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举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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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期 2008年2月份一、申诉举报分析2月份申诉举报分析二、信息录入情况(一)总体情况(二)申诉办结情况(三)举报办结情况三、工作要求2008年分局12315投诉举报工作考核标准四、消费提示(一)销售盗版出版物、贩私案件举报热线电话(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即将实行前 言为全面反映分局12315工作情况,指导各单位更好的开展工作,分局12315中心从2005年8月份开始,每月编制一期“延庆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动态”。工作动态中将对各单位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以实现考核的公开与公正;公布当前与12315工作有关的新政策、新法规;对12315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希望分局相关工

2、作人员认真学习。一、申诉举报分析一、申诉举报分析2008年2月份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延庆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08年2月份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0件,受理11件,办结11件,调解成功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5元;本月办结举报6件,属实4件。(一)申诉内容:本月接收的10件申诉,其中商品类申诉8件,分别为手机2件,MP31件,裤子1件,电冰箱1件,手提电脑1件,熟肉制品1件、汽车零配件1件。服务类申诉2件,分别为其他电器修理1件,干洗1件。(二)举报内容及涉及问题分类举报内容包括卫生用品1件,豆制品1件、水果1件,面包1件,防盗门1件,牛饲料1件,上网服务1件。涉及问题包括不合格商品

3、1件,无照经营2件,超范围4件。(三)本月咨询要点。本月咨询要点:外地消费者网上购买药品,网上称售药单位地址为延庆县某某大街,实际查无。消费者上当受骗现象严重,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四)节日典型案例快速执法 保护消费者权益2008年2月12日,分局延庆所接到举报,在辖区某商场有销售过期84消毒液的情况,执法干部接举报后立即行动,迅速赶赴该商场。经现场检查,该商场有5瓶84消毒液刚刚超过保质期。延庆所干部当场责令该商场立即停止销售,将该商品下架。在工商干部现场监督之下,由商场销售人员将该商品当场销毁。延庆所通过对辖区事态的快速反映,严格执法,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节日期间消费品市

4、场的市场秩序。 节日正是维权时,先行赔付解忧愁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广大群众消费最大的高峰。分局延庆工商所为了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在双节期间各项工作不放松,保障辖区食品安全。2008年2月19日,延庆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在日上市场一摊位购买的“京顺”牌火腿肠内有鸡毛。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延庆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赶到市场,并联系日上市场经营者和供货商,为了使消费者少跑冤枉路,经三方协调,由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250元,并对消费者所购香肠进行全部退货,然后经营者再对供货商进行追偿,此次调解,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提高了经营户的信誉,受到了群众和经营者的一致好评。二、分局2008年1

5、月份12315系统录入情况(一)总体情况延庆分局各单位受理情况统计表延庆分局各工商所受理情况统计表 时间:从2008-01-21 00:00:00 到 2008-02-20 23:59:59部门受理总数12315中心下派本所受理咨询申诉举报建议申诉举报建议咨询申诉举报建议延庆分局延庆工商所09900300960延庆分局永宁工商所00000000000延庆分局康庄工商所01000000100延庆分局张山营工商所00100000010延庆分局大榆树工商所00000000000延庆分局旧县工商所00000000000延庆分局八达岭工商所00000000000延庆分局龙庆峡工商所00000000000

6、总计01010003001070延庆分局各单位处理情况统计表时间:从2008-01-21 00:00:00 到 2008-02-20 23:59:59部门受理总数已办结未办结咨询申诉举报建议申诉举报建议申诉举报建议延庆分局12315中心0000000000延庆分局延庆工商所0990960030延庆分局永宁工商所0000000000延庆分局康庄工商所0100100000延庆分局张山营工商所0010000010延庆分局大榆树工商所0000000000延庆分局旧县工商所0000000000延庆分局八达岭工商所0000000000延庆分局龙庆峡工商所0000000000总计0101001060040(

7、二)2008年1月份申诉办结情况。(三)2008年1月份举报办结情况。三、工作要求2008年分局12315投诉举报工作考核标准按照市局中心工作意见,结合辖区实际,分局中心拟定了08年12315投诉举报工作考核标准,请各单位参照执行,最终考核标准以分局办公室下发的折子工程为准。 (一)六率工作1、申诉、举报办结率,每季度不得低于办理总量的90%。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2、申诉、举报自录率,每季度不得少于办理总量的50%。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3、投诉转立案率,延、永、康不得少于2件,上下半年各完成1件,其他工商所不得少于1件,10月底之前完成。未按规定实现完成的,每件扣1分。4、举报立案

8、率,每季度立案率不得低于举报属实总量的80%;未达标的,每次扣0.5分。5、投诉调解成功率,每季度不得低于办理总量的95%。每次未达标的,扣0.5分。6、录入准确率,每季度不得低于办理总量的98%。未达标的,每次扣1分。(二)对工商所六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1、对因反馈不真实处理信息造成的重复投诉、举报,一经核实每件扣2分并进行通报;2、对举报不认真处理,经核实“举报不属实”虚假的,每件扣2分并进行通报。3、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不及时录入或不录入12315系统的,每发现1件,扣0.5分。受理投诉件数以各单位报送报办公室、消保科等部门的数字为依据,受理举报件数以各单位案件系统中案件来源为举报的数字为

9、依据。(三)分局要求报送的表格、信息、案例分析、总结、调研等文字材料延庆所每月20日前报送月投诉举报分析1份,其他工商所每季度至少报送1份信息;各单位按分局中心要求报送信息、总结、调研等临时性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内容报送的,每次扣1分。(四)队伍建设1、12315业务技能培训:未按照市局、分局规定的时间、人员、要求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的,每次扣1分;2、完成市局、分局中心组织的各项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每人次扣1分。3、12315窗口标兵评比:未按照市局、分局的要求参加12315窗口标兵等评比活动的,每次扣1分。(五)绿色通道工作。1、有创建绿色通道成员单位任务的工商所在4月底以前完成对辖区

10、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分局中心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以充实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构成;对投诉处理结果严重失实或因办结率、调解成功率不高造成恶劣影响或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取消其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资格。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每项扣2分。2、要加强对本辖区绿色通道成员单位的规范、指导与监督检查,要采取抽查、电话回访消费者复核等方式对其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导,以提高绿色通道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不到位,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未发挥作用或造成消费者投诉的,每次扣2分。四、消费提示:(一)销售盗版出版物、贩私案件举报热

11、线电话。自今年2月1日市局下发了北京市工商局关于停止执行等行政法规的通知(京工商发200812)号后,许多分局反映对销售盗版光盘、贩私的案件已无处罚依据,针对此类案件工商部门是否再受理举报的问题,市局中心经向市局局领导请示,即日起工商部门不再受理销售盗版出版物、贩私案件。如有市民举报销售盗版出版物,可告知文化执法总队12318电话;贩私案件举报向北京海关缉私局反映,电话为:85735111。(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即将实行。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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