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新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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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电力工业作为我国能源工业的主导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生产平安管理,统一电力平安评价标准,满足电力平安监管需要,电监会组织制定了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1.事故调查处理的根本原那么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事故认定 (一)人身事故的认定标准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为人身事故。 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2、

2、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二)电网事故的认定标准 对电网事故的认定,以事故对省电网、区域电网或城市的减供负荷范围(或比例),即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为标准。分为特大电网事故、重大电网事故和一般电网事故。 电网发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大面积停电,为特大电网事故: 1、省、自治区电网或者区域电网减供负荷到达以下数值之一的: 1)电网负荷为2022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20%; 2)电网负荷为2023000兆瓦以上不满20220兆瓦的,减供负荷3

3、0%或者4000兆瓦; 3)电网负荷为5000兆瓦以上不满2023000兆瓦的,减供负荷40%或者3000兆瓦; 4)电网负荷为202300兆瓦以上不满5000兆瓦的,减供负荷50%或者2022兆瓦。 2、直辖市减供负荷50%以上的; 3、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减供负荷80%以上的。 电网发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大面积停电,为重大电网事故: 1、省、自治区电网或者区域电网减供负荷到达以下数值之一的: 1)电网负荷为2022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8%; 2)电网负荷为2023000兆瓦以上不满20220兆瓦的,减供负荷2023%或者1600兆瓦; 3)电网负荷为5000兆瓦以上不满2

4、023000兆瓦的,减供负荷15%或者202300兆瓦; 4)电网负荷为202300兆瓦以上不满5000兆瓦的,减供负荷20%或者750兆瓦; 5)电网负荷为不满202300兆瓦的,减供负荷40%或者200兆瓦。 2、直辖市减供负荷20%以上的; 3、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大城市减供负荷40%以上的; 4、中等城市减供负荷60%以上的; 5、小城市减供负荷80%以上的。 (三)设备事故的认定标准 电力企业发生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数额的,为电力生产设备事故。电力生产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主要是依据每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大设备事故的

5、标准,按电监会2号令,为2022万元;重大设备事故的标准,按电监会2号令,为500万元。 3.事故的即时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 (一)报告制度 电力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电力企业发生重大以上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电厂垮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应当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情况向电监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二)事故调查权限 1、人身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 2、特大电网事故、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由电监会组织调查

6、; 3、一般电网事故、一般设备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调查。 涉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一般事故,进行联合调查时发生争议,一方申请电监会处理的,由电监会组织调查。 (三)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抢救伤员和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2、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 3、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收集事故经过、现场情况、财产损失等原始材料。 4、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完整的相关资料。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中应当明确事故原因、性质、责任、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根据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处理意见,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4.事故统计报告 电力生产事故的统计和报告,按照电监会电力平安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办理。(电监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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