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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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昆防办20108号关于开展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及施工质量检查的通知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市在建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人防工程工程管理、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各类人防工程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1自查阶段(1月10日2月10日):由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自查。2全面检查阶段(2月20日-3月31日):由人防办检查

2、组对全市所有在建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组成员现场评议,形成文字记录,填写检查登记表格,并就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落实整改阶段(4月1日-4月30日):有关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检查组进行复查。检查完毕后,对其中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质量良好、无安全隐患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责成建设有关单位按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四条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二、检查内容1检查监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是否建立

3、健全了规章制度,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是否采取招投标。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工程是否相符,监督其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3检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工程是否相符,审查是否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监理班子,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审查监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4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工程是否相符,审查是否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审查施工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5检查施

4、工组织是否严格按计划开展及现场质量控制是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6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是否建立安全大检查工作日志,对安全事故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7检查施工质量控制及其他技术资料情况,收集是否及时、完整、规范。8检查防护设备厂家是否经过江苏省销售备案及昆山市合同备案。三、检查要求 1领导要重视,组织要严密。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指定负责人,督促落实,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自纠。2工作要扎实,资料要齐全。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照检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检查有关的施工图纸等台帐资料。3管理要规范,工作要持久。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结合本次检查要求,做到质量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四、检查总结结合2010年度全市人防工作会议,对本次检查评比中成绩优秀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且不及时整改的,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附件:人防工程检查情况登记表 二一年一月十日主题词:人防工程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抄报:苏州市民防局,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建设局,开发区规建局,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昆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0年1月10日印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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