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名词解释简答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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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名词优选解释简答题名词解说1 法是由国家拟订、认同并由国家保证明行的,反应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益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希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系统2 法的编纂又称法律编纂、 法典编纂, 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察,从一致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改正、补充,最后形成集中一致、系统的法。法的编纂的特色在于:它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应由有权立法的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其结果是产生新法或法典。法的编纂的主要任务是一致同类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 形成系统的整体,

2、删除原有法中已过时或其余不适合的部分,消除法和立法中的矛盾、 杂乱。法的编纂不单合用于一致的法典或法律,也可合用于行政法例、地方性法例甚至其余规范性法律文件。3 法律规则社会的各样规则形成一个有序的规则系统,是社会次序的维系力量。在法治社会里,法律规则拥有最高或最后的效劳。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益、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给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4 法律系统,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系统”或简称为“法系统”,是指由一国现行的所有法律规范依照不一样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一致整体。5 权益可解说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

3、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取利益的一种手段。6 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行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劳、产生必定法律成效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纪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推行为) 、踊跃行为(作为)与悲观行为(不作为)7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8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惹起的对伤害予以赔偿、赔偿或接受处罚的特别义务,亦即因为违犯第一性义务而惹起的第二性义务。9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纳是指对因违纪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惹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 认定、追查、归纳以及减和缓免去的活动。法律责任的认定和

4、归纳是由国家特设或受权的特意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10 法律程序,就其本体而言是这样一种广泛形态,即人们依照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11 守纪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权益(权益)和执行义务(职责)的活动。12 法律职业(狭义)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特意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熟练的法律技术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狭义的法律职业主要包含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详细的职业13 法律论证是经过语言的形式,主假如书面语言,依据必定的原由对案件办理决定的正确性进行切合形式逻辑的推导和证明。14 人权是人的价值的社会认可,

5、是人差别于动物的看法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法律意义上的人权,在我国自“五四宪法”开始即以“公民的基本权益”在宪法上予以表现。15 道德是社会调整系统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对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荣耀与羞耻、公正与偏私的感觉、看法、规范和原则的总和。16 法理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惹起法律关系产生、更改和消灭的客观状况和事实。17“法律部门”这一看法,在有的法学著作和教材中被称为“部门法”,它是指依据必定的标准和原则 ,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不一样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一样领域和不一样方法等所区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系统的基本构成因素 ,各个不

6、一样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系统。18 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办理案件过程的思想形式,是法律方法的一个重要的详细表现。它贯串于法律的整个实行过程19 法治,在英文中相当于 “ Rule of Law”,应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 以严格依法做事为核心,以限制权益为重点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次序状态。20 社会次序 最宽泛的意义上,次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固性是次序的详细特色。次序多用于社会领域,即所谓“社会次序”。社会次序表示在社会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固性、进度的连续性、行为的规则性、以及财富和心理的安

7、全性。阐述题 21“正当程序”能够说是英美法律中有关程序的最高原则,甚至能够说是美国法的基来源则。就正当程序的最低标准而言,它要求: 公民的权益义务将因为决定而遇到影响时,在决定以前一定赐予他知情和辩论的时机和权益。对两方而言, 就是履行见告( notice)和听证( hearing)的义务。一、角色分化分化“是指必定的构造或许功能在进化过程中演变为两个以上的组织或角色作用的过程”。程序中的决定者不只不集中决定权,并且将决定权分解于程序的过程之中,即经过角色分派系统来达成决定。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后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各司其职,相互当合,相互管制。所以程序法的内容是各样程序角色的程序性权益和义务。

8、二、程序外因素的隔断程序的设置是为了存心识地隔断对结果, 对法律外的目标的过早的考虑和掌握。 这样做的目的第一是为了防备恣意;其次是为了在结果未知状态下保证程序中的选择的自由。程序中的预期结果的未知性 (不确定性) 能够保证程序中的选择的自由。 程序保证结果的不确定状态,促进决定的过程成为一个可变而又可控的行为构造。三、直观的公正正当程序经过直观的公正来间接地支持结果的稳当性。这是因为程序的设置中包含了这样的一些因素: 对峙面、 决定者、 信息、对话、结果。 正当程序的因素中必定有对峙面设置,它存在复数的利益对峙或竞争的主体。 决定者在多半状况下是指解决纠葛的第三者或程序的指挥者。 正当程序对

