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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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TFGGSJ-WLTZQ/2023-5版 本: B0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编制时间:七月十日前 言为提高乌拉特中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损失,保证公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23年08月30日通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3】101号)以及参考相关文献和指南性材料,结合乌拉特中旗实际情况由旗政府办负责组织编写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旗政府印发。应急救援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

2、突发公共事件防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防止的总目的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前以及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和突发公共事件后采用有效措施,控制紧急事件的发生、发展并尽也许将突发公共事件对人员、环境、财产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本预案与乌拉特中旗在此前制定的相关制度有冲突的,以本预案为主。版次和修订表达方法:版次/修订“A/0”“A”表达第一版,以A、B、C顺序依次类推;“0”表达第0次修订, 以0、1、2顺序类推。本预案编制:旗委常委、旗委办主任、政府办主任敖日格乐,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蔺贵文,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贾向明,发改局局长安源,教育局局长张宽,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刘世英,公安局副局长陈锵

3、,民政局局长图木乐,财政局局长李贤等部门负责人。本预案审核: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闫永春 目 录1.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1 -1.2.2有关文献和指南性材料- 1 -1.3 合用范围- 2 -1.4分类分级- 2 -1.5应急工作原则- 3 -1.6应急预案体系- 4 -1.7乌拉特中旗概况- 5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6 -2.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6 -2.1.1旗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7 -2.1.2苏木镇(场)领导机构与职责- 8 -2.2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8 -2.2.1旗应急领导机构的平常工作机

4、构与职责- 8 -2.2.2苏木镇(场)工作机构与职责- 9 -2.3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职责- 9 -2.3.1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与旗应急指挥部的关系- 9 -2.3.2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组成- 10 -2.3.3旗专项应急工作机构的职责- 10 -2.3.4旗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平常工作机构- 10 -2.3.5苏木镇(场)专项应急机构- 10 -2.4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 11 -2.5旗直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急工作职责- 11 -2.6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15 -2.7安全信息监测和专家征询体系职责- 15 -2.8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及职责- 15 -2.9应急保障体系及职责- 1

5、7 -3.工作规定- 18 -3.1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统一指挥- 18 -3.2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18 -3.3信息监测- 19 -3.4专家指导- 19 -3.5防止- 19 -4.预测及预警- 19 -4.1预测- 19 -4.1.1政府监测- 20 -4.1.2群众举报- 20 -4.2预警- 21 -4.2.1接警- 21 -4.2.2出警- 21 -4.3预警级别与发布- 21 -4.3.1预警级别的划分- 21 -4.3.2预警级别的拟定- 22 -4.3.3预警级别的发布- 22 -4.3.4预警的解除- 23 -4.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23 -5.应急响应- 24 -5

6、.1 分级响应- 24 -5.1.1响应级别的拟定- 24 -5.1.2分级启动预案- 24 -5.1.3旗应急办应急响应职责- 24 -5.1.4苏木镇(场)及各部门应急办应急响应职责- 25 -5.1.5信息报告- 25 -5.1.6特别情况的解决- 26 -5.2信息采集和解决- 26 -5.2.1快速应急系统- 26 -5.2.2应急值守- 26 -5.2.3现场信息的采集- 27 -5.2.4信息采集报告- 27 -5.2.5信息解决- 27 -5.3响应程序- 27 -5.3.1事发地先行处置- 27 -5.4处置措施- 28 -5.4.1 警戒与交通- 29 -5.4.2 医疗卫

7、生救助- 30 -5.4.3 工程抢险- 31 -5.4.4 人员救助- 31 -5.5 洗消解决- 32 -5.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32 -5.7遇险人员救护- 33 -5.8群众的安全防护- 34 -5.9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34 -5.10 现场检测与评估- 35 -5.11扩大应急- 35 -5.12指挥与协调- 36 -5.12.1应急领导机构与现场指挥- 36 -5.12.2 专家征询委员会及职责- 36 -5.13信息报道- 36 -5.13.1 信息报道的原则- 36 -5.13.2 信息发布制度- 37 -5.13.3信息报道组织- 37 -5.14应急结束- 3

8、7 -6.后期处置- 38 -6.1善后处置- 38 -6.2社会救助- 39 -6.3保险理赔- 39 -6.4调查和总结- 39 -6.5 现场恢复- 40 -7.应急保障- 40 -7.1信息通信保障- 40 -7.2应急装备保障- 41 -7.3应急队伍保障- 41 -7.4交通运送保障- 43 -7.5医疗卫生保障- 43 -7.6治安保障- 44 -7.7物资保障- 44 -7.8资金保障- 45 -7.9社会动员保障- 45 -7.10紧急避难场合保障- 45 -7.11技术保障- 46 -7.12法制保障- 46 -8.宣传、培训和演练- 47 -8.1公众宣传教育- 47 -

9、8.1.1公众应急常识宣传- 47 -8.1.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47 -8.2培训- 47 -8.2.1公务员培训- 47 -8.2.2专业人员培训- 48 -8.3演练- 48 -8.3.1专项演练- 48 -8.3.2综合演练- 49 -9.奖惩- 50 -9.1奖励- 50 -9.2惩处- 50 -10.预案管理- 51 -10.1预案的备案与发布- 51 -10.2预案的修订- 51 -10.3监督检查- 52 -10.4制定和解释- 52 -10.5预案实行- 52 -11.附件- 53 -11.1专项应急预案- 53 -11.2部门应急预案- 54 -11.3保障方案- 57

10、-11.4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57 -11.5应急结束格式文本应急结束审批表- 57 -11.6各种通报格式文本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58 -11.7应急扩大格式文本应急扩大审批表- 58 -11.8新闻报道格式文本新闻报道审批表- 58 -11.9应急组织体系图- 59 -11.10应急救援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通讯联络表- 60 -11.10应急救援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通讯联络表- 61 -11.11应急救援设备登记表- 64 -11.12应急避难临时安顿场合一览表- 65 -11.13专家组名单- 66 -11.14专业救援(本地及临近)力量联络表- 67 -11.15公司救援力量联络表

11、- 68 -11.16外部援助联络表- 68 -11.17医疗资源配置表(表样)- 69 -乌拉特中旗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导致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全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连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2.1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23年08月30日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2、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1.2.2有关文献和指南性材料(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3】101号)内(2)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试行)的告知内政办发202368号(3)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巴彦淖尔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合用范围本预案合用于乌拉特中旗行政区域内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自

13、治区和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1.4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忽然发生、导致或者也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重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重要涉及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突发公共事件劫难。重要涉及工矿商贸等公司的各类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送突发公共事件,公共设施和设备突发公共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重要涉及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

14、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重要涉及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1.5应急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防止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防止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足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5)快速反映,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足动员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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