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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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1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部、省有关规定,依工程管辖权限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方可组织开工建设。工程报建制度不是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但施工现场应有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将依法承担主要责任,施工单位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前评定制度 施工企业在投标或鉴定合同前,经营部门应会同技术部门对标书或合同的条款进行自评审,以确保本企业的施工技术,组织管理和建设资金满足合同中对质量和工期的要求3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度 承包单位对单

2、位工程的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4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企业应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知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5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施工企业应建

3、立合格材料供应商的档案,并从列入档案的供应商处采购材料。施工企业对其采购的建筑材料、购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材料产品外观质量的检查验收,组织对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同时要检查厂家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质保证书、准用证、检查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6样板引路制度每个大面积操作前做出样板,包括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做到标准实物化、操作统一化、目标明确化、质量一致化7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体、抹灰、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施工挂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出相应的图纹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

4、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8落实施工过程的三检制度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做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员、班组长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确认,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施工单位应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等9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进行处理。对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让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流入后序工程序的施工,要追究班组长的质量责任;对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让不合格的分部

5、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让不合格的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施工企业负责人的责任10成品保护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间交叉作业。上下工序间应做好交接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造成对上道工序成品造成影响,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11工程质量自检交验制度 施工企业按国家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自检、自查、自评,合格后形成工程质量的记录,作为提交监理组织验收的依据,也作为对工程量核算成操作人员工作量评定的依据12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工程竣工后应在建筑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竣工日期。施工单位要主动做好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约定实行工程保修制度。对建筑工程质量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13培训上岗制度 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均应经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要管理者的责任1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要马上向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和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规定调查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对工程质量事故上报不及时,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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