9、于决定者最重要的要求则是“中立性”。信息是指待决事项有关的事实、知识、资料、依据等等。对于一个事项的决定者来说,足够的信息是十分重要的。对话是指程序主体 (特别是在对峙面)之间为达成合意而针对争辩点所展开的建议交涉方式。结果是指程序中产生的依据事实和正当原由做出的最后决定。这五个方面构成了程序这类“看得见的公正”,即直观的公正。四、对峙建议的交涉正当程序是高度制度化的程序,所以对于当事人的设置有严格要求,这就是当事人的相互对峙或竞争关系。正当程序意味着成立制度性妥协的体制,使交涉过程制度化。正当程序创造了一种特定的时空随和氛, 用来保证程序参加者依据凭证资料和预约规则进行直接、充足、同等的对话

10、。这样做的利处在于使各样不一样的利益、看法和方案均获取充足比较和斟酌,都能够获取充足考虑和商酌,从而实现优化选择,使决定做得最公正合理。总言之,正当程序所谓“热中于严格的形式”和“可计量”的特色。正当程序是一种为了限制恣意, 经过角色分派与交涉而进行的, 拥有高度职业自治的理性选择的活动过程。法律程序经过对法律行为的作用, 从而实现对人们的实体权益和义务的分派, 影响人们的权益和义务的实质享有和肩负,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克制。经过程序的时间、空间要向来战胜和防备法律行为的任意性和随机性。第二,导向。经过程序的时空要向来引导人们的法律行为依照必定的指向和标准在时间上

11、得以持续,在空间上得以进行。第三,缓解。经过法律程序的时空要向来缓解人们原来的行为与心理矛盾, 除去紧张氛围,为解纷行为供给了井井有条的次序条件。第四,分工。法律程序经过时空因素实现程序角色的分派。第五,感染。法律程序能使行为主体对程序所造成的某种心理状态的无心识的听从。法律合用作为国家行为, 是经过合用者的活动来进行的, 它带有主观性因素, 此中必定存在不合理的主观性因素,法律合用的意义在于:第一,法律程序是拘束合用法律者的权益的重要体制。第二,法律程序是进行理性选择的有效举措。第三,法律程序仍是法律合用结论稳当性的前提。法律程序的意义表此刻:第一,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益同等的前提。第二,正当

12、的法律程序是权益制衡的体制。正当的程序经过克制、分工等功能对权益进行制衡。法律程序以其独有的功能增补了实体法控制权益的不足,达到了权益与权益的均衡、效率与自由的协调、形式合理性与实体合理性的联合。第三,正当的法律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第四,正当的法律程序是权益实现的手段。一方面, 法律程序是权益义求实现的合法方式或必需条件; 正当的程序能促进权益增补分际享受,义务获取确实执行。另一方面, 法律程序经过对权益的拘束和控制来保障人权;正当程序是以权益限制和权益本位为特色的,通过权益限制来实现实体权益。其余,法律程序是解决纠葛的重要门路,正当程序对于权益又是一种有效的、重要的挽救手段。第五,正当的法

13、律程序是法律威望的保障。简答题 22 法治与人治的差别?法治与人治之间存在着这样几个方面的差别或许根本对峙:第一,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一样。 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是差别法治与人治的重要标准之一。第二,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一样。在法治中, 法律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法律的作用是巨大的。而在人治之中,法律的地位是低下的,是被小看的,法律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第三, 权益能否受法律的拘束不一样。在法治中,固然法律也要依靠于权益,但这是就整体而言的。但在人治之中,权益经常是不受法律拘束的。第四, 能否拥有民主、自由、同等和人权等价值看法的不一样。法治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同等、人

14、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看法加以贯彻。而人治则无,人治老是与专制相联系。第五, 各自所要乞降所拥有的政治基础不一样。法治以民主制度作为政治基础,人民在法治之中总有自己的地位。可是人治老是以专制集权作为政治基础。民主是人治的天敌,所以,所有的人治都必定会反对民主。23 法律关系及特色?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拥有以下特色: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迫力保障的社会关系。三、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24 守纪构成因素?守纪包含守纪主体、守纪范围、守纪内容等构成因素。(一)守纪主体守纪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该恪守纪律的主体即必定守纪行为的实行者。从法的应然角度讲,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中的所有主体都应该成为守纪的主体。(二)守纪范围守纪范围,是指守纪主体一定恪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三)守纪内容守纪内容包含执行法律义务和履行法律权益,二者亲密联系, 不行切割, 守纪是执行法律义务和履行法律权益的有机一致。(1)执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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