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综合保险条款(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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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器综合险条款保单中的标题、边注、脚注仅为方便查阅而设置,不应理解为保单内容。保单中某些词语具有特定含义,具体可查阅本保单第四部分D中“定义”。保险人同意根据本保单提供的范围和方式承保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由保险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损坏或责任。第一部分 对航空器的损失或损坏1 保险范围2 对于由承保风险造成的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航空器发生的意外损失或损坏(包括航空器失踪,即:在该航空器起飞后60天内无任何消息),保险人有权选择赔付、重置或修复的方式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列明的航空器的保险金额,并扣除下述条件3 (c) 中所设定的免赔额。3 如果航空器投保了

2、飞行风险,保险人可以另外支付因航空器损坏或迫降时,被保险人为保证航空器即时安全(而采取措施)所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紧急费用。但是,此费用不超过保单明细表中所列保险金额的10%。 4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下述损失不予负责:5 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航空器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老化、故障、缺陷或失效以及由此对航空器部件本身造成的后果;6 由于渐进性或累积性原因对航空器任何部件造成的损坏。但是,可归于单个已记录事件的损失可以在本部分1 (a) 项下得到赔偿。但是,由上述2 (a) 或2 (b) 所述原因对航空器造成的意外损失或损坏可以在本部分1 (a) 项下得到赔偿。 7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条件8

3、 拆卸、运输和修理如被保险航空器受损9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对航空器进行拆卸或修理,除非因必要的安全需要,或为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或执行有关当局发布的命令。10 保险人仅对以最经济的方式发生的修理费、材料费和人工运输费用进行赔付,除非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另有承诺。11 赔付或重置当保险人对航空器的赔付或重置行使选择权时12 保险人可将航空器(包括与之相关的所有记录、注册和所有权文件)作为损余收回。13 由本部分提供的航空器保险保障终止,即使被保险人出于价值或其它考虑保留受损航空器。14 重置的航空器应同原航空器的构造、类型相同,条件相近,除非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另有协议。15 索赔额扣减除

4、非保险人对航空器的赔付或重置行使选择权,否则对在本部分1 (a) 项下保障的索赔应扣除下述金额:16 在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免赔额,和17 大修费用乘以被修复或被更换零部件的已使用时间与该零部件大修寿命之比。18 不得委付除非保险人选择将航空器作为损余收回,否则被保险人应将航空器作为其财产予以保留。被保险人无权将航空器委付给保险人。19 重复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

5、的部分。(同时参见第四部分) 第二部分 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不含乘客) 20 保险范围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由于航空器或从航空器上坠人、坠物所导致的对第三者的不论致命与否的意外人身伤害(下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补偿金额(包括判决被保险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保险人赔偿。21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下述责任不予负责:22 雇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被保险人或其业务合作伙伴的负责人或雇员在其受雇佣或履行被保险人职责期间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23 机组人员飞行人员、空乘人员和其它机组人员在航空器上执行相应的操作任务时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24 乘客乘客在乘坐或上下航空器时所遭受的人身伤

6、亡或财产损失;25 被保险人财产被保险人拥有或在被保险人照管、保管或控制下的财产损失或损坏;26 噪音、污染和其它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噪音、污染及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 46 B)除外的索赔。27 适用于本部分的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本部分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的金额,并减去保单明细表所列的免赔额。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就本部分保险保障所涉及的被保险人就针对被保险人的索赔诉讼进行抗辩所发生的法律费用由保险人另行支付。但是,当该索赔金额或判决赔付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保险人只承担赔偿限额除以判决赔付金额比例部分的法律费用。 (同时参见第四部分)第三部分 对乘客的法律责任28 保险范围对于被保险人

7、依法应付的下述赔偿金额(包括判决被保险人应支付的费用),由保险人支付,涉及:29 乘客在乘坐或上下航空器时所遭受的意外人身伤亡,和30 由航空器的保险事件引起的乘客行李和个人物品的损失或损坏;条件是-31 在乘客登机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发生在上述(a) 和(b) 项下的索赔责任予以排除或限定至法律许可的范围以内;32 如果上述(i) 条中的措施包括为乘客出具客票和行李票,则在乘客登机前的合理时间内,上述票证应准确完好地送交乘客。如果未能遵守(i) 或(ii) 两条的规定,保险人对本部分项下的赔偿金额将不超过被保险人在遵守上述两条规定的条件下依法应付的赔付金额。 33 仅适用于本部分

8、的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下述人员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或损失不予负责:34 在受雇佣或履行被保险人职责期间的被保险人或其业务合作伙伴的负责人或雇员;35 在航空器上执行相应的操作任务的飞行人员、空乘人员和其它机组人员。 36 适用于本部分的赔偿限额保险人对本部分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的金额,并减去保单明细表所列的免赔额。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对本部分承保的索赔诉讼进行抗辩所发生的法律费用由保险人另行支付。但是,当该索赔金额或判决赔付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保险人只承担赔偿限额除以判决赔付金额比例部分的法律费用。 (同时参见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适用于整个保单的除外责任本保单不适用于:37 非法用途航

