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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委办发20121号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有关单位:今年以来,我区农村道路上接连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月15日发生在三仓乡境内的7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同时给我们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
2、,通乡通村道路不断延伸,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但是,受自然条件的制约,通村通社公路等级不高,山高路险,坡陡弯急,加之日常养护跟不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今年元月份在农村道路上接连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有些乡镇和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四长”责任制落实不力。乡镇、村组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底数不清,源头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对低速汽车、拖拉机“黑车非驾”和私家车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制止不力。二是乡镇、村委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虽然乡镇和村上都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构,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管作用,对辖区内低速汽车载人
3、现象视而不见,日常巡逻监管工作也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安全教育不扎实。部分乡镇、村社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措施落实不力,导致部分驾驶人思想松懈,安全意识淡薄。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四长”责任制,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着农村劳动力陆续外出务工,以及各中小学
4、校的陆续开学,车流人流将进一步加大,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明显增大。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陇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长”负责制暂行办法,调整充实乡(镇)、村道路交通监管组织机构,做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把“四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各乡镇、各村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形成区、乡、村纵向管理和各部门互相协作配合的横向网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路、交通部门要将排查整治农村交通安全隐患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农村道路特别是乡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三、深入推
5、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落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区委宣传部、广电局、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局、安监局及各乡镇要以省、市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为重点,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以“五进”宣传活动为依托,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要开展“一对一”宣传,在路面巡逻的执勤交警,要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安全提示卡,宣讲安全行车常识,教育机动车主及驾驶人安全驾驶。二要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印制致农村驾驶人的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农民乘车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并深入乡镇、农村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三要采取农村扫盲点上交通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展版,播
6、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形式,对农村驾驶人、车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农民群众、中小学生不坐违法车,不乘无牌无证车,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四要以举办各种培训会为契机,组织各村社驾驶人、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以“1.15”典型事故为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驾驶从业人员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五要将村民的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作为乡镇干部走村入户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加以落实,教育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以低速汽车违法载客营运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发布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责任,切
7、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协管站的职能作用,实行综合治理,逐步建立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5支队伍,健全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查纠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以低速汽车违法载客营运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力军作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研究部署,严格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对驾驶人员资质、车辆安全状况检查,
8、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的检验。同时,以打击农村道路非法拉人载客行为为重点,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便衣跟踪、逢场必赶等形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查处无证驾车、黑车非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低速汽车非法载客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三是运管部门要积极行动,交警部门全力配合,认真落实“三管一监督”制度,加大非法营运的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管理人员及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驾驶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安监局、公安交
9、警大队、运管局、交通局、公路段、农机局、各基层派出所和各乡镇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路段进行重点巡查,落实管理责任。区安监、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乡镇管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责任倒查,提高各部门、各乡镇的履职效能。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本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与各村社、村组与车主及驾驶人要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村组,延伸到每一名车主、驾驶人及从业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10、落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要严格责任追究,依照市政府下发的陇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长”负责制暂行办法和省政府近期发布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规定,乡镇、村组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农业机械以及车主、驾驶人的源头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对各类车辆、驾驶人、车主实行户籍化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对因无牌无证、低速汽车载人、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造成死亡交通事故的,将按照陇南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四长”负责制暂行办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一二年二月九日主题词: 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 通知 抄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办公室 2012年2月 日印发共印 份-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