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初步设计审查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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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办事指南(一)分级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批实行分级管理。超限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和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余大、中型建筑和市政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其中,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二)办事指南1、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

2、务院令第279号);(4)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5)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三定”方案。(6)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2、申请条件(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2)建设项目已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立项批文或备案、核准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方案审查同意意见;已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证。3、

3、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审查申请(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4)勘察设计招投标或方案竟选备案表(5)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6)勘察设计合同(7)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表(8)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9)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勘察报告等文件(含概算)(10)其他所需资料4、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申请之日起5各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

4、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有关审批部门应当自决定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3)初步设计(含概算)一般采取会议审查方式,审批机关组织召开审查会议,审查会议由审批机关主持,广泛听取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对于规模较大及特别重要的建设工程,还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专家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召开审查会议。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审批机关给予办理审批文件;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审批机关应在确认设计已做出必要的补充、修改,或业主单位已落实工程建设必备的前提条件后,才能办

5、理有关审批手续。(4)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应当对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使用性质、主要工艺与设备、总图运输、公用辅助设计、生产及生活建筑面积、安全要求、环境保护、工程投资、节能减排、抗震设防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的书面意见。(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或属于应进行抗震等专项审查范围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审查报告。5、办理时限(1)审批机关应在接到审批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是否具备审查条件以及具体的审查时间、办法。如不具备审查条件,审批机关应向业主单位说明其原因,并提出明确要求。(2)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审

6、批机关原则上应在召开审查会议后的14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文件。(3)须进行专项审查的工程,其专项审查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初步设计审批办理时限。联系人:邓宏旭,男,勘察设计处副处长,联系电话:0871-64320545。云南省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1.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四)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五)云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的“三定”方案。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2.审查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超限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和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其余大、中型建筑和市政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其中,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3.申请条件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8、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 (二)符合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批复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齐备;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设计;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要求的项目,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申请材料 (一)建设单位审查申请 (二)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勘察设计招投标或方案竟选备案表 (五)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勘察设计合同 (七)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表 (八)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 (九)初步设计图纸、说明、勘察报告等文件(含概算)

9、1.图纸和说明装订在一起时:初步设计文本5套、概算两套、勘察报告1套,以上文件电子版两套。 2.图纸和说明分开装订时:初步设计文本5套、图纸各专业1套、概算两套、勘察报告1套,以上文件电子版两套。 (十)其他所需资料 5.会议事项 (一)确定初步设计审查会议时间后,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会议地点。 (二)设计单位需提前准备初步设计汇报提纲和PPT,PPT必须简明,以图片为主。设计单位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准备投影等事项。 (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中,设计单位安排一位设计负责人进行综合汇报,各专业负责人仅回答专家组询问,不再单独汇报。设计负责人应对照PPT汇报大纲,对初步设计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汇报,

10、不得照本宣科读设计说明。 (四)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签章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省外入滇勘察设计单位的入滇技术负责人、备案的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 (五)会议成立由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概算、勘察等专家组成的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技术性审查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进行,审查讨论完成后进行专家组合议,形成专家组意见。主持单位依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审查结论。 6.申报流程 行政审批部门印发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提交回复报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提交行政审批部门 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重新上报审批 通过专家组评审 没有通过专家组评审 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

11、,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建设单位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7.注意事项 按规定必须审批初步设计的项目,初步设计未经审批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报建手续。经批准的初步设计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修改设计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性质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私营或外商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

12、 建设规模 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建筑高度(m)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等级 勘察单位 勘察资质等级 报送材料 1.审查申请,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说明5套、概算2套、图纸各专业1套、计算书等、)(附电子版2套) 3.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勘察报告(附电子版) 4.其他文件 初步设计说明和图纸编制和签署要求1.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按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书三部分进行编制,设计说明书也可与工程概算书合并。1.2初步设计文件应采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应有良好的装帧,按照封面和责任页(扉页)、目次、文字

13、部分、附件、图表等顺序装订。1.3初步设计说明须具备责任页(扉页),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 打印工程设计单位的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审定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姓名。法人代表、总工程师可在打印实名后签名或盖章,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在打印实名后签名,注册人员应加盖注册章(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1.4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应至少有一名由本单位在职的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审定人,并签字盖章。1.5初步设计文件说明应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设计单位还必须附省外勘

14、察设计单位入滇备案证复印件。1.6相关政策性文件影印件应作为初步设计说明文本附件,必附文件有:1.发展和改革等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在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办理的有关批文,与初步设计有关,可以作为附件的有:1.土地证。2.规划用地许可证。3.人防设置要求。4.消防设计方案审查意见。5.环境评价报告批复意见。6.抗震专项审查意见。5.其他相关批复文件和会议纪要。1.8初步设计图纸均须加盖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出图)专用章和相应注册师印章,图角须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建筑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项目负责人、审定(人

15、)、审核(人)、校对(人)、设计(人)、制图(人)、工种负责人等栏目,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初步设计节能专篇编制要求建筑节能设计的技术策略应为“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即在综合分析建筑场地自然环境的条件下,优先运用建筑设计手段,有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阳光、风、水文、土壤和植被等),而不主动依赖建筑设备,达到满足建筑室内舒适性的要求。下列主要建筑节能措施应在建筑节能专篇设计说明中明确表述,并在设计图纸中予以相应表达,在规定的设计深度范围内充分反映建筑节能理念有机融入专业技术方案的实际程度,以及相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在各专业技术方案设计中的具体落实情况。各州(市)对可再生能源另有相关具体政策规定的,还应当按各州(市)规定执行。1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建筑热环境计算参数选定情况,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依据情况。2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2.1 应用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的变化规律,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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