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落地式和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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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细则大全WORD文档d JKEC编号:世纪大道SN1地块(浦东金融广场)工程落地式和悬挑式脚手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SN1地块(浦东金融广场)项目监理部目录、工程概况 3二、监理工作依据 3三、规范强制性条文 3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4.1材料要求54.2搭设过程检查要点 54.3使用阶段检查要点 64.4主要验收节点6五、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及措施 75.1落地脚手架75.1.1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 75.1.2立杆基础85.1.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85.1.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95.1.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95.1

2、.6交底与验收 105.1.7小横杆设置105.1.8杆件搭接115.1.9架体内封闭 115.2.悬挑式脚手架 115.2.1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 115.2.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25.2.3脚手板125.2.4 荷载125.2.5交底与验收 135.2.6杆件间距 135.2.7架体防护 135.2.8层间防护 135.2.9脚手架材质13六、记录表格14附表14# / 1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T1塔楼核心筒外部1-2层采用落地脚手架,2层以上采用整体爬升 式脚手架(参考整体爬升式脚手架方案)。核心筒内部13层采用落地脚手架, 首层局部存在洞口区域采用悬挑脚手架搭设方式,搭设高度为21

3、.9m, 4层以上采用悬挑脚手架,步距为1.8m,最大悬挑高度为19.1m。T2、T3塔楼核心筒外部1-2层采用落地脚手架,2层以上采用整体爬升式脚 手架。核心筒内部14层采用落地脚手架,首层局部存在洞口区域采用悬挑脚手 架搭设方式,搭设高度为21.9m,5层以上采用悬挑脚手架,步距为1.8m,最大 悬挑高度为18.4m。二、监理工作依据(1) 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监理细则(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DG/TJ082035-2008(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4、技术规范JGJ46-2005(8) 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9) 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6-2011(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2) 其它相关现行的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等(13)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序号条款号条文内容1343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5mm ;262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

5、拆除。36.3.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 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4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 采用对接扣件连接。5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 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 4m。66.6.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 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 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

6、6.3 )。76.6.5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87.4.2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 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 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97.4.5卸料事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08.1.4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119.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 工应持证上岗。129.0.4钢管上严

7、禁打孔。139.0.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 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149.0.7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159.0.1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连墙件。169.0.14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 手架采取加固措施。四、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材料要求模板支撑体系的材料(钢管、扣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 并留存记录、资料。(1)资料审核要求1)

8、对照核查施工单位的租赁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单;2)钢管、扣件生产企业须获得相应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施工项目使用的钢管、扣件,应提供行业协会印制的上海市建设工 程用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保证书;4)核查租赁单位备案证书;5)钢管、扣件须具备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表观质量检查1)按照相关标准强化钢管、扣件的进场质量验收;2)钢管宜采用 巾48.3X 3.6mm规格,单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8kg,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3)旧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不得大于 0.18m m。不符合要求的钢管不得使 用。(3)复试检测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脚手架、模

9、板支撑架等承重架用钢管扣件质 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1】107号),对进场的钢管、扣件应进 行随机抽样复试。钢管质量检测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 扣件质量检测应包含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对质量或外观存有疑问 的钢管、扣件进行重点抽检,送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2搭设过程检查要点(1)脚手架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模板排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 架体相连接。(2)当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雨、 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

10、除积雪。(3)钢管上严禁打孔。(4)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模板支撑体系时,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监理人员应对该过程进行监督。(5)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构造与安装是否符合下 列规定:1)在立柱底距地面不大于 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 程序设扫地杆。2)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 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 进行 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11、。(6)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7)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 0.5m。(8)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4.3使用阶段检查要点(1)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设有专人监护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应迅速撤离作业面上人员。应在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查明原因、 做出判断和处理。(2)脚手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方案设计规定。(3)脚手架体系应在使用过程中定期

12、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等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和专项施工 方案的要求。2)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3)扣件螺栓应无松动。4.4主要验收节点脚手架体系应在以下几个节点进行检查与验收:(1)基础完工后排架搭设前,应督促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的基础进行验收;(2)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方案编制人员。验收合格,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3)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大风大雨后,应进行重新验收;(4)停止使用或搭设超过一个月,应进

13、行重新验收。五、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及措施5.1落地脚手架5.1.1督促总承包方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1. 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 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 图及大样图。2. 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 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 工图。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 如 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 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

14、度超过 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 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 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3. 当搭设高度超过50m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 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 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承 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 担,并经设计计算。4. 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5. 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5.1.2立杆基础1. 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 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 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3. 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 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 做法与大横杆及小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 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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