9、空器用于非法目的或保单明细表和本保单“定义”中所述以外的用途时。38 地域限制除非由不可抗力所致,当航空器超出保单明细表所述的飞行地理范围时。39 飞行员当航空器由保单明细表所述或界定的飞行员以外的任何人员驾驶飞行时。但是,航空器在地面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执行相应的操作不在此限。40 航空器运输不论以任何方式对航空器进行运输时。但是,由于在本保单第一部分项下导致索赔的意外事故造成的对航空器进行的运输不在此限。41 起降区域除非由不可抗力所致,当航空器在不符合制造商建议或规定的场地起飞、降落或试图起飞、降落时。42 合同责任被保险人根据其它协议所承担的责任或放弃的权利(不包括本保单第三部分

10、所述的对乘客出具机票和行李票)。但是,即使没有这类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43 乘客数量当航空器所载乘客总数超过本保单明细表所列明的最大乘客座位数时。44 赔偿分摊可由其它保单赔付的索赔。但是,超过其它保单赔偿限额的超额部分不在此限。45 战争、劫持和其它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战争、劫持和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 48B)除外的索赔。46 核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核风险除外条款”(AVN 38B)除外的索赔。47 日期识别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日期识别除外条款”(AVN 2000A)除外的索赔。48 石棉责任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石棉责任除外条款”(LSW 2488 AGM 00003

11、)除外的索赔。49 非航空风险被本保单后附的“非航空责任条款”(AVN 59)除外的索赔。 适用于整个保单的先决条件在保险人承担本保单的赔偿责任前,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并履行下述条件。50 勤勉尽职任何时候,被保险人均应勤勉尽职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避免事故、减小损失。51 遵章守纪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主管当局颁发的关于航空器运行安全的所有空中航行和适航的法令和规章,并保证:52 航空器在每次飞行开始时是适航的;53 由现行法规要求的与航空器有关的所有日志和相关记录应及时登记、更新,并在需要时向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提供;54 被保险人的雇员及代理人应同时遵守上述规定和要求。55 索赔程序对于任何可

12、能引起本保单项下的索赔事件,被保险人应按保单明细表中所述的通讯地址立即通知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被保险人均应:56 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的详细材料,并立即递交相关的事故经过和索赔函;57 尽快通知保险人任何即将发生的诉讼;58 对保险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和协助;59 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保险人的利益。 未经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承担事故责任、进行赔付,或就赔付做出报价或承诺。 适用于保单全部章节的总则索赔控制保险人可以在任何其认为需要时对所有有关索赔的谈判和诉讼取得控制权,并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直接对索赔进行赔付、抗辩和追偿。60 代位求偿在保险人按本保单做出赔付后,被保险人应将追偿权

13、以及对追偿所得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并要尽一切可能积极协助保险人行使追偿权。61 风险变化当影响保险人承保决定或费率拟定的风险要素或性质发生变化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保单撤销本保单遵从附后的“撤销条款”。62 保单转让未经保险人同意并加附批单确认,本保险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63 非水险条款本保险单不应按水险保单进行解释。64 两架以上航空器当承保航空器在两架或两架以上时,本保险单分别适用于每一架航空器。65 赔偿限制不论是通过批单或其它方式所致,当本保单含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时,保险人对任何一个或所有被保险人的总责任限额不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66 虚假索赔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

14、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定义 事件:是指发生于保险期限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一次意外事故或一种连续或重复发生的风险,且这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不是由被保险人主观愿望或故意造成的。由一次事

15、故或一系列实质上相同的风险状况造成的所有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应视为由同一事件引起的。67 部件:是指航空器上的规定了大修寿命的一个零件或组合件(含次级组合件)。既便是以大修或更换为目的对发动机进行拆卸时,发动机及其附件应视为一个部件。68 大修寿命:是指一个部件的使用量和/或运行时间和/或日历时间。根据适航机构规定,大修寿命决定了一个部件需要大修或更换的时限。69 大修费用:是指受损或类似的零部件达到大修寿命有必要进行大修或更换时所发生的材料和人工费用。70 私人娱乐:是指用于私人和娱乐目的,而不是用于公务、专业、出租或获取报酬的目的。71 公务:是指用于“私人娱乐”和公务或专业的目的,但不包括用于出租或获取报酬的目的。72 商务:是指用于“私人娱乐”、“公务”和由被保险人运送乘客、乘客随身行李、货物,并以此获取佣金和报酬的目的。73 租用:是指被保险人向其他个人、公司或组织租用、租出、包租航空器,并仅用于“私人娱乐”和“公务”的目的。在此情况下,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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