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46205669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进展。 变更劳动合同留意事项 1、必需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假如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需坚持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需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公平自愿、协商全都是劳动合同

2、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全都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全都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必需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定的变更内容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需采纳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商定内容的变更达成全都看法时,必需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

3、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准时进行。 假如应当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准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连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改变了的新状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准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束之高阁。由于依据劳动法其次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假如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1、依据本条的

4、规定,在一般状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即可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全都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实行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转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转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

5、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需达成全都的看法。假如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在变更过程中必需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自愿、协商全都、诚恳信用的原则。 ,当前第1页123 2、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

6、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需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假如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假如不变更,就可能消失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状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依据法律、法规的改变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需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缘由。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依据市场改变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依据上级

7、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依据市场改变可能会常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行避开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状况。在这种状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转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缘由。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改变、劳动力量部分丢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肯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假如连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正。 (4)客观方面的缘由。这种客观缘由的消失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行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

8、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由于不行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行能或者失去意义。不行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斗等。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状况改变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劳动合同变更要符合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纳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保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风险影响: 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假如

9、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担当赔偿责任。 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需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需坚持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需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当前第2页123 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必需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合同必需采纳书面形式。 5.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交付劳动者一份。 留意事项: 调职、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常见类型,同样应遵守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12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租房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