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备考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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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司法考试备考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 行政复议的审理() (一)审理方式 1.原则上书面审理 原则上实行书面审理方式,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机关依据书面材料查清案件事实并作出行政复议打算,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自己的申请意见和辩论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和运用证据,排解申请人的言词辩论。考虑行政效率原则,不必完全司法化。 原则上实行书面审理方式,并不能排解行政复议机关依据需要选择书面方式以外的其他适当方式进展审理。采纳书面审理以外方式的条件,既可以由申请人提出要求,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依职权打算。对重大、简单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

2、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实行听证的方式审理。 2.调解 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原则上不调解。但是,在以下三种状况下,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展调解: (1)行政赔偿纠纷。 (2)行政补偿纠纷。 (3)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即合理性问题。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准时作出行政复议打算。 3.和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打算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

3、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准许。 (二)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担当该责任的当事人必需对自己的主见提出主要的事实依据,以证明其的确存在,否则将担当败诉后果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根本类似。 1.原则上被申请人担当举证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7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时作出行为的证据、依据。如不提出视为没有证据、依据,详细行为被撤销。 2.例外由申请人担当举证责任 在行政复议中,并非全部的证据都由被申请人负担,在以下两种状况下,申请人应当供应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

4、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供应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恳求的,供应受详细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三)查阅材料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供应必要条件。申请人和第三人查阅资料的内容,是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其他有关材料;查阅资料的例外,是涉及国家隐秘、商业隐秘或者个人隐私的材料。除了法定例外事项,制止行政机关设置其他理由拒绝申请人和第三人行使查阅权。 (四)证据收集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五)撤回申请 申请人有权撤回已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行

5、政复议打算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终止。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六)原详细行政行为的转变 为促使行政争议的尽快解决,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假如申请人承受转变原详细行政行为的后果,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获得行政复议机关的同意,行政复议程序完毕。但是,假如申请人不提出撤回复议申请或者虽提出申请而未获得准许,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连续就原详细行政行为进展审查,并依据不怜悯况依法作出打算。 同样的,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就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复议,但违反真实意愿撤回复议申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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