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台州医疗中心集团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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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 )台州医疗中心 (集团 )行 政管理制度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行政管理制度职工聘用性质(身份)动态管理办法(修订试行)TZEZ-QW-HR-041 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聘用性质 (身份)的种类、 晋降原则和 条件及转换程序。1.2 本制度适用于恩泽医疗中心 (集团)下属各院区或公司 (下 简称院区)所有事业单位编制和非事业单位编制的各类聘用 性质的职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台市委办 2006 51 号) 关于印发 的通知 (台政办发 2008 82 号)3 术语3.1 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 指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范围内, 属事 业单位编制且办理于编聘用手续且和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聘 用方式,执行国家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3.2 人才派遣聘用:指由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 XX 公司(下称 人才公司)作为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派遣人员)签订劳动 合同,医院作为用工需求单位向人才公司申请派入工作人员, 再另行和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的聘用方式。受聘人员 的人事关系隶属人才公司,人事档案挂靠于台州市人才交流 中心,实行统壹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和人才公司双方签订相 应的劳动合同。3.3 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 人事代理合同制聘用系指受聘人员 以个人名义将人事关系挂靠于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个人

3、 人事代理且和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方式。3.4 院内聘用:院内聘用分为 A、B、C 三个级别(简称院聘 A 、院聘 B 、院聘 C 人员),系指医院或由医院授权下属部门 和受聘人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由个人 自行代理的聘用方式。其中院聘 A 人员要求为中专及之上学 历且于医院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院聘B、C 类院聘人员包括院内各类辅助岗位聘用人员和季节性、劳务性临时用工, 根据所从事的不同岗位分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于符合国家 劳动用工政策前提下,执行医院或医院下属部门自主决定的 薪酬福利规定。4 职责4.1 医务部负责临床医技职工的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4.2 护理部负责护理

4、人员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4.3 院办室负责行政后勤职工的聘用性质转换条件的初审。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院所有职工的聘用性质、 相应的薪酬福 利、聘用期考核和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管理及全院各部门的 用工编制定编工作。4.5 各院区党政联席会议负责院聘 B 及以下人员聘用性质动 态转换的审批。4.6 中心(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院聘 A 及之上人员聘用 性质动态转换的审批。5 职工聘用性质的种类5.1 职工聘用性质共分四类六级: 即事业单位编制聘用 (下称 于编聘用)、人才派遣聘用(下称派遣制) 、人事代理合同制 聘用(下称合同制) 、院内聘用(下称院聘制) 四类聘用性质, 其中院聘制分为 A

5、、B、C 三个级别。6 动态聘用性质的晋降原则及转换关系6.1 包括事业单位于编聘用性质于内, 职工的聘用性质由低至 高共分为六级,动态聘用管理时依次逐级晋升或降级,壹般 情况下壹次不作二级及之上的晋或降,对触及刑法或有特别 重大成果、优秀业绩的职工例外。6.2 各类聘用性质转换原则:1)工作业绩为主;2)岗位需要;3)限额择优晋升; 4)动态管理。6.3 聘用性质的动态转换关系如下图所示:在编聘用7 聘用性质晋升条件7.1 获以下荣誉的职工, 不受原聘用性质、 学历和工作年限限 制,由中心(集团)优先推荐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集团事业 编制公开招考: 1)近三年内获台州市人民政府及之上级别的 综

6、合性荣誉; 2 )获台州市人民政府或卫生厅二等之上科学技 术进步奖的前二名作者; 3 )获省政府三等之上科学技术进步 奖的前三名作者; 4 )近 5 年内有 2 次年度考核 A 级或获 1 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的。7.2 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指各类不同聘用性质申请晋升所必 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于符合国家事业单位用工的关联法律法 规情况下,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俩项的职工方才具备申 请晋升的基础资格:7.2.1 各类不同聘用性质转换晋升, 入院后岗位工作最低时间 要求:a 院聘制 A、 B、 C 三级之间晋升,工作满 2 年及之上。b. 院聘制 A 级晋升合同制、合同制晋升派遣制,工作满

7、3 年 及之上。c. 派遣制晋升为于编聘用,临床医生获硕士学位,部份医技 紧缺人员、 护理及行政后勤人员工作满 3 年后经中心 (集团) 推荐参加由台州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7.2.2 部门内有相应的空缺岗位,符合编制定额要求。7.2.3 工作业绩优秀,以年度考核或特殊荣誉获得为主要指 标,或有重大合理化建议效益明显者。7.2.4 实际工作能力强、社会相对稀缺专业人员。7.2.5 属医院重点引进的人才家属,工作表现良好。7.3 专项条件。专项条件是针对不同聘用性质间晋升所设置的 条件,于符合通用条件的基础上,各类不同聘用性质人员符 合以下专项条件中的壹项,方可申请聘用性质的晋升。7.3.

