目的103.15.2.2 演习的任务104.16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106.17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107.18 附件108.附件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名单108.附件2:园

7、区内主要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110.附图1:项目所在位置图111.附图2:项目所在区域水功能区划图111.附图3:临海医化园区总平面图111.附图4:临海医化园区内危险源分布图111.附图5:临海医化园区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111.附图:临海医化园区河网道路分布图111.1 总则1.1 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浙江临海医化园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环境监测、人员疏散、清洁净化、污染跟踪和信息通报等活动,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当地环境和周

8、边水资源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修改);(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修订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9、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施行);(8)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实施);(9)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4.30实施);(10)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1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危险化学品名录;(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剧毒化学品名录;(13)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4)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浙

10、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9.1);(15)浙环发200673号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试行);(16)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第54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9)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4)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

11、);(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2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3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浙江临海医化园区范围内发生的以下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1)因“三废”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的废气、废水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

12、漏中毒等事故;(3)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4)影响周边水体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2 基本情况2.1 园区概况临海医化园区位于临海市川南以南4.5km处的杜下浦闸附近,东南濒临东海台州湾,与台州市椒江区隔海相望。川南乡东邻市场乡,北靠杜桥镇,西为椒江区前所镇。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区块是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的核心区块,是国内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的唯一集聚区。基地致力于引进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原料药、中间体及成药项目,以整合浙东南地区的原料药企业,加快该地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的重组和结构调整,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发挥整体优势,最终使之成为我国接受国际化学原料药生产转移的桥头堡。目前,基地内已有浙江华海药业、浙江尖峰药业等26家大中型企业入驻,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2亿元。.基地遵循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环境资源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所有引进的企业应符合一高二低标准(高科技、低污染、低能耗),征地面积50亩以上,每亩投资密度须达到80万元以上,且环保设施与所引入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基地内设有专门的环境检测机构,负责监测整个工业园区及附近区域的空气、土壤、地面水、地下水、海域的环境监测工作并负责指导、督促各化工装置区域内环境监测工作。园区规划供水和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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