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合同段民工工资保障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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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安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民工工资保障体系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二一年一月目 录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2二、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2三、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2四、民工工资管理措施31、成立民工工资管理机构32、建立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33、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44、领导重视,各方配合,加强预防4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56、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5 7、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民工利益5 8、劳务输出负责,加强组织管理5 9、重点拖欠的施工队,将采取重拳出击510、设立绿色通道和意见箱611、将民工工资纳入考核指标6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法关于民工工资的相关规定6六、民工工资保障体系框图7民工工资保障体系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为工程施工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有效遏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我经理部自今年2009年12月28日起,在实施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所有施工队伍必须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设立专项基金做为民工工资发放,做到“工完帐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确保民工不

3、上访、不闹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常安高速公路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和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建立本体系。二、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 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条件,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三、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在农村收入增幅不变或不大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动力增大,供给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面对缩小的需求,

4、一部分人会与企业达成默契,逃避行政监管,形成打黑工。但这样一来,他们的合法利益就往往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现象,他们就需要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寻求保护和帮助。脱离了原单位后,一部分人还会在城镇游荡,加入城市失业队伍,等待下一个就业机会,增加了城市社会的不稳定。四、民工工资管理措施1、成立民工工资管理机构我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和约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农民工发放管理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 长:周世中副组长:尹军、陶飞、王文利、徐志春成 员:孙国平、金建华、刘大根、刘树丰、寇伟峰、李笑东、朱国军 各工区长、各施工队长职责分工:项目经理负责掌握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全面监督各施工班组对

5、民工工资的发放,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负全面责任;施工队长负责农民工考勤;合约部负责核实工资额,财务审计部负责按时发放,合同管理员对劳务合同、劳务人员上岗培训及持证上岗等进行管理,并逐月将全部劳务单位及人员造册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核备。2、建立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应采取强有力的经济保障手段依法处理破坏正常经济秩序、损害民工利益的行为。 从1月1日起,所有施工队伍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将一次性缴预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 该保障金存入经理部财务审计部专设立的民工工资专用银行帐户,各施工队均按照工程量合价的5%进行一次性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民工工资按月及时发放。 每发

6、生一次拖欠民工工资一个月或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由经理部责令对该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拒不整改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执法程序从其保障金中直接划拨支付。如查明施工队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从其交纳的保障金中划拨,直接由经理部财务审计部代发。 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后没有发生上述行为的由经理部财务审计部连本带息一次性将保障金返还给各施工队;发生上述行为的则按规定划拨支付后剩余部份及全部利息返还。3、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为规范使用民工行为,扭转民工使用的混乱局面,营造和谐施工环境,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着“自主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7、,所有招用的民工将全部与经理部签订符合国家、湖南省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及政策的劳务合同 签订经理部财务审计部代理协议。经理部下属施工队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一同携带民工工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岗前培训等。 建立工资发放专户。民工工资在每月5日前汇入经理部财务审计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确认已公示无误后再行代理发放。 各施工队必须经经理部财务审计部登记备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纳入经理部管理,以规范操作行为,对使用民工行为进行有序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培训、建档一体化,建立民工数据资源库,储备民工劳动

8、力资源。4、领导重视,各方配合,加强和完善主管部门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管理机制建立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涉及民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着手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出建立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的要求,并经常过问工作的进展情况。实行公示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制度。经理部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一旦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经理部将对该施工队严肃处理,后果严重者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置。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农村劳动力的主要障碍就是自身素质,因此,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就业技能,增强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对特殊工种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6、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

9、。加强已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监督检查,要求各施工队按照工资支付的有关要求规范用工行为,在区域内开展各施工队自查自纠活动,并采取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用工多、投诉多、劳资矛盾突出的施工队进行重点检查,力求最大限度地消除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得到工资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7、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民工利益。我部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听投诉电话,对来人投诉者,做到随到随接待,不分级别管辖,不分区域,及时受理登记,该移送的案件,先电话告知后移送,杜绝推诿、扯皮、搪塞,让投诉人多跑腿的现象。对举报投诉的案件,严格按照监察程序对施工队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当场依法处理,使

10、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8、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台账,对农民工基本情况、工资发放签认、发放情况统计、民工培训情况进行全部登记备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与施工队负责人协调会议,对劳务合同和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定期检查劳务人员上岗证、特殊岗位培训证发放及管理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使各项工作的情况处于透明状态。9、重点拖欠的施工队,将采取重拳出击。目前对拖欠工资行为采取发包施工队与合同当事人连带责任的方法,如果施工队克扣民工工资,则经理部对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以书面形式对其警告和限期整改。由于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实行专款专用,这就可以有效地保证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同时,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及

11、时发放,将被记入施工队不良行为记录及信用评估体系,进行白榜公示。10、设立绿色通道和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我经理部找相关部门或领导,并为其大力解决难题。11、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各施工队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民工工资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1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规定,对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等问题的,劳动行政部门要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机构组 长: 周世中劳务合同管理员孙国平路基六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五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四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三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二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一队劳务合同管理员桥梁三队劳务合同管理员桥梁二队劳务合同管理员桥梁一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九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八队劳务合同管理员路基七队劳务合同管理员副 组 长: 尹军 王文利 徐志春 陶飞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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