8、1 派遣制晋升为于编聘用a. 集团批准同意参加于职研究生学习,且于4 年内或约定时间内获取硕士学位且近 2 年年度考核无 C 级、近 5 年无 D 级 的,由中心(集团)向台州市人事局申请办理于编聘用手续。b. 属护理、医技、行政后勤专业的,派遣制工作满 3 年且历 年考核均为 B 级及之上、 合同制和院聘 A 的工作满 3 年年度 考核有壹次及之上 A 级且无 C、 D 等级的。派遣制各临床专 业的工作满 3 年且考核成绩有壹次 A 等级的, 由中心(集团) 推荐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集团事业编制公开招考。7.3.2 院聘制 A 级晋升为合同制、合同制晋升为派遣制:a. 入院后有 2 次年度考核

9、 A 级、近 2 年无 C 级的。b. 入院后获 1 次院级优秀员工、 优秀管理干部、 感动台医 (恩 泽)人物、尽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c. 获台州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前二名 作者;获医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或新技术应用壹等奖的第壹 作者;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集团批 准者。d. 本院连续工作满 5 年且各年度考核均为 B 级及之上无 C级 及以下的。7.3.3 院聘制 B 级晋升为 A 级a. 近 4 年内有 1 次年度考核 A 级且 C 级及以下不超过 1 次且 近 2 年无 C 级。b. 获 1 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感动台医(恩泽) 人物、尽

10、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c. 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报集团批准者。d. 获院级年度合理化建议优秀奖或 2 次之上院级季度优秀奖。e. 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之上学历,且从事技术性工作者, 本院连续工作满 5 年,近 2 年年度考核没有 C 级及以下的。7.3.4 院聘制 C 级晋升为 B 级a.年度考核有 A 级且近二年无 C 级及以下的。b. 获 1 次院级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感动台医(恩泽) 人物、尽职台医(恩泽)人等荣誉,可申请破格越级晋升 A 级,需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c. 有其他特别贡献,经院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核认可者。d. 获院级年度合理化建议优秀奖或 1 次之上院

11、级季度优秀奖。e. 高中及之上学历,本院连续工作满 5 年,近 2 年年度考核 没有 C 级及以下的。8 聘用性质降级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壹的职工, 可进行聘用性质的动态降级管理:8.1 院级行政严重警告之上处分或受国家公检法系统处罚的。8.2 近 3 年内有 2 次年度考核 C 级的。8.3 年度考核 D 级的。8.4 因收受红包、 回扣、 私收病人诊疗费累计金额于 1000 元 之上的。8.5 三级之上医疗事故、严重医疗纠纷(主要责任) ,造成医 院赔款总额 5 万元之上的第壹责任人(临床医技科室)或造 成医院赔款总额 2 万元之上的第壹责任人(行政后勤科室) 。8.6 发生严重违反医院诚信

12、原则事件的。9 聘用性质改变后的薪酬福利待遇9.1 各类各级不同聘用性质的职工, 其薪酬福利待遇根据相应 的政策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如 2005 年后入院的大 中专学生根据相应的聘用管理办法,实行月薪制待遇;院聘 制 B、C 级人员参照医院相应管理办法执行薪资待遇。9.2 医院对实行聘用性质晋升的职工实行 1 年的试聘期,且 于试聘期满时进行考核。身份晋升试聘期内,薪酬福利待遇 均参照晋升前的身份执行,待试聘期考核合格后按晋升后的 身份待遇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实行聘用性质降级的人员, 自降级次月起执行降级后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10 聘用性质动态转换的程序 聘用性质晋升和降级的动态转换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10.1 晋升:部门和主管部门初审推荐10.2 降级:直属主管部门认可11 其他11.1 本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荣誉等级划分由党政联席会议讨 论决定。11.2 本管理办法如有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执行。附加说明:本制度由院部提出。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试 行,原台州医院有关聘用性质(身份)的规定自本制度试行 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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